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的地毯已经被清理干净。客厅的一角堆着几个录影带。我妈坐在沙发上,盯着前方,轻轻地哭了起来。我站在她后面,一动不动。
过了好久,我妈才说:“贾斯兰阿姨是一个很有威望的肺科医生。”说完又叫我上楼,回到我的书桌后面。
我的脚步在台阶上拖拖沓沓,到了楼上我并没有立刻走进自己的房间,而是打开了我爸妈卧室的门。在床头柜最上面的抽屉里,也就是我妈的那些奖杯下面,有从前的照片。那是很早以前的,我还没出生的时候拍的。
其中有一张阿鲁瓦利亚的全家福,是少有的、没有在历史中丢失、消失在世间的一张照片。有一次,我妈给我看过这张照片,说:“这是我出生的家庭。这是我爸,这是我妈,这是我的哥哥姐姐们,这个是我。”
那张照片放在抽屉的最下面,我拿着它回到了房间。照片上有两个男孩子,八个女孩子,一个留着白胡须的男人,一个女人,马尾辫长到可以跳绳。左边一个孩子,右边一个孩子,就此蔓延出去。
我看的时间越长,照片就变得越深沉。就跟我孩童时期看到的梦幻般的深沉一样,感觉我从来没有清醒过。一个女孩对我微笑,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一张年轻漂亮的脸庞。那是我妈,还穿着维多利亚女王女子寄宿学校的校服。站在她旁边的另外两个女孩也穿着同样的衣服,深色的裙子,白色的领子。她们是最后几个还在念书的、年龄最小的孩子。那一双双眼睛,仿佛闪亮的星星。
站在我妈右边的那个女孩是茜塔拉,她的儿子在一天下班后就再也没有回去过,一下子消失不见了。
我妈左边是贾斯兰,比我妈大三岁,大概高半厘米的样子,是照片上唯一没有看镜头的,一副神游的样子,仿佛一个做梦的人,就跟我一样。就在那一刻,摄影师按下了快门,一道闪电,一团白烟冉冉升起。
贾斯兰阿姨是一个全能明星,是八个姐妹中跑得最快的,能把铁饼丢到四十步以外,要是碰上腿短的,甚至有五十步。有时候计算步伐的人算术不好,贾斯兰阿姨就会因此丢出惊人的纪录:六十八步。
贾斯兰·阿鲁瓦利亚在铁饼界是无法逾越的,至少在风向好的时候无法逾越。贾斯兰阿姨的才能只在固定的情况下才能淋漓尽致地发挥出来:空中刮起一丝逆风,铁饼在空中越飞越高,最后停在空中,又再次落回了地面。风向不对的话,比如从后面或者从侧面刮来,又或者在完全没有风的情况下,铁饼就会从她的手里滑出去,像一个碗似的飞向空中,才飞了九步的距离就会落在地上。这个谜没人猜得透。
那时候正是印度独立后不久,田径比赛的发展还不成熟。没有田径协会,没有跑道。要运动的话就在又干又硬的地面上,连草都不愿意长的地方。铸铁球、标枪,还有铁饼,都是英国人留下的神奇的遗产。该怎么办呢?丢啊,可是怎么丢呢?
我妈很擅长丢铅球,她的秘密就是两只手一起丢。
维多利亚女王女子寄宿学校的教练都是一些上了年纪、退了休的老师,宣称他们用的培训方式是“偏方”。培训贾斯兰·阿鲁瓦利亚的那个女教练说要用辣椒。短跑用红辣椒,长跑用绿辣椒。有些辣椒辣得能让大象在一米远的地方就开始扇耳朵。
贾斯兰曾经获得了1000米的第一名,不过在到达终点线后还一直往前冲,冲向了厕所。看来是辣椒用多了。
每个季度都会有一场跟别的学校的对抗赛,维多利亚女王女子寄宿学校最优秀的学生会为学校的荣誉努力奋战。贾斯兰每次都会被选拔去参加各项比赛。她不仅跑得快,铁饼扔得远,跳高也很在行,至少在印度人的眼里是这样的。
那时候还没有背越式跳高,那是很多年后才发明出来的,又过了很多年才传到了印度。理查德·道格拉斯·福斯贝里在1968年奥运会上的背越式跳高立马被印度的运动员效仿,然而因为技术问题出现了无数的肌肉拉伤、头伤、骨折,甚至还导致了截瘫。那一跳,简直神了。
贾斯兰用的是剪式跳高,用七步起跑,快速越过跳高杆,先抬右腿,左腿紧紧跟上。这是目前最安全的技术,因为落地的方式是双脚落地。杆子后面没有软软的垫子,只有一池沙子。跳高和跳远在同一个比赛场地。
我妈发明了一种跳高技术,要用到支撑跳高杆的杆子。起跑时和跳高杆形成二十度角,然后抓住那根支撑跳高杆的杆子,起身,跳过去。有时候这会被宣判无效,不过大多数时候都能蒙混过关。对她有利的是,那时候撑竿跳还不是正式的比赛项目,不过更有可能的是,她威胁了裁判。裁判在印度可不是什么闲职,有的参赛者一边跳,一边把竿子往下压。这些女人后来都把自己的老公逼到绝望,看来她们年轻的时候就已经开始练习获得认可的技艺了。
贾斯兰保持着学校的纪录,跳的高度跟她妈妈头发的长度一样,每个季度都会增加2厘米,夏天的时候甚至会增加4厘米,因为那时候头发会长得比较快。
因为贾斯兰的杰出表现,维多利亚女王女子寄宿学校几乎赢遍了周围的所有学校。贾斯兰的名字出现在各个名誉榜上。这感觉应该和我后来体验到的甜蜜的下午是一样的:日落、干渴、满足,那些屡获殊荣的日子。
跟我妈一样,贾斯兰成了勒克瑙的冠军。我妈因为飞速的起跑赢得了那个摆在床头柜上的大大的奖杯,贾斯兰获得了七项全能的冠军。那天风向很好,辣椒的用量也很合适,她妈妈的头发也突然长长了很多。
勒克瑙的冠军可以去参加北方邦的冠军赛。在比赛中,我妈连续三次“犯规”,冲出去第一个到达了终点线,然而其他的参赛队员都还待在起跑的位子。她从来都没有如此完胜过。比赛快要结束的时候,总共八个裁判一起才把我妈从领奖台上拉下来。贾斯兰可以登上领奖台,她又破了纪录,晋级到新德里的冠军杯赛。两个月后,在这次冠军杯赛上,男子快跑项目的奖杯都被米克哈·辛格拿了。这个神童将成为1960年罗马奥运会上第一个进入决赛的印度人,只差一点点就成了400米铜牌的获得者。然而这之后印度的田径选手就离奖牌越来越远了。
贾斯兰在新德里的七项全能中获得了冠军,她的名字出现在各大报纸上。歌唱米克哈·辛格的赞歌,也有了贾斯兰的一部分。同样的欢愉,同样的赞美:他们是祖国田径比赛的希望。
然而,和米克哈·辛格不同的是,贾斯兰从来没有踏入过奥运会的赛场。爸妈让她去上大学,在印度的社会阶层里,上大学比体育比赛重要。她妈妈是这么说的:“上了大学,就一辈子有饭吃。一个奖杯会失去光彩,被灰尘覆盖。”贾斯兰听了她妈妈的话,成了一名肺科医生。
就这样,铁饼再也没有从她的手上飞出去,在空中越飞越高,飞过无数米后再次落回到地面上。
而我也一样,高考过后要去念经济学、法学或者是医学。这样的话,以后一切都会好起来。我听了我妈的话,去鹿特丹的伊拉斯姆斯大学学了经济学。不过很快就开始打瞌睡,迷失在精神世界里,而且再也不会醒来。
有一天当我宣布想要成为作家的时候,我妈在花园里点燃了一只垃圾袋,就跟那时候对待月里河小巷阁楼上的租客格里森先生一样。我听见我妈说:“死鬼,快走开!恩斯特身上邪恶的死鬼,快快消失!”
她不想再见我,为我成了一名作家而感到羞耻,直到现在也一样。
不过我写这本书不是为了报仇。
我很想再听她大叫“加油!加油!”,声音穿过整片草坪,充满了兴奋和幸福。
现在这声音只会来自远方,来自我的白日梦的深处。
[1]勒克瑙:印度北方邦的首都。
[2]这里疑作者笔误。本书于2010年首次出版,当时印度人口已超12亿。
[3]塞康德拉巴德:印度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