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皮小说网

皮皮小说网>明代特务政治 > 二酷刑和惨杀(第3页)

二酷刑和惨杀(第3页)

时正盛暑,枷三日不解,于是激动了公愤,“监生李贵等千余人诣阙乞贷。有石大用者,上章愿以身代。诸生围集朝门,呼声彻殿廷”(238)。这一来王振可有些恐慌了,恰好祁镇的母亲也知道了这事,便叫祁镇释放了李时勉。

到刘瑾时更创大枷,“重至百五十斤,不数日辄死”(239)。被枷的人也特别多。如:

给事中安奎,御史张彧,因查盘钱粮还,瑾索赂不足,以为参官不当,辄发怒,用百五十斤枷于东西公生门。时暑雨昼夜不辍,莫敢稍移。都御史刘孟到任延迟,亦逮至京,枷于吏部门外。御史王时中枷于三法司牌楼下,远近聚观垂泪。文臣垂首丧气,莫敢近觑。(240)

此外被枷的还有给事中吉时,郎中刘绎、张玮,尚宝卿顾浚,副使姚祥,参议吴廷举,而吴献臣以劾刘瑾竟“枷号午门前一月”(241),其余枷死者无数。(242)

至于一般平民被枷死的就更多了。如:

孝陵太监王琇奏揽纳户数人,专一包纳银……瑾遂枷其揽纳户于户部门外,命锉其枷,不得屈伸,皆即日死。(243)

戴普通枷的人,起坐跪卧大概还可以随意,至于立枷则是带着站在那里,连坐跪都不允许。这枷创始于朱翊钧,重者竟至三百斤。

厂卫承冯保余威,滥受民讼;抚按访察犴猾,多累无辜;有司断狱,往往罪外加罚;帝好用立枷,重三百余斤,犯者立死。(244)

带这枷的人,几日后必死。

本朝枷号,始渐滥行……然亦未闻有立枷之说也。近来厂卫多用重枷,以施御囚,其头号者,至重三百斤,为期至二月,已百无一全。而最毒则为立枷,荷此者不旬日必绝。偶有稍延者,命矬低三数寸,则顷刻殒矣。以余所见闻,盖不胜数,大抵皆因罪轻情重,设为此法以毙之。或得罪禁廷,万无可活之理。惟壬辰年之乐新炉以及诸龙光,则实出圣意,命东厂速以死上闻,盖痛恨游棍之流谤也。(245)

假使没有到期死去,还不准埋:

凡枷未满期而死,守者掊土掩之,俟期满以请,始奏闻以埋。若值炎暑,则所存仅空骸耳。故谈者谓酷于大辟云。(246)

假如想苟延残喘,据说也有办法,但这办法也就惨得很:

曾闻京师人云,倘非厂卫注意,及有仇家者,夜间窃雇乞丐,背承其尻,稍息足力。每日啖一生猫,亦可偷生,未知果否。(247)

到魏忠贤主持东厂时,这立枷便成了家常便饭:

忠贤领东厂,好用立枷,有重三百斤者,不数日即死,先后死者六七十人。(248)

当时许誉卿也曾奏云:

厂卫一奉打问之旨,五毒备施。迩复用立枷法,士民搞项毙者不知凡几。(249)

朱由检即位后,曾说这刑太惨,但是否废除,却不知道。《明史·刑法志三》云:

庄烈帝问左右:“立枷何为?”王体乾对曰:“以罪巨奸大憝耳。”帝愀然曰:“虽如此,终可悯。”忠贤为颈缩。

一般刑具

明代特务们除了使用以上这些特别酷刑而外,还有一般刑具。如锦衣卫镇抚司的刑具便有十八套,其中最常用的有五种:

一械,坚木为之,长尺五寸,阔四寸许,中凿两孔著臂上,虽受刑时亦不脱。入狱则否。凡杀中,惟械手则甚便。故周公(朝瑞)之死,郭贼诱之上堂,上堂理应着此物也。

一镣,铁为之,即锒铛也。长五六尺,盘左足上,以右足受刑,不使动也(按:此句《诏狱惨言》作“不便故也”)。

一棍,削杨榆条为之,长五尺,曲如匕,执手处大如人小指,着肉处径可八九分。每用棍,以绳急束其腰,二人踏绳之两端,使不得转侧。又用绳系两足,一人牵绳背立,使不得伸缩。

一拶,用杨木为之,长尺余,径四五分。每用拶,两人扶受拶者起跪,以索力束其两端,随以棍左右敲之,使拶上下则加痛。

一夹棍,杨木为之,二根长三尺余,去地五寸许,贯以铁条,每根中间,各帮拶三付,凡夹人则直竖其棍,一人扶之,安足其中,上急束以绳,仍用棍一具支足之左,使不得动。又用大杠一根,长六七尺,围四寸以上,从右畔猛力敲足胫。(250)

这些刑具,据说以拶为最厉害,无法假借。

诸刑俱可应故事,惟拶指则毫难假借。盖紧拶则肉虽去而骨不伤,稍宽则十指俱折矣。(251)

还有一种叫作“昼夜用刑”:

嘉靖四十五年,户部主事海瑞上疏规切上过,已下锦衣拷问,刑部拟绞,其疏留中久不下。户部司务何以尚者,疏请宽宥之,上大怒,杖之百,下锦衣镇抚司狱,命昼夜用刑。初意用刑不问昼夜,不浃日必死矣……心尝疑之,以问前辈仕人,云此刑以木笼四面攒钉内向,令囚处其中,少一转侧,钉入其肤,囚之膺此刑者,十二时中但危坐如偶人。(252)还有一种叫作“琵琶”,《明书》卷七十三:

其最酷者曰琵琶,每上百骨尽脱,汗下如雨,死而复生,如是者二三次,荼酷之下,何狱不成!

另外,据《明史·刑法志二》载当时酷吏所用之刑有“挺棍、夹棍、脑箍、烙铁及一封书,鼠弹筝、拦马棍、燕儿飞,或灌鼻、钉指,用径寸懒杆、不去棱节竹片,或鞭脊背、两踝致伤”等等,这些大概都在十八套之内的。

至于镇抚司一般用杖的轻重,则看特务头子所下的手谕而定:

凡厂为所廉谋反弑逆及强盗等重辟,始下锦衣之镇抚司拷问。寻常只云“打着问”,重者加“好生”二字。其最重大者则云“好生着实打着问”,必用刑一套。凡为具十八种,无不试之。(253)

但这在明代也有前后期的不同,朱国桢《涌潼小品》卷十二云:

成弘间下诏狱,惟叛逆妖言强盗好生打着问,喇虎杀人打着问,其余常犯送锦衣镇抚司问,转法司拟罪。中间情重始有来说之旨。正德以后,一概打问,无复低昂矣。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