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时候,就应该读档啊!
不过,这一周目他的存档点虽然多,但无论回档哪个时间点都让他有心理阴影。
第二周目更别碰了,虽是教主,名下教徒无数,但疲劳值998,脑回路极其“文艺”。
即便他真的找到了缪斯女神,在那样“文青”的状态下,他自己都猜不到会发生什么。
现在他想想,第二周目应该像一张MEME图那样:
上一格,教主版的他:“但吊诡的是,我从你身上看到了一种后现代年轻人的虚无主义和思想深度,它奇怪的映衬了……”
下一格的加百列:“我体育生,听不懂,你是不是想睡我?”
——“绝杀”。
思来想去,乐夏觉得还是得读第一周目。
第一周目的存档点依然在“超人救走斯塔克”后的第六年,时间上也合适。
他从物品栏里揪出鹦鹉玩偶,一顿揉搓,把当前点的存了档,又回档“第一周目第六年”。
——他的意识一秒交错,眼前再度亮起,已是进入黑发红眼的状态里。
乐夏往沙发里靠了靠,伸出腿搭在办公桌上,那里装着的传唤铃正好被他的鞋帮压住。
“叮铃铃~~~”
西装革履的Q版政务长走进来,低眉顺目,额头上挂着一颗大大的冷汗:“将军,请指示?”
乐夏不和他客气:“这个时代最出名的多领域创作家是谁?”
在政务长的圆脑袋上蹦出一个大写加粗的问号。
幸好,这个问题他知道答案:“是理查德·埃德加。”
“埃德加”这个名字总让乐夏觉得耳熟。
细一回想,他悟了:
这不是安塔尔的助手吗?
所谓“剧情”,果然就是个圆,又被它省了NPC建模。
以防万一,他追问:“这人住在哪?”
政务长想不通:一个世界闻名创作家怎么忽然惹到了乐夏?
他也不想关心,只是迅速奉命查出地址。
——的确是住在哥谭市。
“位高权重”的好处之一,就是处理事情的效率可以特别快。
当天晚上,乐夏就独自抵达哥谭,顺着地址拜访理查德·埃德加。
地址居然也在犯罪巷,不过,不是第三周目里他和杰森住过的屋子。
正当他想到这点时,背后响起刺目的光和摩托车轰鸣的声音。
一辆摩托车轰鸣着从小巷冲出,凶猛而笔直的朝他撞来。
这种程度的偷袭太小儿科。
乐夏在精准闪避的同时,顺便看清骑手的样子:
那Q版小人的脑袋裹着红色的头盔,全身严严实实,穿着皮外套,戴着黑手套,胸前是红色的蝙蝠图案。
一击不成,骑手弃了摩托车,跳跃、翻身,落在地面上。
他摆了个洒脱的POSE,从皮衣里掏出两把黑色大枪,一刻不停的对准乐夏一通扫射。
乐夏身轻如燕,快步踏过地面和墙壁。
子弹紧跟着他的步伐扫过,这些地方瞬间冒起青烟。
第三周目,乐夏住在犯罪巷,当然知道这里经常在晚上爆发“火拼”。
杰森就经常告诫他:“不要晚上出去瞎逛,必须这么做不可的话,你一定要找我陪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