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任何家世背景和自身能力加持的乱世,美貌给一个女子带来的,确实不一定会是什么好事,就像林英这样的出身,这样的家境状况,这样的文弱娇嫩,被恶人惦记,遭恶人欺凌,似乎竟成了一种日常,一种司空见惯。
那个夜晚,月黑风高,那已经是晚饭后很晚很晚,接近子时之际了,村庄的四周围,家家户户都已经进入梦境的时候了,一个漆黑的身影乘着漆黑的夜色,悄悄地扒开林英家的柴门,撬开屋门,摸索着闪进了林英的卧房里……林英惊恐得已然差了音的呼喊“救命”之声,随之便震碎了那晚夜的宁静,惊起了远处的犬吠之声,声声撕裂着黑暗中的一切,呼喊声一声高似一声,继而又慢慢地变得嘶哑,慢慢地快要喊不出声音了……
隔壁的公孙弘在林英的第一次呼喊时,便被惊醒了,村子里有的人家,有的人也点起了灯烛,张起耳朵,疑惑地听着“是哪里传出的呼喊‘救命’之声?”公孙弘飞速地起身穿衣,抄起堂屋里的一根木棍,便飞跑进了林英的家中……彼时衣衫已经被撕成碎片、已然衣不蔽体的林英,还在死命地挣扎着,抗拒着,公孙弘气恼至极之下,一闷棍便打在了那恶男人的后脑勺上,之后趁着他迷迷瞪瞪地转身,还未看清自己之际,公孙弘迅疾又飞起一脚,朝着那男人的□□处径直踢了过去,那人随即便惨叫一声,跌倒在地,手捂着□□处,发出了杀猪般的哀嚎声,“哭爹叫娘”地满地打滚……
村里很多被惊醒的人也跑来了林英的家中……林英裹紧了被子,哆哆嗦嗦、抽搐不止的哭泣声,那恶男人的哭爹叫娘声,还有围拢来的村民们愤愤的唏嘘声,以及那些叫嚷着“别让他跑了,赶紧报官”的明智之声,一时间嘈杂轰吵成一片,火把、灯烛,越聚越多,越来越亮,照亮了夜的黑暗,却照不亮人心的黑暗。
林英姑娘虽被吓得不轻,但总算是拼命抗争,又幸亏公孙弘赶到得早,才保住了她女儿身的清白,可那恶男人却被公孙弘踢得,估计是很难再做一个正常的男人了……时任河阳县守的潘岳接到了这桩案子的报官,详细了解完案情之后,潘岳也觉得此案棘手的很,按情按理,都是那恶男人作恶在先,虽然值得庆幸的是,林英并没有被他真正伤害到,保住了自己的清白,可那恶男人的丑恶行径却让他因此遭到了报应,落下了残疾,虽说他的残疾是公孙弘造成的,但公孙弘却是因了见义勇为,救人于危难……
“该如何了断?”那恶男人及其家人非要官家给个说法,替他们伸冤,讨还个公道,他们认为,那恶男人并没有真正实施到犯罪,反而自己却被毁了、废了,怎么着也得惩治一下公孙弘,否则,他们无论怎样都难咽下这口恶气。做恶之人居然堂而皇之地成了原告,受害的和救人的反倒成了被告?”
“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潘岳思之再三,本着惩恶扬善的原则,最后给出了如下的判决:
林英青春少女无辜受到欺凌惊吓,身体和精神都受到了极大地伤害,判李顺(恶男人的名字)赔付林英银百两,用以疗治其身心。
李顺虽也受了重伤,但却是深更半夜、登门入户,意欲对人家女儿图谋不轨,实属自作自受、自招祸灾,本应不与理论,但念在人道,本县会酌情请良医为他医治。
公孙弘侠肝义胆,救人于危难,虽出手有些重了,但念在实属正义之举,故无任何过失,且当奖励,奖励公孙弘日后就留在我的县衙听差。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上告。
“好,潘县令判的好!”“真是大快人心,这种人就该得此报应,……”“是啊,若不然,早晚还得祸害别人……”堂下听审的百姓群中,一片叫好声和喝彩声。
这桩震惊了河阳的案子,当然也传到了丁泰一家人的耳中,丁泰不觉暗自为公孙弘的因祸得福而感到高兴,觉得自己一直没有放弃这个女婿,真的是做对了。可那边他的女儿丁芸雅却着了慌,她和卫学宾虽无夫妻之名,却早已有了夫妻之实,她要怎样才能说服父亲,把自己嫁给卫学宾呢?她思来想去,愁眉难展,因为她知道,自己的父亲丁泰一直都不喜欢,不看好卫学宾,觉得他一副纨绔子弟,不学无术的样子,终是难成大器。
丁芸雅愁,卫学宾当然也愁,可谁料,果然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没想到这卫学宾居然和那恶男人李顺还曾有过数面之识,还曾是一个赌桌上的赌友,于是,他便几番去看望这个李顺,在他耳边拱火,添油加醋,对他说,命根子被人踢坏了,那跟被人杀了有啥区别?怎么也得置那公孙弘于死地,才能出了胸中的这口恶气!这个潘县令明显着就是偏袒公孙弘一方,他都说了,不服判决,可以上告,告诉你,我舅父可是在当朝吏部郎裴楷府上任职的,我可以书信一封,告知舅父,拜托他求告裴楷大人替你主张,治罪公孙弘,若不然,这口气,你能咽得下吗?
“告什么告?你们以为那潘大人的家世就是好惹的?自古官官相护,又况且,你是自作恶,怪不得别人,还是以后本本分分的安生过日子,不给我招祸惹祸就不错了!”听到卫学宾之言,李顺的父亲,一个忠厚老实的庄户人,无奈又无奈地叹息着说道,“好在人家姑娘心善,并没找咱要那一百两银子,只是去看了看人家,礼数到了,人家也没难为咱,若不然,我就是砸锅卖铁,卖房子卖地,也凑不够那一百两银子啊!都是你那老娘不依不饶的,还想怎样?一个村子住着,做出这等事来,我这张老脸都被你给丢尽了!哼……”老人家有三子,李顺本是他的二儿子,他的大儿子和三儿子都是如老汉一样的本分人,唯有这个次子李顺,从小就是个调皮捣蛋不学好,不务正业之徒,老汉因了他的“不可救药”,没少抱怨说,他是随了自己那不贤老妻,如今闻听得卫学宾还要鼓动他的儿子上告,便没好气地唠叨了几句,试图拦下来,因为他的家境也不过是村里的中户,哪有闲钱为了这个不成器的儿子去散播。
可那卫学宾却说,不用李顺出钱,此事他会鼎力相助,只要能治一治那公孙弘,出出这口恶气即可。
李顺被卫学宾鼓动的心活了,想想自己这一辈子都毁在了公孙弘的一脚上,不出这口恶气,也真是实在难活人!于是,他便求卫学宾代笔,替他写了诉状,托卫学宾舅父递送到吏部郎裴楷那里,那裴楷三十几岁的年纪,便已成了皇帝司马炎御前的红人,对于此等小事,本不屑一顾,怎奈看在卫学宾舅父多年跟随自己忠心事主的份儿上,二来也是想敲打敲打青年县守潘岳的“自傲和自负”,因为这裴楷大人虽然与贾充同殿称臣,却一直都不怎么喜欢贾充,而潘岳可是贾充举荐的河阳县令,还有一点就是,裴楷可是出身著名的世族大家“河东裴氏”,又成了征东大将军、京陵公王浑的乘龙快婿,且为人聪慧有识见度量,资质不凡,容貌更是英俊清朗,素有“玉人”之称,然就是他这样的“玉人”,上街出门时,也不曾有过类似潘岳那般“围者如堵,争相献花掷果”的“优待”,所以,理当折一折潘岳的翅膀,让他受些打击,也好能收敛收敛他的心性。故而,裴楷也就貌似公正地批了句“公孙弘过失伤人,实属莽撞,不可留在官衙听差!”。
潘岳在接收到吏部郎裴楷大人的亲笔批文后,自然只能奉命行事,虽爱惜公孙弘是个勇毅端正的人才,却也不得不放弃任用他听差的想法,公孙弘自那日衙堂判决后,追随在潘岳大人身边,虽只短短的十数日,却对潘岳的为人、为事之态,深感敬佩,素日只是如雷贯耳、只闻其名的“花县令”,亲身接触之后,才知百姓们所言果然不虚,真是太合他公孙弘的脾性了。
这世上哪有不透风的墙?是谁一纸诉状递送到了吏部郎裴楷的手里,这个卫学宾到底是什么来头,还有卫学宾与公孙弘的未婚妻丁芸雅之间关系的风言风语,其实,住在村里的公孙弘也多少是有些耳闻的,但公孙弘了解未来岳丈丁泰的为人,也了解丁泰迟迟不找他谈议他与丁芸雅婚姻之事的迟疑,所以,公孙弘经这一变故之后,便主动找到了丁泰府上,主动退掉了他和丁泰女儿的婚姻之事,这令丁泰没有想到,却也为他解决了踌躇难办之事,听说公孙弘要远走他乡,丁泰特意为公孙弘兄弟俩准备了一些盘缠,以表愧悔之意,公孙弘勉为其难地收下了……可是说来也巧,就在公孙弘辞别县守大人潘岳,辞别心中的眷念林英姑娘,准备带着弟弟上路远行之际,家中却突然悄无声息地行来了一队阵势威赫的人马,原来竟是公孙弘多年不曾来往,不知音信的亲姨母寇氏,在皇帝司马炎第五子,仅仅四岁的始平王司马玮的陪同下,来至到家中看望他们兄弟俩,更未曾想到的是,他们姨母的身份,居然是始平王司马玮的乳母,且司马玮待之一直都如亲母一般不离左右……这下,公孙弘可就再次成为了石盘村令人震惊的人物,许多乡亲前来他的家中道贺,都想亲眼看看皇帝的儿子到底生成啥个模样,威风成啥样,就连他的邻居——身心已然恢复健康的林英姑娘也来了。两日之后,公孙弘跃马扬鞭跑去了县衙,向县守大人兼自己口中的兄长潘岳告知喜讯,并深深拜别潘岳,潘岳闻知此讯息后,自然也是亲率县衙大小官员去拜望了一下始平王千岁。次日,公孙弘便带着弟弟一起,随着始平王的车仗前往了洛阳,因为,始平王的母妃——审氏娘娘有言在先,说可以让公孙弘兄弟到始平王府任个一官半职,只是这次,公孙弘还在始平王的默许下,带上了一个人,一家人,那就是林英姐弟,还有林英姐弟残疾的母亲,因为他感觉,他以后会有能力照顾林英一家了。
那丁芸雅后来自然也是如愿以偿地嫁给了她后母的侄子卫学宾,只是她以后生活的苦辣酸甜,就要由她自己亲自去品尝和咂摸了。
这就是公孙弘和潘岳以前的一些渊源往事,这次太学门外偶然邂逅的两人,一个是在陪着妻女闲游,一个是来此看望正在这里读书的弟弟……只因了清风明月般君子之交的相互欣赏和敬重,所以时隔多少年见面之后,两人依然还是那般得意气相投,情热如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