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根本没有给对方留出时间回答,这句话刚说完,他就已经转身朝向了公路,重复道:
“该死的臭狗屎!整整一只兔子啊,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这一兔子的形象唤醒了加布里埃尔的饥饿感。他已经有多长时间没有吃东西了?这一下,可有的是机会好好地填饱一下肚子了。但是兔子……
“我们该怎么做,才能把它给煮熟呢?”他问道。
拉乌尔的脸又露了一下,好惬意的一副样子。
“没必要担心这个了,已经不再有什么兔子啦,我的老伙计!它已经把一整只兔子都吃掉了!”
加布里埃尔朝卡车外边俯下身来。
“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米歇尔。”兰德拉德说。
原来是一条体形巨大的狗,一身灰色的毛,条纹清晰,胸口处有一片白色的斑点,一个黑色的大鼻子,一条粉红色的舌头,耷拉下来足足有三十厘米长……瞧它的个头,估计体重应该有整整七十公斤。
“就这样,我跟米歇尔交上了朋友。我找到了一只兔子,送给它吃了。现在,它和我之间,就算是生死之交了。对不对,米歇尔?”
“但是,那只兔子,”加布里埃尔怯生生地反驳道,“我们本来可以试着煮来吃啊……”
“那是当然,我知道,但只要是做了好事情,总会得到好报的。瞧瞧,证据就在眼前,你猜猜,它为你带回来什么好东西了呢。”
加布里埃尔不得不把脑袋伸出卡车的外,看到了一个很大的木头箱子,箱子底下安装有四个铁轮子,箱子上还有蓝色字母写成的广告语“我的香皂,这是我的沐丝纷香皂”[18]。当他发现,拉乌尔用一根细绳套住了米歇尔的前胸部位时,一切就都变得清清楚楚了。
“假如男爵先生愿意屈尊……”
就这样,加布里埃尔钻进了这只肥皂箱子里待着,米歇尔则乖乖地拉着箱子,跟随在拉乌尔·兰德拉德后面走,而走在前头的拉乌尔则高声地歌唱着:
“我们将战胜他们!我们将获得胜利,因为我们是最强大的!”[19]
这狗,应该是卡斯罗犬[20]跟其他什么品种进行杂交后产生的某种奇特结果,它具有一种罕见的力量,另外还具有能忍受一切考验的温和性格,它这会儿正轻轻松松地牵拉着这辆小推车呢。当兰德拉德停止唱歌时,一路上陪伴着他们的就只剩下肥皂箱的铁轮子在路面上滚动时发出的尖厉的、令人烦躁的噪声,听得人心里直发颤。
拉乌尔早已利用早上的那次出行,进行了辨向与定位。
“卢瓦尔河畔圣雷米是在那边,大约有十二公里远,”他解释说,“但是,从那边走,我们就有可能被人家认出来。最好的办法,是避开圣雷米,一直走到维尔纳夫。到了那里后,我们也就平安无事了。同时,我们还能找到治疗你的腿所需要的一切。”
拉乌尔的计划,是要向南走。他们是两个逃兵,此外,还犯有所谓抢劫的罪,无疑,他们处在被追查的状态中。另外,他们还是中途偷跑掉的在逃囚犯。因此必须小心翼翼地行动,尽可能地避免走人多车多的大路,避免经过带有关卡的桥梁。向南走一段之后,他们就可以考虑重新向东拐,尝试着穿越卢瓦尔河,从那里再走向维尔纳夫,然后,依据当时的情况,再走着瞧。
从第一次途中休息起,他们俩就明白到,这一看似精明的战略计划很快就露出了好多处破绽来。米歇尔需要喝水,喝很多很多的水,他们还猜想,它必定还需要吃很多很多的食物,要不然的话……拉乌尔当时是在村口一户人家那里找见它的,发现它被拴在那家的院子里。那家主人应该逃难去了,但是很怕这狗也会跟着去找他们,就把它留在了家中……他们刚一停下来,米歇尔就把自己的鼻子靠在了拉乌尔的膝盖上。
“这条大狗真的很漂亮,对不对?”
加布里埃尔一下就回忆起了那只马戏团里的小猴子,兰德拉德曾经十分喜爱它,但它最终并没有一个好结果。米歇尔的高大个头,使得拉乌尔无法把它扔到一个路沟里完事,但他们实在想象不出来,如今这次新的历险,到头来究竟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他们的路线图迫使他们不得不东绕绕西绕绕地转来转去,而且走的都是乡间小路,为的是避免碰上逃难者的大队人马,跟他们交缠到一起。而那些逃难者,走的都是直通目的地的大路。由于有所忌讳,他们不仅不得不走更长的路,而且在一路上也更难找到吃的东西……更何况,加布里埃尔腿上的伤还需要得到治疗。
“倒是没什么太大的问题,”拉乌尔说,“但是,必须给伤口排脓……”
显然,他们实在是没有条件来做到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