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爷,昨天晚上,多布森警官逮捕罗德里克爵士的时候夜色已深,因此对于如何安置爵士的问题,他一时无所适从。爵爷,要知道,昨天那场火灾中,不仅伍斯特先生的茅舍付之一炬,由于火势蔓延,就连沃尔斯警长的房舍也未能幸免。而由于警长的房舍同时兼做警局,因此多布森警官一时不知如何是好,这也在情理之中。另外,沃尔斯警长也不在左右出谋划策,因为他在救火过程中不幸头部受创,因此被送往姑姑家中休养。我指的是他那位家住扎福诺·里吉斯的莫德姑姑,而不是……”
我再次见义勇为。
“别管哪位姑姑啦,吉夫斯。”
“是,先生。”
“无关痛痒。”
“确实,先生。”
“那继续吧,吉夫斯。”
“遵命,先生。最终多布森警官只有自作主张,三思之后,认为最安全的地方莫过于盆栽棚,那间大的……”
“咱们明白了,吉夫斯,棚顶铺瓦的那间。”
“正是,先生。他于是将罗德里克爵士带到大盆栽棚内,之后在门口守了一整夜。不久之前,花匠来上工,多布森警官便吩咐其中一位——一个年轻人,叫作……”
“行啦,吉夫斯。”
“遵命,先生。他吩咐这个年轻人赶往沃尔斯警长的临时住所,希望警长已经恢复了元气,可以着手处理这一情况。果不其然,一夜的安眠,加之本来身强体健,今天早上警长已照常起床,并用过丰盛的早饭。”
“早饭!”纵使我有钢铁般的意志力,也忍不住喃喃念了一句。这个词触到了伯特伦脆弱的神经。
“沃尔斯警长接到通知后,立刻赶到公馆,求见爵爷。”
“为什么见他?”
“爵爷是治安法官,先生。”
“对,当然了。”
“因此,有权将犯人转移到较正式的监狱关押。沃尔斯警长此刻在藏书室等候,爵爷,盼爵爷有空时见他。”
如果说“早饭”这个关键词能害得伯特伦·伍斯特心乱如麻,那么“监狱”一词似乎戳到了老斯托克的痛处。他一声哀号。
“他怎么会进监狱?他进监狱做什么?那个笨蛋警察凭什么要送他进监狱?”
“据我理解,先生,罪名是‘入室行窃’。”
“入室行窃?!”
“是,先生。”
老斯托克可怜巴巴地望着我——我也不懂他干吗要望着我,反正事实如此——弄得我忍不住想摸摸他的脑袋。其实我说不定就要出手了,但是在这个节骨眼儿,我身后突然传来一声响动,像是受惊的母鸡或者扑腾的野雉。原来是扎福诺夫人冲了进来。
“麻麻杜克!”她一声惨叫。我想最能证明她此刻的心情的,莫过于她目光逗留在我脸上却不为所动。瞧她的反应,还以为我是白人大首领呢。“麻麻杜克,我听到了可怕的消息。罗德里克……”
“行了,”扎飞有点赌气似的,“我们也听到了,吉夫斯正说着呢。”
“可咱们如何是好?”
“不知道。”
“都是我的错,我的错啊。”
“哦,婶婶,您别这么想,”扎飞虽然惊慌失措,却不改“珀乐”,“和您没有关系。”
“有关,有关的。我永远不能原谅自己。如果不是我,他就不会那么一脸黑灰就离开了。”
我真心可怜老斯托克。我是说,他的打击是接连不断啊。只见他双眼从脸上鼓出来,像只蜗牛。
“一脸黑灰?”他气若游丝。
“他为了哄西伯里,脸上涂满了炭灰。”
老斯托克跌跌撞撞地倒在一张椅子里,似乎觉得这是那种应该坐下来消化的故事。
“要弄掉那种讨厌的东西,只能用黄油……”
“汽油也行,这是行家告诉我的,”我忍不住插嘴,信息务必要准确无误,“吉夫斯,支持一下?汽油也管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