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尔路过一家掛著霓虹灯的酒馆,听到熟悉的广播。
那嗡嗡的电流声夹著略显失真的英语:”theunitedstatessenatetodayhasvotedoverwhelminglyto
authorize。。。fullmilitaryengagement。。。
,他停了一下,抬头。
天空暗得像化不开的浓墨,几乎瞧不见星辰。”luckycloverbar”
招牌耀眼夺目。
丹尼尔犹豫片刻,最终推门走了进去。
酒吧不大,却挤满了人。
烟雾漂浮在半空。
墙上贴著旧棒球队的照片,收音机放著美国乡村乐。
吧檯后面是个年轻的越南人。
丹尼尔隨便找了个靠边的位置坐下,点了杯啤酒。
冰块撞在玻璃上,发出细碎的声响。
他抬眼环顾四周。
几个白人在扔骰子,两个越南女人快贴到他们身上。
角落里,一名记者模样的人正写稿。
他喝了一口啤酒,味道出奇不错。
又喝了一口。
下一秒,旁边的椅子被拉开。
有人坐了下来。
“我也来一杯,”男人对酒保说,“跟他一样的。”
丹尼尔侧过头。
是个白人,鬍子拉碴、三十多岁,穿著灰色短袖。
长相普通得几乎记不住。
“晚上好,丹尼尔·维斯涅夫斯基。”
那人开口,语调轻鬆。
“不得不说,你是个照更耐看的帅伙。”
丹尼尔的动作一顿。
对方笑了笑,伸出右手。
“很兴认识你。你可以叫我罗伯特。”
丹尼尔没伸手。
那人也不在意,只把手收回,从酒保那接过杯子。
空气短暂地安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