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625年,詹姆士一世去世,即位的是他的儿子查理一世(CharlesI)。
查理一世比之詹姆士一世,并没有强到哪里去。
查理一世一样希望能够更多地拿回国王的权力,对于议会依然采取了抵制的态度。比詹姆士一世更加过分的是,查理一世经常随意解散议会;并且在宗教问题上,查理一世也始终处于摇摆状态。他在位期间恰逢第二次欧战——三十年战争。战争期间查理一世站在了新教一边,但最终他娶了一个来自法国王室的天主教公主。到底应该站在哪一边,在这个问题上他甚至没有他的老爹詹姆士一世对清教徒积极打击的方式处理得更高明。
最终,查理一世的独断专行为自己招灾。
公元1642年,英国内战爆发。
和我们所熟知的所谓资产阶级革命性质的内战不同,其实这次内战更像是一次宗教战争。不管是国王一方还是议会一方,都有资产阶级参加,反而是因为对于天主教的支持与否不同,双方划分了不同的阵营。所以,与其说这是一场资产阶级革命,倒不如说是像法国宗教战争那样打着宗教旗号的夺权运动,这样讲反而更加贴合实际一些。
后续结果,我们也已经清楚了。
公元1649年,查理一世被送上了断头台,成为第一个被公开处决的国王。
后世文人以及政客们,对这件事情多有各种不同版本的解读,从阶级斗争的角度看,确实有点像是资产阶级革命。而从民主与专制的角度看,也可以看作是议会民主制的一场胜利。
然而,无非是屁股决定脑袋,由箭靶而设定目标。
我们今天再回头看起来,英国内战其实就是一场争权夺利的内战,后人赋予他的很多伟大意义,其实都不怎么靠谱。
比如资产阶级革命吧,内战双方牺牲的资产阶级人士都不少,再比如说民主对战专政吧。查理一世死了之后,接替他的克伦威尔(Oliverwell)作为清教徒,独裁的形象昭然若揭。克伦威尔后来成为“英伦三岛护国公”(LordProtemohofEngland,SdIreland),并且这个位子居然还在他死后传给了他的亲生儿子。
所以,公元1649年充其量就是杀了一个查理一世,由此在欧洲范围内带了一个好头,以后对国王可以不用暗杀不用毒杀,可以公开处死。后世对这件事的无限拔高,无非是想从某个角度证明自己的理论正确。而站在当时人民的角度而言,就是国王输掉了内战,被一群乱臣贼子坐了龙廷。如果克伦威尔的江山能够传下去,恐怕跟早些时候法国宗教战争波旁王朝的确立,就没有任何区别了。
比1649年的宰国王更加有意义的,是四十年后的光荣革命。
公元1660年,斯图亚特王朝复辟,查理一世的两个儿子,查理二世(CharlesII)与詹姆士二世(JamesII)相继成为英国国王。
前辈们的苦恼,这二位后来人同样都在经历。
来自苏格兰的斯图亚特家族,天生没有议会民主制的行政传统,同时还十分坚定地推崇传统天主教。从詹姆士一世到查理一世,从查理二世到詹姆士二世,他们大多生活在这种矛盾之中无法自拔。公元17世纪的英国,天主教,圣公会和清教徒们三者之间的矛盾盘根错节,对于天主教背景浓厚的斯图亚特家族而言,他们在由宗教到政治,几乎步步都是雷区。年轻的后辈查理二世,詹姆士二世在人生最后的那段日子,都还不约而同地宣布皈依传统的罗马天主教。
最终这样的举动,引发了又一次革命。
公元1688年,詹姆士二世信仰新教的荷兰女婿威廉(WilliamIII)带兵杀回英国,大批信仰新教的英国民众与军队,纷纷当了带路党。结果威廉兵不血刃进入伦敦。詹姆士二世闻讯出逃德国,之后被押回。再之后威廉掌握政权,允许自己的老丈人詹姆士二世流亡法国。
这场不流血的政变,被后世称为“光荣革命”(GloriousRevolution)。
尘埃落定之后,公元1689年,威廉宣布与自己的媳妇玛丽共治英格兰,分别称威廉三世和玛丽二世(MaryII)。同年,英国议会出台《权利法案》(theBillhts),从而确立了英国的君主立宪制。
就这样,英国君主立宪政体建立,并一直延续到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