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登。是她遛狗的时候遇见的,当时狗爪子扎了根刺,她想拔掉,那条狗却开始冲她汪汪叫,所以我就出面了。”
“你取出了刺?”
“对。”
“然后对她一见钟情?”
“是。”
“哟,见鬼,有这么个天赐的大好机会,你怎么没抓住?”
“我不敢。”
“怎么回事?”
“我们聊了一阵子。”
“聊什么?”
“啊,就是鸟呗。”
“鸟儿?什么鸟儿?”
“就是当时碰巧周围有几只鸟儿,还聊了风景,就是这些呗。然后她说她要来伦敦,并且说要是我也在的话可以去找她。”
“这样你都没跟她拉一拉手吗?”
“当然没有。”
行了,我觉得再也无话可说了。要是一个人这么胆小如兔的,就连盛好了端到眼前的机会都不懂得善加利用,那他这事儿似乎完全没指望。但话虽如此,我提醒自己,念在这赔钱货跟我的同窗之情,为了老校友尽一份力那是义不容辞。
“行,”我说,“咱们看看还有什么办法,可能还有转机。不管怎么样吧,放心,我会替你这事儿出谋划策的。伯特伦·伍斯特是你的军师,果丝。”
“谢了,老兄。还有吉夫斯,当然,关键得靠他。”
我得大方地承认,我皱起了眉头。估计他是有口无心,不过我必须要说,这句话给我的刺激不只一点点。
大伙时常这么刺激我。他们就是要拐着弯暗示我,伯特伦·伍斯特就是个绣花枕头,这家里唯一有头脑有手腕的人是吉夫斯。这在我听来很刺耳。
而今天晚上这话在我听来尤其刺耳,因为我刚刚就觉得吉夫斯已经让我忍无可忍。我是指关于白礼服那件事儿。没错,我是成功叫他就范了,如前所述,用我不怒自威的人格力量将他压服,但我心里还是有点不高兴,怪他就不该起这个头。我认为,需要来点铁腕给吉夫斯瞧瞧。
“他有什么计划?”我生硬地询问。
“他对事情进行了一番思考。”
“他思考了是吧?”
“就是他建议我去参加舞会的。”
“原因呢?”
“因为巴塞特小姐也要去啊,其实就是她给我发的请帖。吉夫斯以为……”
“干吗不打扮成皮埃罗?”我打断他,问了一个一直困扰我的问题,“干吗要打破咱们的优良传统?”
“吉夫斯特别提醒我要穿成梅菲斯特。”
我吃了一惊。
“他提醒你的?他明确提到这身打扮?”
“对。”
“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