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吃饭,都是去外面买了吃,不爱沾一身的油烟味。
她之所以去小饭馆买饭吃,一是因为便宜,而是因为口味。
小饭馆做出的菜,算可口,但和大饭馆的菜比起来,还是差了一些。
她不能去大饭馆买饭菜回来,只能去小饭馆。
大饭馆的饭菜,档次更高,滷菜店老板经常去大饭馆吃饭,一吃就能吃出来。
这样一来,清清就露馅了。
因此她只能去小饭馆买饭菜,这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你说的我都记住了,下次就按你说的办。”
清清笑著,从柜子里拿出一瓶酒来。
看到酒,滷菜店老板愣了一下,不知清清是什么用意。
“你这是干啥?”滷菜店老板警觉的问道。
“还能干啥…”清清轻鬆道,“喝酒啊。”
“又不是什么特殊日子,为什么要喝酒?”
“不是么?真是贵人多忘事啊。”
清清说著,倒了两杯酒出来,一杯摆自个面前,一杯摆滷菜店老板面前。
“想不到。”
滷菜店老板想了片刻,实在想到今天是什么日子。
“我就说嘛,贵人多忘事,你真不记得,今天是我俩认识的日子啊。
三年前的今天,你第一次到我这里来。
不知不觉,三年就过去了,时间过得可真快啊。”
“额额,是啊,对对,我想起来了。”
经过清清这么一提醒,滷菜店老板赶紧回应了一句。
其实和清清什么时候认识的,他早就记不清了。
他没把清清当成多重要的人物,只把她当成婊子而已。
既然是婊子,为什么要记得这些呢。
不过。
清清既然都这样说了,那就附和她好了。
不过转念一想,清清这婊子还挺重感情的。
什么时候和他认识的,几年前的事她都记得。
换作其他婊子,肯定不会记得。
清清虽然只是一个婊子,但和其他婊子比起来,还是好得多的。
“来,今天是我俩相识的日子,碰一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