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哲学家们陷入这场争论时,他们通常关心的是作为一个整体的信任——我们如何才能完全信任他人的所做所言?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不会面对这个非常普遍的问题;相反,我们面临的是更具体的问题,比如我们可以在何时何事上信任谁。在实际情况中,无论我们是倾向于休谟还是里德,我们都需要思考场合,以及风险是什么。报纸声称这一整个星期都是晴天,你能相信吗?如果你只是想要把洗好的衣服挂起来晾干,那是可以的。但如果你正在决定是否为一场昂贵的户外婚礼做担保,那就不能轻易相信了。你能信任你的邻居在你度假时会照顾好你的宠物吗?如果只是每周喂一次你的金鱼,当然可以。但如果是要提供特殊饮食且每天都得散步两次的大丹犬,那就未必可信了。风险较低时,我们不需要太多证据;风险较高时,我们就需要更多的证据。特别是当我们的信任决策会影响到第三方并要为此负责时,就需要更加谨慎。
丹·斯佩贝尔(DanSperber)和他的同事研究了我们对信任情境的反应,试图确定我们是预设信任还是不信任。正如里德所言,预设不信任的门槛太高——在许多风险较低的情况下,谎言似乎相当少见,寻找值得信任的证据的时间与精力成本多于偶尔被骗的损失。但我们需要对风险、环境以及内容可信度的变化保持敏感——“认知性警觉”(epistemice)是关键。斯佩贝尔用我们在拥挤的街道上行走时的警觉做了一个类比。一般来说,我们希望别人不要撞到我们,可我们也不会不停地预测别人的行动轨迹。但我们其实是在对他人的行为进行低水平的,甚至是无意识的监控,一旦有什么事情好像要出问题时,我们就会意识到这一点。在这一理论中,警觉是信任的基础。
印度哲学中的正理派[3]可以追溯到两千多年前,它较早地给出了一种类似斯佩贝尔的信任观点。与里德一样,正理派思想家指出,在每位演讲者讲演之前,我们无法评估他们的信用情况:我们有权直接接受,除非我们清楚怀疑的理由是什么。与斯佩贝尔一样,他们认为无意识监管的做法是关键:我们对可能出现的问题保持警惕,而不必在所有情况下都有意识地审查证据,并辛辛苦苦地得出结论。只要你有能力注意到不一致或错误,你就不必考虑每个细节。
认知警觉的习惯是从小但不是非常小的时候养成的。4岁以下的儿童很难理解蓄意欺骗的概念,甚至难以理解不同的人对世界有不同的看法。学习什么时候应该怀疑、什么时候应该相信,是需要由许多不同的认知机制做支撑的,每个孩子会以不同的速度和方式发展出这些机制。那么是什么造成了这些差异?酒井厚(AtsushiSakai)以日本的同卵双胞胎和异卵双胞胎,以及非双胞胎兄弟姐妹为研究对象,调查了他们对朋友和家人的信任程度,以及他们感到被信任的程度。他发现,在不考虑任何遗传变异的前提下,环境的某些因素影响了信任的态度和被信任的感觉。虽然我们不清楚环境中的哪些因素是关键,但至少它否定了一些人天生就易信,而另一些人天生多疑的说法。
无论我们的环境如何,随着我们年龄的增长,我们越来越多地依赖于有关声誉的社会事实。无论是好是坏,关注声誉是如何被创造和维持的就变得至关重要。
绅士与良好的声誉
在17世纪的英国,只有一部分人是绅士。绅士需要财富、出身和性格三者的恰当结合,但这三者中哪一个是最基本的,人们并未达成一致意见。仅仅有钱是不够的——不然只是暴发户——但贫穷又无法支撑绅士的生活方式与礼仪。出身于一个“好”家庭显然很重要,尽管一个地主也可以像伟大的老约克公爵一样成为绅士;的确,那些社会高层的政治纠葛可能会让他们很难像温文尔雅的绅士那样行事。
得体的绅士行为是内在美德的外在标志,尽管不同的传统在不同类型的美德上各有侧重。骑士传统把荣誉、尊严和血气之勇放在首位,但这些特征与基督教温顺、谦逊和自制的美德相冲突,后者以上帝的最终审判而非世俗的名誉为生命之终极目标。
无论如何,绅士都会一诺千金,人们也相信他会言必信、行必果,而不像那些不可靠的下层民众。无论他是在法庭上作为证人或陪审员,还是在科学领域作为科学发明或实验报告的记录员,他在各个方面都诚实可信。至于劳苦大众、仆人,以及大多数妇女都是不可信的,尽管在当下,这多少有令人生厌的阶级偏见和性别歧视之嫌。
但在当时的社会结构中,关于绅士乃是财富、出身和性格的结合的观念,为绅士的诚实提供了解释。财富是自由的钥匙,因为绅士没有义务为他人工作——他有独立的经济来源,所以他可以自由地说出真相。他在各方面都是值得信任的,相比之下,佣人或妻子不能独立于他们所依赖的雇主或丈夫而发言;同样,商贩走卒在说实话时也得考虑对生意是否有利。
诚信是声誉的一部分,所以满口谎言会让其声誉受到玷污,而社会底层的民众没有声誉的约束,所以在不便实话实说时,他们无此方面的动机。事实上,质疑一位绅士的诚信就是质疑他绅士的身份,而指控他撒谎是一种严重的侮辱,这在决斗文化中已经有些形式化了。通常,应战要好过挑战,因为应战者一方有权利选择武器。因此,如果纠纷产生了,两位绅士都会想方设法让对方先提出挑战。而“背信弃义”——这种对失信的指责——不但是对他们的终极侮辱,而且也会让他们无资格参战。听,黎明时分的手枪响了。[4]
一些关于绅士的诚实可靠性的解释,反映在其动机方面:谁有撒谎的动机?谁有讲实话的动机?谎言被揭穿后的惩罚是什么?讲真话会造成什么麻烦?尽管我们的社会类型与认识论范畴与17世纪的英国已有诸多不同,但我们在决定相信谁或信任谁时,也会考虑到动机和后果。这就是为什么在公共生活中,人们常常需要披露利益冲突,以展示其潜在动机,供他人参考。
英国议会公布的议员收入登记册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为什么?“……提供有关下议院议员或上议院议员所收到的任何财务或非财务收益的材料,而该等利益可能会影响他们在议会的行动、发言或投票……”议员虽有权在与他们利益相关的事项上投票或发言,但登记册应为我们其他人提供一些背景材料,以判断他们在这种情况下的可信度。动机十分重要。
时至今日,荣誉和侮辱的概念依然存在,只是似乎更多地反映在性格而不是动机上。如果我公然权衡我丈夫对我撒谎的动机以及他说真话可能带来的麻烦,那么这已经表明我对他的信任减少了,他很可能会生气。尽管总的来说,我是相信他的。相反,我丈夫只是想让我明白,出于我们之间的关系,也出于他的道德品质,他是不会对我撒谎的。他根本就不是一个会撒谎的人。同样地,这位绅士也不是恰好就处于一个说真话的回报通常大于撒谎的回报的社会中。他应该是那种天生、本能地倾向于说真话的人,那种觉得撒谎很痛苦的人。
因此,在判断诚实时,我们会同时判断性格和环境,而这些之间的平衡可能会根据我们对当事人的了解程度而有所不同。当我在街上向陌生人问路时,我根本不知道他的人品,不过我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撒谎是没有什么好处的;如果我让陌生人向我推荐一个咖啡馆,而他又是当地某一家咖啡馆的老板,那么情况可能就不一样了。
偏袒和偏见
在谈到信任时,我们很容易把注意力集中在与陌生人的互动上,或者最好是熟人之间的互动。我们如何评判彼此?我们应当如何评判彼此?我们需要评判彼此吗?但是很多关于信任或不信任的问题都是在家庭成员、朋友、爱人、同事或邻居之间产生的。亲密度的增加将怎样改变我们的评判?个人思虑如何与冰冷的事实相互权衡呢?
在亲密的友谊中,我们倾向于,甚至应该假定朋友对我们是诚实的,除非我们有确凿的反面证据。这是因为友谊本身就是信任的理由吗?也许吧,但我们已经收集了大量关于我们熟知事物的正面证据,这也是事实。即使你的朋友被指控入店行窃,你也应该信任她。原因是你认识她很多年了,因此有充足的证据表明她并没做过这样的事。但这些证据有用吗?当我们开始权衡是否应当信任朋友或家人时,他们会为此产生怨恨。
哲学家萨拉·斯特劳德(SarahStroud)和西蒙·凯勒(SimonKellr)认为,友谊应当相信朋友积极的一面:为他们辩护,拒绝相信不怀好意的流言蜚语,假定其行为动机善良,即使你根本不清楚是不是这样。当然,这也会有个限度,但突破这个限度对双方而言都是痛苦的:何时眼前的证据迫使你接受这个最糟糕的现实呢?当我们看到罪犯的母亲或妻子坚持与他站在一边时,我们可能会同情她们,而不是谴责她们。理性并不要求我们忽视人际关系。
信任也可以是构建值得信任的一种方式——如果人们假定自己无论如何都被认为是在撒谎,他们就几乎没有动力说出真相——也许我们有特殊的义务来帮助我们所爱的人,通过这些方式建立起他们的可信度。其他含有责任或关爱的关系也有这样的义务:教学本质上是一种信任的延伸,这种信任的部分预期效果是增加学生的可信度,无论是在他们的知识方面,还是在智力开发方面。
然而,这些个人考量也有阴暗面。我能从对好朋友的怀疑中得到多少好处?如果我信得过和我一起长大的人,难道这其中就没有例外吗?如果我不信任任何30岁以上的人,就像杰克·温伯格(Jaberg)在20世纪60年代鼓动伯克利的学生抗议那样,会怎样?如果因为我对狡猾的东方人怀有那令人生厌的偏见,故此不信任日本人,会怎样?
对我们这些信任者来说,正确理解信任是一件好事——促使我们积极合作,避免被骗——但对那些接受方,即受信人(或者那些不被信任之人,如果他们不走运的话)也很重要。在与朋友打交道时,我们可能会让友谊成为权衡的砝码,去倾向信任,而不是不信任。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用那些令人不快的个人感受来否认我们对某人的信任。
一些有争议的研究表明,居住在多种族社区的人,普遍信任水平可能较低。但当人们真正与邻居互动时,信任程度就会增加,因为他们是作为个体而不是一个种族群体的匿名成员在与他人互动。然而,这些研究解释力较低,因为种族多元化的社区通常也是经济贫困的社区,而这种环境又反过来因为每天都发生的犯罪、无序和短暂停留而造成低信任。在这种情况下,保持高度谨慎是相当合理的,甚至是必要的。
我们所有人都怀有偏见,即使我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即使我们有意识地拒绝性别歧视或种族主义态度,也还是不可避免。哈佛大学的“内隐研究计划”(ProjectImplicit)已经进行了450多万次测试,每次测试的目的都是探究被试的面孔与负面或正面形象之间的联系,例如黑人或白人的面孔与正面或负面形象之间的联系。还有其他类似研究是对比年轻或年老的脸,瘦或胖,男性或女性等等。人们一次又一次地将黑人面孔与负面形象迅速联系起来,将白人面孔与积极形象联系起来: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参加测试的是黑人,甚至无论是何人种,他们打心底里否认这种联系,结果依然如此。如果你认为自己是个例外,我鼓励你在“内隐研究计划”网站上试一试。
可悲的是,仅仅出于善意是不够的。如果你把注意力集中在偏见发生的可能性上面,告诫自己不要抱有偏见,那么你会因为过度关注而收到适得其反的效果。一旦你放松下来,你的成见就没那么深了。但更有效的方法是想象,或与来自尚且没有摆脱刻板印象的人群互动。这是理解楷模的重要性的路径之一:女性汽车机械师、活蹦乱跳的八旬老人和黑人总统。我们越多地留意和遇到不符合刻板印象之人,就越容易抵制自己无意间冒出的偏见。这与多种族居住社区的研究结果相吻合:当人们真正走出家门,以个体的身份与他们的邻居交往时,信任感会随之增加,而不是透过有色眼镜将他们看成一个具有同质性的群体成员。这些方法可以帮助我们从好的方面来判断他人——尤其是在诚信方面,而不是根据我们的成见来识人。
[1] 乌比冈湖效应(LakeWobego),也称沃博艮湖效应,意思是高估自己的实际水平。社会心理学借用这一术语,指人的一种总觉得什么都高出平均水平的心理倾向,即给自己的许多方面打分高过实际水平。另一种通俗的说法,就是自我拉抬偏差(self-enhang
bias)。
[2] 英文寓言故事《匹诺曹》中说匹诺曹撒谎时鼻子会变长。
[3] 正理派,梵文Nyāya,音译“尼夜耶派”。古代印度六派哲学中的一派。与胜论派在哲学体系上基本相同,注重逻辑和认识论的探讨。
[4] 大约1500至1900年,决斗是一项高度仪式化的活动,主要由上层阶级进行。它是私下举行的,通常是在黎明时分,因为决斗在整个欧洲和美国是非法的。它既不是一种娱乐性运动,也不是一种冲动或无法控制的男性侵略——决斗是一种荣耀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