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提她叫什么名字?可能我认识呢。”
“是位巴塞特小姐,玛德琳·巴塞特。”
“真的?”
“是,少爷。”
我兴趣陡增。
“老天爷!吉夫斯啊,真没想到,世界可真是小,你说是不是?”
“这位女士是少爷你的旧相识吗?”
“我跟她可熟着呢。你这么一说我就放心了,吉夫斯。我看这事儿搞不好还真行得通呢。”
“是吗,少爷?”
“可不是。你报告这条消息以前,我得承认,我打心眼儿里怀疑老果丝这只可怜虫怎么能吸引不管谁家的姑娘迈上教堂的红地毯。我这么说你同意吧?他可算不上人见人爱。”
“少爷你的说法似乎确有几分道理。”
“埃及艳后就不会看上他。”
“很可能不会,少爷。”
“估计他跟班塔鲁拉·班克海德小姐[2]也处不到哪儿去。”
“是不会,少爷。”
“你一说果丝钟情的对象是巴塞特小姐,啊哈,吉夫斯,那还是有点希望的。他这种小伙子,八成正是巴塞特小姐梦寐以求的呢。”
这位巴塞特呢,我得解释一下,是在戛纳度假的时候结识的。她跟安吉拉成了闺密(女孩们就是这么爱交闺密),因此我也就领教过她一点。哎,有几回闷闷不乐的时候,我简直觉得随便动弹一下脚趾头就要撞上她似的。而我之所以感到如此痛苦如此煎熬,是因为我们见面的次数越多,我就越跟她没话说。
大家都知道,世界上有这么一种女性,她们能让人一蹶不振。这么说吧,她们似乎有种本事,能让人声线麻痹、大脑化成糨糊。这位巴塞特对我就有这种影响,足以让堂堂的伯特伦·伍斯特多次接连几分钟摆弄领带、坐立不安,总而言之在她面前表现得像块呆木头。等到她先我们两周打道回府的时候,大家足可以想见,这在伯特伦看来,真是相别恨晚。
必须指出,并不是她的美貌让我舌头打结。这位姑娘还算长得不错,就是那种娇弱的、金发、大眼睛的姑娘,不过不是颠倒众生那样的。
一位平日与女性相谈甚欢的健谈者,这下子彻底粉碎破灭,是因为她的精神态度。我不想胡乱给谁安名号,因此我不敢说她是个女诗人,不过她的话语机锋就是会让人心里疑窦丛生。嗨,我想说的是,要是有位姑娘毫无由来地问你,觉不觉得星星是上帝的雏菊项链呀,你肯定是要有点想法的。
有鉴于此,她的灵魂和我的灵魂也就没法子成为伴侣了。但是换成果丝的话,那情形就不能同日而什么了。这位小姐让我碍手碍脚的方面,即她那一身显著的理想主义、多愁善感等毛病,对果丝来说可是相得益彰。
果丝生来就是深情款款的梦想家一类,不然也不可能把自己囚在乡下侍奉水螈了。可以想象,只要想办法让他吐露出胸膛里温热的字句,他跟那巴塞特就能像火腿配鸡蛋一样,一拍即合。
“她太适合果丝了。”我说。
“这真让人欣慰,少爷。”
“果丝也特别适合她。总之呢,这是桩美事,一定要全力以赴地撮合。吉夫斯,调动你的每一根神经。”
“遵命,少爷,”他忠厚地应道,“我会立即着手解决。”
到此时为止,各位一定会同意,气氛是多么完美,多么和谐啊。主仆两人友好地闲谈,日子甜如蜜。但就在这个节骨眼,我很遗憾地看到,出现了一个不和谐的变故。天气陡然一变,乌云开始聚集,我们还没摸清状况,就“咣当”弹出一个刺耳的音符。类似的情况以前在伍斯特家里也出现过。
我预感到事情不妙,第一个线索是从地毯附近传来的那声纠结而不满的轻咳。容我解释一下,在我们聊天的空当,我擦干了皮囊,开始不紧不慢地穿戴,这儿套只袜子,那儿蹬只鞋,最后把自个儿塞进背心、衬衫、领带、及膝外套,而吉夫斯呢,就在旁边弯着身子开箱收拾我的行装。
他这会儿直起腰,手中提着一件白色的什物。一看到此物,我就预感到新一轮家庭危机已然来临,两个意志强大的男性之间不幸再次发生思想的交锋,而伯特伦必须牢记他那些骁勇的先辈们,并为自己的权利而战,否则就要被压服。
不知道今年夏天大家有没有去戛纳玩儿。去过的话就一定会记得,任何人,只要立志成为晚会上的灵魂和焦点人物,那他去赌场参加酒会的时候,就要例行在日常的晚装西裤上头搭一件镶铜纽扣的白色晚礼服。自打在戛纳火车站登上返程的蓝色特快[3]以来,我就时不时地担心吉夫斯会有什么反应。
在晚礼服的问题上,吉夫斯一向守旧落后冥顽不灵,之前我就因为软襟真丝衬衫跟他闹过别扭。而关于白色礼服的问题呢,虽然我说过在蓝色海岸是大肆风行——“杜色几里牙德稀客”[4]——但即便是穿着迫不及待买来的这件宝贝踏进棕榈滩赌场的时候,我对自己也不敢有一点儿欺瞒:回家以后它怕要引发一场动**。
我已经打算坚持到底了。
“怎么了,吉夫斯?”虽然我的声音温和可亲,但是近距离观察我的双目就会发现,里面正射出刺骨的寒度。对于吉夫斯的智慧我当然比谁都心悦诚服,但是他这种反仆为主的性格倾向,我认为必须加以扼制。这件白礼服可是我的心头宝贝,我要动用伍斯特先祖大人在阿金库尔之战中大败法国佬[5]的全部精气神儿,势必为它而战。
“怎么了,吉夫斯?”我问道,“你有什么想法吗?”
“少爷,恐怕少爷离开戛纳的时候无意间误拿了另一位先生的外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