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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明代的小说(第2页)

在可能是最早的话本(但只能在后来的集子中看到)中,共有34种传世,其中22种出自元代,12种出自明代。这些早期话本的特点是情节集中在几个重要事件上,冯梦龙《醒世恒言》的第14篇可作为例子。这篇话本分成六部分:

周大郎之女周胜仙与范二郎某日在金明池游赏时相遇,两人无法直接交谈。这位姑娘思量道:“若还我嫁得一似这般子弟,可知好哩。今日当面挫过,再来那里去讨?”于是,她借和卖水人争吵之际,说话给坐在旁边的范二郎听。她说道:“……年一十八岁……我是不曾嫁的女孩儿。”

之后,这女孩儿害了病。家中请来隔家的王婆给孩子看病。王婆发现,这孩子的病是心病,是爱上了范二郎。于是,她说服女孩儿的母亲同意这门婚事。

后来,出门在外的父亲周大郎回到家中,他不同意这门婚事,不肯接受这样的女婿,“他高杀也只是个开酒店的”,女儿因此死去。

情节在这里明显间断,转而写暗行者朱真计划盗墓。他的母亲警告他,说他的父亲曾经掘坟,揭开棺材盖,忽然,尸首看着他笑起来,父亲吃了惊,回来后不久便死了。话本对这盗墓者有详细的描述,包括他是如何掘开这女孩儿的坟,盗走细软的。他这样对尸首说:“小娘子莫怪,暂借你些个富贵,却与你作功德。”后来,他按捺不住,奸污了这女孩儿,这时,女孩儿睁开眼,把他抱住,估计是这女孩儿把他当成了自己牵挂的范二郎。

次年正月十五这天,女孩儿逃离这盗墓者的家,与范二郎相见。可是,后者把她当作鬼魂,失手打死。

范二郎被官府捉走,投进监狱。在狱中,范二郎梦见与女孩儿相见。最后,这掘坟之人被揭穿,神灵出现在审理本案的薛孔目的梦中,证实了已被判罪的范二郎的清白。

这篇话本的序简短,写的是太平年代闲暇时的娱乐活动。与后来的话本不同,这里没有实际指出是谁的罪过,也几乎没有道德或说教语气,只是暗示沉溺于感情容易导致灾祸。[33]

比之以往,中期阶段话本中商贾和店家出现的频率更高。南宋都城临安仍是最重要的故事发生地。这个时期的故事也是用经典传奇作为底本,但和以往的小说不同,除去戏曲底本,它们也用史书和传记,特别是以把此前学者笔记当中的逸事当作底本。洪楩就是后一种情况。洪楩把自己看作《夷坚志》作者洪迈的后人,在辞去京城并不重要的职务后,于1545年回到杭州,专事校刊。也许洪楩首先重新印行了《夷坚志》,此外,他还刊刻了《唐诗纪事》,重印了《文选》以及其他作品,但其中只有几种话本集是面对普通读者的。

在20世纪初,几种于16世纪纂辑的话本被发现,并以编者的号“清平”题作《清平山堂话本》,1957年谭正璧将其校注刊行。后来,随着更多故事被发现,这本1541年至1551年间辑成的集子被发现其最初标题为《六十家小说》,编者是洪楩。这名字是仿照不久前顾元庆(1487—1565)所辑的《广四十家小说》。但与洪楩的集子不同,后者采撷的是文言作品。《清平山堂话本》最初由6个单独的、各有作者的话本集构成,这本集子中的话本如今有29篇存世。1941年,诗人、文学史家戴望舒(1905—1950)又找到了这些单个集子的名字。这样,洪楩辑的这本集子重新被发现,自此,它可以被看作已知的最早的话本集。在它之后,又出现了众多其他的集子,但它们经常只是取来以前的集子中的故事稍作改动。

晚明故事的特点是“奇”。比如,旅行者没及时找住处歇息,最后精疲力竭,无法继续赶路,于是就近找个地方歇脚。歇脚处多半是破旧的寺庙或荒落的农家,然后就遇见了离奇的事。虽然叙述者表面上批评这种离奇,称其为离开正路,但多数作者私底下对这种事是喜欢的。这种离奇也包括对猥亵及色情内容的描写。这可以看作打破传统道德观念的尝试。在明代最后的几十年里,这样题材的小说开始多起来。[34]

冯梦龙的三本集子以及凌濛初的两本集子是晚明最重要的话本集。[35]冯梦龙的话本集合称“三言”,和许多其他集子一样,有的刊本内含丰富的插图。每本集子包括话本40篇,全经冯梦龙仔细加工、校勘,并冠以题目。其中第一本,即《古今小说》,后来又名为《喻世明言》,在1620年至1624年间刊行;其余两本,即《警世通言》和《醒世恒言》,在1624年至1627年间刊行。此后不久,凌濛初辑成两本集子,统名为《拍案惊奇》。[36]第一本于1628年出版,叫作《初刻拍案惊奇》,第二本于1632年出版,叫作《二刻拍案惊奇》,以示区别。

冯梦龙是哲学家王阳明及其学说的追随者。他认为,文饰是没落的表现,并将《诗经》奉为理想。在前面提过的《山歌》的序里,他表示,文学在《诗经》中还是完全的。在他看来,只有民歌保存了自己的纯朴。这种观点肯定也影响了他对故事的选择。这些故事所取的题材或旧或新。有些话本似乎是他自己或是他的合作者所作。

他最重要的合作者包括席浪仙,《醒世恒言》中有若干篇出自他之手,包括第26篇,该篇写的是薛少府变成了一条鱼的故事。故事的核心来自唐传奇故事,写的是梦中做鱼。[37]和其他话本一样,故事以诗开头,然后介绍薛少府为官的经历,风格接近史书。若干插曲之后,写其同僚堂上饮酒,经几番周折终于找到合适的鱼佐酒,谁知这鱼恰好是薛少府所变,无论薛少府如何控诉和悲叹,其同僚都如不闻,只有读者明白这里头发生的事,哭笑不得。[38]

凌濛初与冯梦龙一样生长在太湖边上,也反对雕琢的文风。凌濛初在故事里评论诸如嗜赌、打猎以及解剖之类的行为,他以为这些行为多数是多余的,有损无益。[39]有时他的风格是简单的批评,间有讽刺的语气。与冯梦龙一样,他的话本多半有相似的结构:先是题目、开篇的诗以及议论,在用于渲染的故事之后才是主要的故事,最后还是以诗作为结尾。这种基本结构常因插叙以及叙述者的干预而得到扩充。这表明,作者想在一开始就调动起读者的好奇心。这也体现在题目中所使用的引发兴趣的表达,比如“惹羞”“遇虎”“迷魂”“生仇死报”“乘乱聘娇妻”“计”“备棺迫活命”“智擒船上盗”等。

冯梦龙与凌濛初的集子很快便风行起来,所以也被其他编选者使用。无名氏所辑《今古奇观》(序作于1638年)几乎全部是以这些集子为根据的。这本选集里的话本不断被重印,并且很早便有了多种翻译,所以对中国短篇小说在欧洲的传播有深远的影响。它们处理的题材包括离奇的爱情故事、神鬼故事和非凡的壮举,这肯定有助于它们的流行。[40]晚明还有一部无名氏所辑凡15篇的话本,集名为《醉醒石》。

与明末的话本集不同,以笠翁之号闻名的戏曲家李渔于1658年刊行的《十二楼》中所辑故事,或是因文学之外的启发而自行创作,或是另有出处。[41]所有故事中都有座楼,以前小说中的说教的语气在这里几乎全无。在这些使用框形结构、最多分为六回的构造非常精巧的故事中,李渔的语言接近文言的传统。故事的内容或是教化的,或是稍带有色情的。其中,李渔写了许多“离奇”的事,比如某秀士先后娶的妻室的丑态,或某开香铺的同性恋者的命运。

晚明话本中受欢迎的题材也包括公正法官的故事,且多半是以传奇法官包拯为中心的讼案故事。这种题材在元代和明代早期的戏曲中已经出现,其他体裁,比如明初的传奇和词话也从这些戏曲中取材。20世纪60年代晚期,一座15世纪的墓中出土了18种词话,其中有8种写的是包公。

公案小说集《百家公案》插图本于1594年在杭州印行,另有本子于1597年刊行。[42]这本集子的前19篇应为编选者安遇时所作,第30至第40篇及第72至第100篇出自另一名作者之手,第41至第71篇则为又一名作者所撰。除去其他公案小说集,这本集子也曾作为著名的、广为流传的《龙图公案》的底本,《龙图公案》同样包括百篇。[43]公案故事的内容常常围绕各种罪行展开,包括为官者的罪行、不守戒律的和尚的罪行,还有宦官的罪行,这些故事中描写的十六七世纪的世风是对其黑暗面的夸张。后来,荷兰的外交官兼东方学家高罗佩受此启发,拟公案小说的风格,使用其中的成分,创作了以狄公为主角的中国探案故事。[44]

除公案小说外,在16世纪和17世纪的话本中,还有许多其他种类,这里特别要论及的是写爱情和鬼怪的话本。后者通常有三种角色和四种主要情节。三种角色分别是主人公(多半是未婚的年轻男子),化身为年轻女子的鬼怪、动物或死者的鬼魂,以及驱邪的法师(多半是道士),这些法师有可以祛除魔法的手段。四种主要情节是相遇、爱情、危险的征兆和法师的干涉。情节的发展多半是这样的:年轻男子春日到城外园林游赏,遇见年轻女子,一见倾心,并与之发生关系;不久,他发现这种关系危及了他的生命,于是找来道士;道士随后让女子现出原形。

在明代的话本之外,篇幅较长的小说不久便出现了。这种体裁自宋代起逐渐形成,至于它具体是如何形成的,今天只能部分地被重构。这种篇幅较长的小说也依赖在短篇小说中实验过的叙述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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