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啊——”“冲啊——”
那些脚软发懵被抓来的百姓们,眼睁睁看着岭南军从他们面前路过,挥舞着长枪将突厥人从马上打下来。
很快的,岭南军的步兵组成熟悉的陌刀阵,一手盾牌,一手陌刀,朝着骑兵冲了过去。
那突厥骑兵见到他们这种队形,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用突厥语大声地道:
“还想用刀把我从马上斩下?我从小就生在马背上,没有人能把人从马背上弄下来!”
他挥舞着长枪,回忆起他杀那些山南道守兵时的感觉,用长枪挑破他们单薄的外衣,然尖端刺入皮肉,先紧再实,长枪拔出枪头上就会沾着漂亮的血,把枪头上的红缨染得更红。每次欣赏那样的红缨,他都会由内而外感到满足。
再来一次……就让这些无知的汉人府兵做他长枪的牺牲品吧!
先将人打倒在地,再挑开他们的衣衫,借着力把枪头攮——
“铛——”
枪头和陌刀撞在一起发出尖锐的声响,但陌刀并没有像往常那样,被枪头挑开,反而……铮的一下,陌刀将长枪的枪头削去了大半!
削!坐在马上的突厥人瞪大眼睛,怎么会有这么锋利的陌刀?!
他还来不及反应,这群陌刀已经挥向了他的长枪枪杆、他的盔甲、他马腿、他的脑袋!
他被杀了!他的下半身掉下马来……
被陌刀队包围的突厥人,都惊讶地发现这些人的陌刀比他们的弯刀、长枪都要坚硬,甚至能砍透他们的盔甲!他们来不及呐喊出声,就完全地丧命于刀下。
钟渊估摸着时间,眼见着突厥骑兵有往后退的趋势,他也不让兵卒们去追,反而伸手点燃了一个长筒的黑色烟花。
在这样混乱的战场上,烟花声几乎被遮住了,可颜色却很明显。
所有岭南军都开始默契地后退,他们慢慢往后缩,然后进到城门里。那突厥大兵首战受挫,完全不敢再上前追击,也遥遥的朝着北方撤退了。
这一次守城战,算是赢了。
但,守城之战,不止这一次。
突厥人没有跑远,他们不会轻易离开的。
钟渊下马,支撑着清点伤兵,又让后勤兵趁着战场上没有人,去打扫一下战场,捡些箭和弩回来。
徐昭也从城外进来了,他脸上都是突厥人的血,他第一次用这么锋利的陌刀,朝着大将军道:
“陌刀真的太好用了,直接砍得断马脚和长枪、弯刀,要是每个人一把,谁还怕他娘的突厥人啊!罗平真应该让钢铁厂全心全意生产陌刀的。”
钟渊喝了口水,他累得没有力气说话,缓了好一会:
“陌刀不够多,弩的数量也不多了。最多只能再抵挡他们两次攻城。”
徐昭呸了一口,他恶狠狠的:
“咱们能打退他们第一次,就能打退第二次!”
徐昭说得没错,当天晚上丑时,突厥军又来了一回。好在守城墙的府兵是轮流的,警觉得很,他们又用箭弩把突厥兵给逼退了。
第二天天刚亮,他们又来了。
突厥人的精神饱满,但守城和出去防卫的府兵们就有点喘不过气来了。毕竟是三万对六万人,钟渊带着人在城外浴血奋战,最后也不得不因为伤亡过重,放弃了东西山岭的高地,全部退回城中。
突厥人也发现他们不再使用射程远杀伤力极大的床弩了,因此肆无忌惮,直接将营帐推进了将近三十里,就扎在了他们能望见的地方。
冬日的太阳没有一点暖和,冷风吹着,将人的脸冻得发红。钟渊把望远镜递给徐昭,徐昭看了又让魏二郎看,三个人都眉头紧皱。
“狗东西,太嚣张了些!那个头领叫什么?阿史德?我要亲自把他脑袋割下来!”徐昭呸了几声。
魏二郎和钟渊对突厥人更了解,突厥人大胆妄为,但很多时候是实力使然,他们既然把营帐扎得这么近,无疑代表一件事:他们对拿下连山郡志在必得了。
“今天,他们恐怕会五万大军一块上了。”魏二郎有些沉痛。
钟渊点头,他回头看看连山郡,到处都是伤兵,和忙着照顾伤兵的百姓。有些百姓已经看到了突厥人的可怕,自己开始往南走了,但更多的百姓,还是选择了留下来,自发地帮着岭南军做事。
还有一天,一定能等到援军的。
“我们再守两天,援军就在路上了。”钟渊出声安慰,很快又发了新的吩咐,“叫百姓们烧热水、热油,还有把粪水也挑出来。”
听到“粪水”一词,魏二郎和徐昭都皱眉。
“大人,粪水是用来做什么?泼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