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公元2世纪末中国社会动**不安,东汉时期的很多资料与档案都流失了,到范晔开始为东汉修史,编纂《后汉书》之时,他已不得不依据一些二手资料。范晔的著作一开始包括了十卷本纪和八十卷列传,今天我们看到的是北宋时增补了司马彪(240—306)三十卷志之后的版本。直到今天,《后汉书》对我们了解东汉的历史都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范晔在著书的过程中,并不是简单地抄录其他著作,而是努力保持自己的风格。他有意识地对当时的一些文学创作之风进行了反思,这一点从他446年初写于狱中的一封信中就能看出来。[114]他并不是唯一一个反对注重藻饰的骈体文的人,却是最早开始反对这种风格的人之一。虽然范晔的出发点只是要强调个人思想表达的重要性,并提出词语只是辅助工具的观点,但他对骈体的认识是正确的,《后汉书》中大量简洁紧凑的段落就很好地证明了这一点,特别是“序”“论”和“赞”的部分。例如《酷吏列传序》就是这样一篇缜密周详的文章,其中用三个句子描述了汉初官吏们工作的总体环境(A),用三个句子描写他们如何应对这种环境(B),用三个句子讲他们应对之策的升级(C),结尾句子的作用是缓和负面批评,并再次提出酷吏们的功绩(D)。
(A)汉承战国余烈,多豪猾之民。其并兼者则陵横邦邑,桀健者则雄张闾里。且宰守旷远,户口殷大。
(B)故临民之职,专事威断,族灭奸轨,先行后闻。肆情刚烈,成其不桡之威。违众用己,表其难测之智。
(C)至于重文横入,为穷怒之所迁及者,亦何可胜言。故乃积骸满穽,漂血十里。致温舒有虎冠之吏,延年受屠伯之名,岂虚也哉!
(D)若其揣挫强伤,摧勒公卿,碎裂头脑而不顾,亦为壮也。[115]
从这段序中,我们已经能看到后世古文运动的迹象,序中的评价部分不但明确清晰,内容与韵律也相互配合,再加上范晔简练的文风,所有这些都能让我们清楚地看到范晔与清谈之风,以及与当时中国南方重凝练、轻铺陈的文人思想的联系。范晔喜欢言简意赅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并用对仗或交叉的方式达到呼应的效果。这种语言形式已经接近诗歌,为此,范晔经常不得不使用双音节词,甚或自造这样的词。其他一些写长篇诗歌所需的手段在中国语言中早已存在,例如省略主语,或者悄悄更换主语。像“他们有很高的职位,与皇家关系密切”这样的意思,用“位崇戚近”四个字就可以轻松地表达。在范晔之后不久的刘勰提出了这种对仗可能造成的单调,他认为如果行文缺乏变化,会很容易使读者感到疲劳。此处用《后汉书》中的几个段落来说明范晔的语言特点:
朝臣国议,无由参断帷幄,称制下令,不出房闱之间。[116]
声荣无辉于门阀,肌肤莫传于来体。[117]
关于宦官,书中写道:
然莫邪并行,情貌相越。[118]
我们可以通过那些能断定范晔所用资料来源的地方,清楚地看出他是如何对这些资料进行评估,并用他自己独特的方式进行改写的。下面这一段文字摘自东汉时期的《东观汉记》一书,同时也是首部记录这个时期的断代史著作,其中一段是一个男人与自己母亲的对话,被范晔所采用:
“此妇劝异居,不可奉祭祠,请去之。”遂叱出其妇。[119]
这一段在《后汉书》中是这样的:
此妇无状,而教充离间母兄,罪合遣斥。便呵叱其妇,逐令出门,妇衔涕而去。坐中惊肃,因遂罢散。[120]
除沈约(441—513)的《宋书》、萧子显的《南齐书》以及魏收(506—572)的《魏书》这几部著作外,各个朝代的正史都是到了唐代之后才重新开始编撰的,并且多为皇帝授命而为。这些著作以一些没能流传至今的早期史书为基础,如果仔细观察,我们就能看出,这些史书主要还是为了体现授意编书者的理念并证明某种合法性,例如《晋书》就是这样一部著作。[121]不过很快就有人对授意编史者与史书编纂之间的密切关系提出了批评,刘知幾(661—721)在完成于710年的著作《史通》中用了二十篇的篇幅来论述一些形式上的问题,其中就谈到了史书撰写方面存在的问题。[122]《史通》是中国史学理论方面的经典之作,能够与之相提并论的作品直到1000年后才出现,即章学诚(1738—1801)所作《文史通义》。[123]
“标准化”史书在唐代之后被称为“正史”,乾隆皇帝(1736—1795在位)命人汇刻了24部这样的纪传体史书,合称“二十四史”。清朝没有正史,只有一份“史稿”,名为《清史稿》。
从唐代开始,史书中曾经大量存在的文学元素逐渐减少,严肃的公文风格开始占据主导,这应该也跟档案资料的特点有关。史书作品只偶尔有一些引子、前言或所附的散文能成为经典。但由于宋代的古文运动,特别是从那个时期开始发展的野史创作,我们还是能够不断看到一些优秀的散文作品,所以不论从实际的角度,还是理论的层面,史书创作与文学都没有真正分开。
其他形式的史书
除按照司马迁《史记》的传统,由“纪传”“列传”和“志”等部分组成的纪传体史书外,还有一种编年体史书(某些这类史书的重要性甚至超过了前一种体裁)。这种史书体裁始于《春秋》,宋代的一些重要史书就是采用了该体裁,这里特别要提到的是司马光(1019—1086)的《资治通鉴》。这部著作的写作方式被后世诸多史学家模仿,书中讲述的历史上接《春秋》,从公元前5世纪开始,下至公元10世纪,跨越1326年。
除主要受儒学思想影响的史书创作外,最晚从公元5世纪开始,佛教和道教还开始编修自己的史书。这些修史的工作以圣徒传记为主,通过修史,佛道两家希望在面对其他宗教时,或是在国家管控的机构,特别是皇家那里,为自己的学说争取一定尊严。这类史书尤为重要的是对自己宗教以及僧侣、道徒的重要性的叙述。
传记集的作用是讲述人物典范的事迹,最早的这类作品是刘向编纂的《列女传》。这部著作的今传本形成于公元13世纪早期,特别是在帝制时代的最后几个世纪中,这本书广受欢迎。[124]在公元6世纪初期,居住在京城、专门负责为僧人制定行为规范的慧皎创作了《高僧传》,开创了佛教圣徒传记文学的传统,他在创作上也参照了类似的著作。
修史是文官非常喜欢的工作,所以随着唐宋教育制度的发展,史书的数量也大幅增加,人们将私家编纂的史书称为野史,[125]这种野史与“笔记”体裁很接近,两者之间有时很难区分。[126]
具有特殊地位的还有“地方志”,这种史书部分出于官方授意,部分出于个人主动而编纂。宋代之后出现了几百部这样讲述县级、省级政区史迹的地方志,成为古代中国最重要的社会和经济历史资料。地方志承继的是《山海经》的传统,是曾经作为朝代史一部分的舆地志独立出来之后形成的,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形成了对整个国家的描述,里面主要是行政区划以及行政管理所关心的内容。
虽然史书在编纂过程中习惯以已经存在的作品和叙述模式为基础,但其中还是会留下时代和流行趋势的痕迹,而所有的史学家都是在事实中为理解历史寻找依据。沃尔夫冈·莎德瓦尔德(Wolfga)认为司马迁的著作以及中国的史书都并非“真正的历史”[127],他的这句话有一定道理,但我们对他的这种观点也只能是非常有限度地接受。在中国的史书中,某些特征的确是不像在古希腊历史著作中那样明显,例如中国史书就缺少我们在修昔底德作品中能够读到的那种对特定事件重要性的认识,以及对闻所未闻、前所未有之事的关注。或者说,历史并不是独立存在的,它会受到儒家文官的评判、褒贬标准以及中国所有史书创作主要目的的影响。
中国的历史著作被视为文学作品的模板和蓝本,从这一点上看,这些著作类似西方的史诗作品,大量的叙事作品讲述的是历史题材,并将史书作为资料来源,这一点在明清时期尤为明显。在人物的刻画和叙事技巧上,无论是传记形式,还是对从不同角度观察同一件事的方式的偏爱,抑或是对特定题材和修辞手段的使用,史书也同样被当作范本。
鲁迅(1881—1936)曾经论述过所有叙事与传统历史著作之间的这种关系。鲁迅可以说是20世纪中国新文学最重要的倡导者,他在小说《阿Q正传》的序中很明确地指出了史学遗产造成的负担:
然而要做这一篇速朽的文章,才下笔,便感到万分的困难了。第一是文章的名目。孔子曰,“名不正则言不顺”。这原是应该极注意的。传的名目很繁多:列传,自传,内传,外传,别传,家传,小传……而可惜都不合。“列传”么,这一篇并非和许多阔人排在“正史”里。
《阿Q正传》不但是鲁迅最重要的小说作品之一,可以说也是20世纪中国文学最重要的作品之一,他写在开端的这一段是关于如何看待史书撰写的文学化处理问题的,这让我们清楚地看到史书的重要性如何在中国一直延续至今。历史写作与文学创作、文化行为有一点是相同的,即它既服务于民族自觉意识的形成,也服务于同一派别中不同群体之间的意见分歧,这一点在小说和戏剧作品对历史题材的运用上体现得尤为清楚。[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