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岑再有意识的时候,一睁眼,发现自己坐在一张木桌前。
木桌很破,上头满是油污,其中一角还缺了口。
身前摆了个碗,也是破了个口的,里头盛着半碗稀粥——
说是稀粥,其实也有些勉强,实在当不起一个粥字。
严格来说,那就是一碗水,水底可怜巴巴躺了几粒米。
碗边一个盘,盘上放了个窝窝头。
她一抬头,瞧见桌子对面坐了个妇人,面黄肌瘦的,左边是个男孩子,也是瘦不拉几的一个长条,约莫十来岁。
妇人面前什么都没有,男孩子跟前倒也有个碗,叶岑不由自主地抬眼往他碗里探一眼,也是半碗水,水底沉着几粒米,但是没有窝窝头。
妇人注意到她的眼神,露出个比哭还难看的笑:“丫头,你吃。”
叶岑却不吃。
倒也不是她不想吃,只是她感觉自己的胳膊一动也不动,手腕僵着,根本抬不起来。
倒是喉头一哽,开口时,声音里还带了哭腔。
“母亲,”叶岑听到自己开口,却是稚□□声,“我比弟弟强壮,我吃得少,却能干很多活,”她说着,将盛着窝窝头铺的盘子推出去,眼泪扑簌簌落,害怕得声音都颤抖,“母亲,不要卖掉我。”
叶岑心想,原来是在卖小孩。
原本她瞧着自己有窝窝头,而一旁的男孩子没有,还以为这是什么稀奇的重女轻男的人家,却原来,是卖小孩之前让小孩吃顿好的。
她也不知自己是进了新的幻境还是怎么了,莫名成了这个即将被卖的小姑娘,却只能听着看着,并不能干涉人物的行为。
只好按兵不动,先看下去。
那妇人一听女孩这话,眼眶顿时也红了一圈,哀哀戚戚地哭。
哭了一阵,还是将她卖了。
叶岑后来知道,这女孩子连个名字也没有,生下来是个女娃子,就直接叫做丫头。
丫头从小死了爹,母亲一个人拉扯她与弟弟长大,这几年连年闹灾荒,粮食歉收,物价飞涨,实在吃不起饭,为了换点米,母亲只能卖一个孩子掉。
丫头只比弟弟大一岁,却比弟弟能干很多,可母亲还是选择卖掉她,因为母亲说,女孩子早晚要嫁人,总是要留着男娃子。
那年月许多人的日子都不好过,丫头跟着人牙子走,没过半年的时间,又被转手卖了好几次。
最后买她的是个精瘦的男人,一脸的凶相,脸上还有一道长长的刀疤,从左边眉毛贯穿到下颌,一双眼望着她时,总流露出一些贪婪,有时还自言自语:“可惜要留着卖,不能自己用。”
丫头闻言,眼眸一垂,神色没什么变化,好像什么都听不懂。
瘦男人原本还警惕得很,赶路时,用绳子将她双手缚在身后,休息时,除了吃饭以外的时间,便连双脚也缚着。
但丫头并不反抗,甚至从来没有表露出过一丝一毫的不满,从来眉眼低垂,一副逆来顺受的乖顺模样。
到后来,瘦男人便放松了警惕。
于是丫头寻到了机会。
一天夜里,她趁男人熟睡,用藏了好几日的碎玻璃割手腕上的绳子。
她的双手是被缚在身后,割绳子时,碎玻璃也会磨到手腕,她却一声不吭,眉头都没皱一下,绳子终于被割开时,手心、腕上全都是血,也没心思要去擦一下,在一旁捡起块不大不小的石头,对着瘦男人的太阳穴就是狠狠一砸。
又准又狠,男人血溅当场。
然后她狂奔出去,直到被溪流拦了路才停下来,她蹲下来,用溪水洗了手,又鞠了一捧水,胡乱洗了把脸,然后身子往前一探,瞧见溪水里自己的倒影。
那是一张面无人色的脸,脸上没有什么肉,下巴尖得像锥子,一双眼却格外大,此时只是半睁着,却已与寻常人一般大。
也叫叶岑看清了,原来这丫头是年幼时的茵茵。
茵茵与倒影里自己的那双眼对视,半晌后,嘴角一扯,冷笑一声。
叶岑顿觉纳闷,照着文灯的视角看,茵茵分明是个胸无城府的小傻瓜蛋,日子清苦,却每天都活得很开心,像个小太阳,可她头一次杀人——叶岑当然也觉得那个瘦男人该杀——却半点迟疑与害怕都没有,甚至一双眼中,还流露出些许畅快意味,这根本不像一个小白兔该有的眼神。
然而叶岑始终只能听能看,做不了什么,只好继续蛰伏不动。
茵茵从人牙子手底下逃出去,一路要饭,走走停停,大半年后,到了临川城。
临川是座大城市,谋生的手段也多,茵茵到了临川城,便不甘心再做一个乞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