简直是天大的笑话!
不过,也幸亏如此,才让哈迪斯更加的坚定了自己后续的计划。
苟下去!
这句话或许说的有些简略了,正确的说法应该是:抛弃那些远大抱负,抛弃所有宏大的目标和理想,隐姓埋名,抛弃神灵的身份,跻身于人类之中,最最小的最普通的开始做起,积蓄实力,用寿命,一点一点的……把林恩熬死!!
你很强大,可那又怎么样!
人类终究是有极限的!
时间!生命!这就是人类的极限。
只要忍住一百年不露面,林恩又能怎么样,一堆白骨,一堆黄图而已~
到了那个时候,他哈迪斯大人,不就直接获得胜利了么!
这真是最完美,损失最小的获得胜利的办法了。
唯一遗憾的是,可能或多或少的,有些失去作为神的尊严。
不过和性命相比,神的尊严又算什么狗屁的东西。
于是,就这样,哈迪斯采取了伏尔甘的所有的建议,制定了全新的计划。
先骗那些家伙去死,去吸引注意力,趁着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们身上之后,直接来一手原地消失,什么也不做,直接跑路。
而跑路的目的地,哈迪斯也同意了伏尔甘的说法。
就去戴安娜曾经出现过的地方!
哈迪斯知道,那几个家伙肯定是死定了,在他们死后,剩下的那些人包括林恩在内肯定会疯狂的找他这个仇人,那么最不容易被找到的地方,不是什么荒山野岭,而是敌人的眼皮子底下。
虽然离得近了一些,可只要他不弄出什么风浪来,安全系数那是直接拉满啊。
不过,让哈迪斯没想到的是,自己只是想买下一个荒凉一点的房子,结果居然意外的结识了一个人类。
一个在人类社会中,有些比较上层地位的,大富豪。
对方是那处房子的拥有者,同时也是其他十几栋房子的拥有者,而且,他是一家超大私人医院的大股东,入股医院就是为了改善自己的身体条件,治好自己的病症,多活几年。
这条件太优秀了,真的真的太优秀了,这简直是绝佳的信徒的人选。
哈迪斯坚信,他随意的挑选了一个偏僻地方的庄园,随意的和对方聊了几句,结果就得到了这么好的一个结果,这绝对是冥冥之中的命运终于再一次的钟爱了他,对他做出的补偿。
理
在得知那个家伙的身份之后,哈迪斯的脑袋里就已经把后面的所有计划都整理出来了。
更让哈迪斯高兴的是,在他和自己唯一的“下属”,作为“智者”的,负责出谋划策的伏尔甘提及此事,提及所有的计划的时候,伏尔甘居然也表现出了和他完全相同的想法。
【这是命运的馈赠】。
是的,这绝对是命运的馈赠。
不然,怎么可能会这么巧!
理所当然的,哈迪斯出手了。
他小露了一手,用自己身为神灵的能力,彻底的治愈了那个叫罗恩的富豪身上所有的病症,又当着他的面飞空,消失,展现神迹。
但这些还都不足以彻底的使一个心智健全的人类相信自己面前站着的家伙是一个神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