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恒不以任何直观为基础,它意味着超越时间的生存。但正如普罗提诺所说:“时间是永恒性的复制品”,时间只是永恒性的影像。同理,我们的生存也只是本质的影像。因为时间是我们认识的一种形式,所以这个本质一定存在于永恒之中,但也由于这个形式,我们才认为我们的本质及一切事物的本质是无常的、有限的、会破灭的。
作为物自体的意志,最充分的客观化是其各阶段中的柏拉图式的理念。然而,本质的诸种理念只有在特别优惠的条件下,在无上智慧的观照中,才偶尔呈现。反之,对个体的认识而言,在时间之中,理念是采取种族的形式而表现的。理念在时间洪流中变成对全种族的观照。种族是物自体,是求生意志最直接的客观化,一切动物以及人类最内在的本质都在种族中。
对造化而言,个体仅为手段,种族才是目的。为此,造化加诸个体的恩赐,只是尽量求其节约,加诸种族的,则为大量浪费,其间差距极为显著。我们且举后者的例子,如树木、鱼、虾、白蚁等每个个体年年都可产生数百万以上的胚种,而它们自身的力量或器官则往往不甚周全,只有经过不断努力,才勉强能维持它的生存,因此,某些动物一旦残废或衰老,通常只有饿死。
如果缺少了一种器官,又将如何呢?如果可以节约的话,有的会造成形态变化,甚至某些器官消失。例如,许多幼虫没有眼睛,那些可怜的动物,摸索着;没有触角,在碰到任何东西之前,四分之三的身体总是在空中晃来晃去,经常连身侧的食物也错过了。然而,这就是自然界的节约法则。我们可以在“大自然从不制造任何无益或多余的东西”的语句后,另加一句:“大自然从不浪费任何东西。”与此相同的自然倾向表现在以下诸点:个体的年龄如果越适合生殖,治愈力就越强,创伤和疾病越易康复。这种治愈力随着生殖力的衰弱而减退;生殖力消失后,则极微弱。在自然的眼中看来,此时的个体已毫无用处了。
从水螅至人类的各阶段生物观察它们的意识等级,我们就能发现惊人的金字塔。由于个体不断死亡,这的确在动摇生殖的维系,通过无限的时间,种族仍可持续。所以,虽然客观的种族不灭,但主观的生物的自我意识却不能永存。它们的生存短暂,且不断地遭遇破坏,每当此时,它们就似乎以不可解的方法,再从无中生出有来,生出新的个体。
追根究底,一切客观的东西不外乎是主观的不灭表现。同时,种族若不是借助个体,必将一无所有。其中的道理至为明显,客观性必须借助主观性的表现才能存在;主观性是本质,而客观性是现象。以上秩序绝不能颠倒错置,一切事物的根源必是为了事物本身,且必定存在于主观性的东西中,而不存在于客观性的东西中,不是为他物,不存在于他者的意识中。因而,哲学的出发点,是本质性、必然性、主观性,是观念性的东西。反之,若从客观性的东西出发,则流于唯物论了!
我们常会涌起这样的感觉:一切实在的根源,在于我们的内部。换言之,凡人都有着“本质不减”的意识,这种不会因死亡而破坏的深刻信念,也可由人们在临死时无法避免的良心自责证明出来;任何人的心灵深处无不具备它。这种信念完全是以我们的根源性和永恒性的意识为基础的。所以,斯宾诺莎说过这么一句话:“我们能感觉和经验着我们是永恒的。”总之,凡是有理性的人,只要不认为本身是起源,能超越时间去思索,就会了解自己是不减的。反之,认为自己是从无中产生出来的人,势必也要以为自己会再回到无中去。
只有认为自己非“出生”的人,才会认为自己不死。所谓出生,若按其本质及含义言之,实亦包括死亡,那是向两个方向伸出的同一条线。如果前者是从真正的无所发生,后者也是真正的灭亡。但实际上,唯有我们的真正本质是永恒的,我们才可以承认它的不灭;因而所谓不灭,并不是时间性的。如果假定人类从无中产生,当然也只有假定死亡是它绝对的终结了。
这种观点,和《旧约》所持的理论完全相符。因为,“万物是从无中所创出来”的理论与“不灭说”大相径庭。信奉《新约》的基督教也有不灭说,但它的精神是印度化的,也许它的起源也来自印度,以埃及为媒介注入基督教中。但那种印度的智慧,虽接上迦南之地的犹太枝干,也与“不灭说”并不调和。这正如意志自由论与意志决定论不调和一样。不是根本的、独创的东西,如同不是由同一块木料做成的家具,总显得有点别扭。
反之,婆罗门或佛教的论点就能够与不灭说前后衔接,脉络一致。它们认为死后的存续也连带着生前的生存,生物是为偿还前世的罪孽而有生命。在哥鲁·布尔克的《印度哲学史》中的一节曾说:“毗耶婆虽认为婆伽梵派的一部分稍涉异端,但他所强调反对的是,如果灵魂是‘产生’出来的,有‘开始’的,那就绝对不可能是永远的。”乌布哈姆在《佛教教义》中更有如下叙述:“堕于阿鼻地狱者,是受最重惩罚的人,他们不信任佛陀的箴言,而归依‘一切生物始于母胎,而止于死亡’的异端教义。”
把自己的生存解释为偶然现象的人,当然不免对因死亡而丧失生存感到无比恐惧;反之,若能洞察大体,就能了解其中心有某种根源的必然性,而不相信我们的生存只限于短暂的一刹那。试想,在我们“实存”的过去既已经过无限的时间,发生无限的变化,在我们的背后,亦横亘着无限的时间,以此推测,我们不能不说,我们实是生存于所有的时间中,生存于现在、过去和未来。
若“时间”的力量能引导我们的“实存”走向破灭,我们应早已破灭。“实存”是一种固有的本质,一旦形成这种状态,就永远屹立不倒,不受破坏。它正如阳光,虽在黑夜消失,或偶受云雨、暴风的遮挡,但黑夜过去,阳光复现,云破雨霁,阳光仍普照大地,它是永恒的,不可能归于乌有。
如果我们能够站在更高的立场,发现“出生”并非我们生存的开始,当可升起这样的信念:“必有某种东西非死亡所能破坏。”但那并不是个体,个体只在表现种族的一种差别相,它借着生殖而产生,具有父母的性质,属于有限的东西。个体不复记忆生前的生存,死后也无法带去今生的生存记忆。个体的自我仍留存于意识之中,“自我”常存在着与个体结合的欲望,更希望能与自己的生存永远结合在一起,当个体性不存在时,就感到意气消沉。
因为意识具有这样的特性,所以要求死后无限存续的人恐怕只有牺牲生前无限的过去,才可望获得。他对生前的生存既然毫无记忆,在他的认识中,意识是与出生同时开始的,所以,一定以为他本为乌有,而由出生带来他的生存。这样一来,就得以生前无限的时间去买取死后的无限生存了。所以,我们必须把意识的生存当作另一回事,方能不介意死亡的问题。
我们的本质可区分为“认识”和“意欲”两部分,明白这点,即可了解“我”是很暧昧不清的词汇。有人认为死亡是“我”的完全终止,有的见解则较达观,正如“我”只是无限世界的一个小点,“我”的个人现象也只是“我”的真正本质的极微小部分。仔细探究,不难发现,“我”实际是意识中的死角,它正如视网膜上视神经所穿入的盲点一般,并无感光作用,就像我们的眼睛,能够看到一切,唯独看不到自己。这正与产生认识力的脑髓作用完全相应,我们的认识能力完全外向,其目的仅在于保存自我,为搜寻食物、捕获猎物而活动。
因此,各人所知悉的只有表现于外在直观中的本身个体。反之,如果他了解透彻的话,反而会对这副臭皮囊付之以冷笑,甚至舍弃自己的个体:
即使丧失个体,于我又有何碍?因为我的本质中仍可产生无数个个体。
退一步说,个体果真能无限地延长下去,人也会感到单调厌烦,为避免厌烦,他反倒希望早些归于乌有。大多数人,甚至一切人,不论置身于何种状态都不能得到幸福,如果免除了穷困、痛苦、苦恼,随即就陷入倦怠无聊;如果为预防倦怠,则势必痛苦、苦恼丛生,两者交互出现。因而,人类若仅处于“更好的世界”是不够的,除非本身发生根本的变化,即中止现在的生存,只置身于另一个世界,而在这个世界中,人的本质毫无变化,结果还是相同的。
个人意识由于死亡而终止,然而,又是什么使他还能燃起对永恒生命的热爱呢?他所希求的究竟是什么呢?人类意识活动的大部分内容,不外乎是由于他对世界的怜悯和对自我的执着;他的目的无非为了追求活得“不虚此生”,所以,古人往往在死者的墓碑上刻着“无愧此生”或“愉快安息”的字样,其中实有无比深刻的含意。
那些为了自我的执着,为了一己欢乐的人暂且不谈,为了对世界怜悯的人,则是与世间的“来世责罚”或“精神不朽”相关联,他们希望死后获得赐福或获得永远的尊敬。而这正是以“德行”为手段,以“利己主义”为目的的一种做法。然而,也正由于这种做法,人类的仁爱精神,例如对敌人的宽恕、冒险救难的行为以及不为人知的善行等,才得以永久维系。
其实,所谓“开始”“终止”或“永存”,其意义只是从时间借来,以时间为前提才能通用。但时间并不能带来绝对的生存,也不能带来绝对的存在方法,它只是用以认识我们及其他事物生存的一种认识形式。“停止”“永存”等概念唯有在这种认识力的范畴呈现于现象界中的事物才能适用,而非在于事物的本质。
经验的认识固然明白显示着“死亡”是时间性生存的终止。然而,必须知道一切经验的认识以及所有卷入生灭过程的物质,实际仅是现象而已,它们并非物自体。对死后究竟能否存续的问题,应该如何解答呢?我们只有这样说:“生前若不曾存在,死后也不会存在;反之,若某些东西唯有“产生”才能制造,死亡也无法破坏。”
斯宾诺莎说得对:“我们可以感觉或经验到永恒。”试看我们对最遥远的儿时记忆是何等新鲜,任何人必曾有过这样的感觉:“我们自身中必有某种绝对不灭、不会毁坏、不会衰老、不会与时俱逝、永远不变的东西。”但那到底是什么呢?恐怕谁也无法明确指出。但显而易见,那并不是意识,意识隶属于有机体,它与有机体同时消灭;也不是肉体,肉体是意志的产物或影像,只是一种现象。如此逐步搜求,我们或可依稀找出答案,它应是居于意识之上,为意识与肉体的共同基础的意志。意识与死亡同时消失,但产生及维持意识的物质并未消失;生命虽已逝去,但表现在其中的生命原理并未消失。它就是永恒不灭的意志,人类一切形而上的、不灭的、永恒的东西,都存在于意志之中。
在此,我必须特别强调:现象与本质二者无从比较,换言之,表象世界的法则完全不适用于物自体(意志)的法则,甚至两者根本对立。以死亡的反面——动物延续为例略加说明,读者或许就能明白。生殖行为是意志最直接和最大的满足,但它只是盲目冲动下的肉欲工作,在通过了意志的自我意识下轻易地形成有机体。
然而,表象世界的有机体,构造却极尽巧妙、极端复杂和无比精密。按理,造物者应该尽可能地去照顾和监护这些个体,但事实正好相反,它却漫不经心地委之于破坏之手。从以上的对照,我们不难了解现象与物自体间的差异所在,进而可以察知,我们真正的本质,并不因死亡而有所破坏。
我在本文开头就说明我们对生命的眷恋,对死亡的恐惧,并非从认识产生,而是直接根源于意志,这是没有认识力的盲目求生意志。正如我们的肉欲完全基于幻想的冲动,被诱进生存的圈套中一样,对死亡的恐惧也纯属幻想的恐惧。意志之所以恐惧死亡是因它肉眼所见,意志本质仅表现于个体的现象,因此,那正如我们在镜中的影像一般,镜子破碎,影像即告消失,而使意志产生它与现象同时消灭的错觉。
所以,尽管哲学家们从认识的立场找出许多适切的理由,反复说明“死亡并无任何危害”,但仍无济于事,因为它是盲目的意志。意志是永恒不灭的,所有的宗教和哲学只赐予善良的意志“善意”的酬报,在“永恒的世界中”,对其他卓越的智慧,却从未有过类似承诺。
附带说明,形成我们本质的意志,其性质很单纯,它只有意欲而无认识;反之,认识的主体——智慧,则是意志客观化所产生的附属现象。意志知道自己的无力和盲目,根据自然的意旨,智慧的产生,是为了协助意志,以作为它的引导者和守护者,认识必须依附于有机体的肉体,有机体又以肉体为基础。所以,在某种意义下,有机体也许可以解释为“意志与智慧的结合”。
智慧虽是意志的产物,但它与意志却站在对立及旁观者的地位。不过,它所认识的只是某一段时间中经验的、片断的、属于连续刺激和行动的意志。动物的意志也可获得智慧,然而它的作用更小,仅在追求自己的目的时做指引之用。本质之为物,对智慧而言,始终是一个谜,因为它所看到的只是个体不断的产生和破灭,它永远不能了解本质,即意志,不受时间限制。不过,我们也许可以这么说:对死亡的恐惧,或多或少是因为个体的意志不愿脱离原来的智慧。
只要意志不实行否定,我们死后仍存留另外一种完全不同的生存。死亡之于物自体(意志),犹如个体之于睡眠。意志由于这种“死亡的睡眠”而获得新的智慧和新的意识,于是,这个新的智慧和意识以新鲜生物的姿态再度登场。反之,如果记忆和个体永远存留于同一意志中的话,意志将感到非常难耐,它只有无穷无尽地继续着相同的行动和苦恼。
但我们的智慧因受时间形式的限制,并不了解物自体的问题,因此,上述情况就被宗教解释为“轮回”,现在,我们如果再引出“性格(意志)遗传自父亲,智慧遗传自母亲”的论点,就能明白所谓“轮回”与我上述的见解非常吻合。人类的意志虽具有各自的个体性,但在死亡之后,借助生殖而从母亲那里获得新的智慧,由此遂脱离了原来的个体性,成为新生的存在。这个存在已不再记得前世的生存,记忆能力的根源——智慧,属于一种形式,必定会消失。
因此,这种状况,与其命名为“轮回”,不如说“再生”更贴切。根据哈代的《佛教手引》及柯宾的《佛教纲要》等书的记载,都说明佛教的教义与上述见解本来就一致,但对大部分佛教徒而言,因为这种教义太过深奥难解,故而以较浅易单纯的“轮回说”取代。
此外,从经验的根据也可以证实这种再生,换言之,新生物的诞生与活力消失的死亡之间有着极密切的关系。据舒努雷《瘟疫史》中所述,十四世纪,鼠疫曾一度流行于世界各地,死者难以计数,世界人口大大减少,但之后很快又呈现异乎寻常的多产现象,而且双胞胎非常多。还有,据说此时期降生的孩童,竟无一人长着完全的齿列,这难道不是很不可思议的事情?德国医学家雅斯贝斯曾撰有《关于人类寿命》一书,该书有如下两点结论:一是出生数对寿命和死亡例有着决定性的影响;二是出生率与死亡率往往相一致,按相同比例增减。这是作者从许多国家和地区搜集许多例证后确立的原则,其精确度应无可置疑。虽然,某个个体自己业已死亡,多产的是与自己毫不相关的另一对夫妇,但其间因果很难单纯地归结为形而下的关系。这件事说明了每一个个体都含有“不灭的胚芽”,经过“死亡”后再被赎取回来,于是产生新生命,这就是它的本质。如果能连通两者之间的桥梁的话,也许生物生死之谜就迎刃而解了。
对“轮回”的信仰,是基于人类自然的信念所产生的,它深植于世界各角落的一般民众和贤者的脑海中。绝大多数亚洲人自已不在话下,同时它也为埃及和希腊人所信奉。希腊哲学家尼梅修斯曾说:“一般希腊人都信灵魂不灭之说,相信灵魂可以从一个人的身体移注到另一人身上。”此外,如北欧、印第安族、黑人及澳大利亚,也有此信仰的痕迹可寻。它又是德鲁伊德教派的基础——印度境内的一支回教,信仰轮回,因而禁止一切肉食。此外,一般异教,如西维姆派,格劳希斯派,巴斯里德派,梅尔坎派,万伦提努斯派,马尼派等,轮回信仰都是根深蒂固的。
毕达哥拉斯、柏拉图等大哲,更将轮回纳入他们的学术体系中。利希滕贝格在《自传》中也说道:“我始终丢不开‘我在出生前即已有过死亡’的思想。”休谟在《灵魂不灭论》中也特别强调:“在这种学说中,轮回是哲学唯一值得倾听的东西。”只有犹太教和它的两个支派持有相反的意见,他们认为人类是从“无”中创造出来的。虽然他们凭着火和剑在欧洲及亚洲的部分地区驱逐了这足以慰藉人类的古老信仰,但它究竟能持续到何时?从宗教史看来,我们不难判定它的命运。
死亡,也许可以解释为:“求生意志中的利己心在自然的进行中所遭受的巨大惩戒。”或者是“对人类生存的一种处罚”。就后者言之,死神会说人类是不正当行为——生殖的产物,神谕是根本的错误,所以应该消灭。因此死神借“死亡”辛苦地解开由生殖欲望所打的结,让意志备受打击,以彰显神明。就前者而言,意志的利己心总妄想自己存在于一个个体中,一切实体只局限于自己。因此,死亡就以暴力破坏这个个体,意志在失望之余唤醒它的迷误。其实,意志的本质永远不灭。
个体的损失仅是表面的损失,以后它仍将存在于其他个体中。所以,一个最善良的人,与他人的区别最小,也不会把“他人”当作绝对非我的人;反之,恶人对“人我”之区别则甚大,且是绝对的。死亡是否被视为人类的破灭,其程度的多寡,可依此区别而定。
因此,死亡就是意志挣脱原有羁绊、重获自由的时候。吠陀常言:“解开心灵之结,则一切疑惑俱除,其‘业’亦失。”死亡是从偏狭的个体性解脱出来的瞬间,使真正根源的自由再度显现。基于此义,这一瞬间也许可以视为“回复原状”。很多死者的颜面,尤其是善人,呈现安详、平和之态,原因或许就在这个地方。看破此中玄机的人更能欣然、自发地迎接死亡,舍弃或否定求生意志。因为他们了解,我们的肉身只是一具臭皮囊而已,在他们眼中看来,我们的生存就是“空”。佛教信仰将此境界称为“涅槃”,或称“寂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