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五抬手打断:“一码事归一码事,这一路有得好瞧,待到朱家堡再决定也不迟。”
酒楼内,掌柜已安排好酒菜给李妙清、朱八和王怜花三人,酒楼后院有个专门会客的地方,平时范汾阳再此小住都是再此的。掌柜准备的都是家常饭菜,因李妙清不喝酒,朱八和王怜花又年纪尚小,所以只备了饭和菜肴,酒水倒没有备上。李妙清一边吃,一边听着朱八说他见不到人时的焦急和紧张,然后就看到年画娃娃瞪了一眼王怜花:“你小子下回出去要知会一声,省得大家平白无故的担心,你不知道自己多弱吗?”
王怜花正在用勺子盛汤,听了这话,回道:“晓得了,下回定然不会无缘无故离开。”
朱八点头,一副孺子可教也的神情:“这还差不多。”随后就看向李妙清,问:“阿姐,你是去东朝街排队买那个什么蛋黄酥吗?”
李妙清点头:“没排到,明日阿姐早起一趟,给你们俩买去,据说很好吃。”
朱八扒了口饭,把饭嚼碎吞下肚,说:“我和阿姐一起去。”因饭扒太多,还有很多没有吞下肚,说话都有些口齿不清了。
李妙清用手敲了下他的额头:“食不言,寝不语。”就朱八那么激动,再说下去得把饭喷一桌。
缩了下头,朱八马上收敛,乖乖扒饭不说话了,而王怜花一直吃得很安静,他吃饭十分斯文,那是刻在骨子里的。李妙清是会规矩的,虽不像大家族那般,但李之礼之前好歹也是官家人,作为他的夫人自然不能太失礼。所以,她一眼就瞧出王怜花吃饭的方式很不像普通农户家的孩子,即便是读书人,也绝对不会这些。
眸光微敛,李妙清想起他掌心的茧子,恐怕他所谓的会武,必然不是猎户所授的那种拳脚功夫。
李妙清倾吐一口气,继续吃饭,待饭吃完,收拾了一下后,她才对朱八说道:“明日若你能早起,就和阿姐一起去。”
朱八一听欢呼起来:“好耶!阿姐最好了。”
边上的王怜花看着欢呼的朱八,神色带着一起艳羡,李妙清见之,说道:“令梦若想跟着一起,便一起去,正好带你们散散心。”
王怜花轻轻“嗯”了一声。
吃晚饭,朱八提着那盏老虎灯拉上柴令梦在院中玩,现在能陪他玩的就这一个人了。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陪着个十一岁的孩子玩,王怜花觉得自己大概有什么大病,但没办法,演戏总要演全套吧?陪着朱八玩的时候,王怜花也有些恍惚,那就是他好像从来没有这样和同龄人玩过。
他从来没有真正和谁交往成为过朋友,即便如欧阳喜和熊猫儿,在洛阳城内称兄道弟多年,他也未曾如现在这般轻松自在过。
风轻轻吹拂,他披着厚实的披风,看着那个小鬼提着他送的灯玩闹,而李妙清呢?李妙清此刻站在廊中,灯笼垂下的光照映着她的脸,忽明忽暗,给人一种讳莫如深的感觉,但依稀可辨她嘴角的弯弧,很温和的弧度,她脸上的表情应该是温柔的吧。
那么想着,王怜花收回了视线,重新落在了朱八身上,看着他踢毽子的模样,他想到了曾经的自己。当毽子踢到自己面前时,他看到朱八那小鬼朝他抬了抬下巴,眼神带着一丝挑衅:“柴令梦,咱两比比到底谁更厉害?”
王怜花挑眉,弯腰拾起毽子,他扯了下唇角:“好啊。”一边说,一边就将毽子踢了起来。
他很会踢毽子,这在朱八看来,就是个高手,于是小孩两眼放光。
李妙清安静站在廊下,看着他们俩玩的同时,一直在想柴令梦到底隐瞒了什么,他的身份是否作假呢?若真有假,那么柴令梦的身份定然不简单,毕竟他的身份是连陈谦之和范汾阳都没瞧出半点不对劲来的。一个猎户之子,母亲是普通农妇,生于山村之间,纵使天赋异禀,才学斐然,有恩师点拨,也不该会富贵人家才会学的规矩。此前虽然也一起吃饭,可没有像今天这般,真正意义上的在饭桌前好好吃上一顿,加上朱八这孩子一对比,立马就分明了。朱八那孩子虽失忆,没有过去的记忆,可他终归是富贵人家的孩子,世家也好,富贵人家也好,对规矩是十分在意的,他们所学的规矩是刻在骨子里的,记忆可以没有,身体却不会忘,但他吃饭时的规矩却依旧比不上柴令梦。
这就令人怀疑了。
他到底是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