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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侯墓地的分期与年代测定(第2页)

周平王嘉文侯之功,作《文侯之命》,这篇文诰至今被保存在《尚书》中。

平王在文诰中盛赞了自己的开国先祖文王和武王功德光明伟大,并认为他们的成功是因为当时的公卿大夫能够辅佐、指导和服侍自己的君主。同时赞扬晋文侯是促成他安于王位之人。勉励文侯能像文、武时代的贤哲那样勤事王室,继承其列祖列宗之余烈,治理好自己的国家。为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平王还赐予晋文侯“秬鬯一卣;彤弓一,彤矢百;卢弓一,卢矢百;马四匹”。这些弓矢车马是征伐不廷之臣的象征,故晋文侯不负所望,在公元前760年又执杀了非正统的携王,结束了周王室达十年之久的二王并立局面,此时的晋文侯俨然像周初的周公旦一样,成为再造周命的功臣。

通观西周历史,晋国共历十一侯,据《史记·晋世家》载,西周至春秋初年晋侯世系为:

晋文侯仇执掌国政时,相当于周幽王与周平王时期,晚年已入东周。文侯死后,晋国内战迭起。之后继位的昭侯、哀侯、小子侯、侯缗等诸侯王,或被杀,或被虏,几乎没有建造陵墓的可能。再之后的晋武公及其以后诸公,死后或皆葬曲沃,或葬别处,故天马—曲村墓地能够入葬的只有文侯仇之前的诸位侯王。

从已发掘的情况看,整个天马—曲村墓地东西约一百五十米,南北约一百三十米,共发现八组十七座晋侯及夫人墓。参加晋侯墓地发掘的刘绪、徐天进、雷兴山、罗新等考古人员,根据出土器物特征以及青铜器铭文中所见部分晋侯名字的考释,结合各地已知周代墓葬资料,总结出若干从早到晚演变的规律,并以晋侯墓地各组墓葬与之比较,发表了对晋侯墓各组序列的排比意见。很显然,这所见的八组十七座墓,分属于八代晋侯及其夫人,其中包括一位晋侯有两位夫人的墓葬。同样明显的是,同西周晋国所存在的十一位侯相比,墓地中又缺少三位侯的墓葬。故此,晋侯墓地发掘资料公布之后,围绕晋侯墓地的墓位安排和墓主到底是谁的推定问题,学术界展开了长期的争论。

鉴于晋侯墓葬的发现所具有的重要学术价值,夏商周断代工程启动后,专门设立了“晋侯墓地分期与年代测定”专题,并由晋侯墓地发掘的主持者、北京大学文博学院院长、夏商周断代工程首席科学家、专家组副组长李伯谦具体负责研究任务。

李伯谦,1937年生于河南荥阳,1956年考入北京大学。入北大之前,他怀着当一名作家的梦想,在第一志愿中填报了中文系,意想不到的是,他被第二志愿历史系录取。当他于这年的9月入校后,在历史系召开的迎接新生会上,老师们在介绍专业设置时,他才知道历史系还有一个考古专业。但这个考古专业具体学什么,做什么,目标是什么,当时的他并不清楚。按系里的规定,大学一年级不分专业,都在一起学习公共课。从二年级开始时,历史系所属的中国史、世界史、考古三个专业开始独立门户,每个专业的教研室都派出精明强干的教员到学生中做动员报告,并尽可能地将品学兼优的学生吸引到自己的专业门户中来。当时考古教研室派出做动员报告的是学术秘书吕遵谔,吕先生滔滔不绝的演讲口才和现身说法打动了许多学生的心。许多年之后,李伯谦还清楚地记得这位先生那极具鼓动性和**力的演说:“考古专业的学生除学习考古学之外,同时也要学习中国史和世界史,不仅要掌握书本知识,还要学会照相、绘图、发掘等一套方法。学历史的搞不了考古,学考古的却可以搞历史,而文献历史学和考古学是历史科学这辆车的两个轮子,只要到了考古专业,既学历史,又学考古,两个轮子就转起来了。一旦轮子转起来,祖国的名山大川甚至国外的许多地方,都可以去跑一跑、转一转了……”吕先生的一席话激起了许多学生对考古学的兴趣与向往,尽管大家此时对考古这门学问还一无所知,因有了吕先生的一番鼓动,许多同学觉得搞考古一定是件很好玩的事情,便纷纷要求进考古专业。李伯谦也怀着同样的心理,走进了考古专业的门户。

李伯谦在山西侯马工作站察看晋侯墓地出土的青铜器(作者摄)

跨入考古专业大门的李伯谦可谓时运不佳,没等听过几节考古学的课,全国性的“反右”运动已开始,宁静的北京大学校园也闹腾到了难以安下一张书桌的地步。在这样一个喧嚣的环境和浓重的政治氛围中,他随波逐流地过了一年之后,才真正认识了考古学的意义和自己一生将要奋斗的方向和目标。

那是1959年春天,李伯谦随北大考古专业两个班50多人在老师的带领下,来到陕西省华县泉护村外考古实习。在一个叫元君庙的仰韶文化的墓地,李伯谦和其他同学在老师的直接辅导下,按照课堂上讲的田野考古发掘操作规程拉线布方,层层下挖。当大家第一次发现了距今七千多年的仰韶文化合葬墓时,惊喜之中思想的闸门也随之打开:这么多人为什么都埋在一个墓穴里?所看到的骨架是男的还是女的?他们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这些墓葬的年代分期、分布规律、相互关系和它们所属的社会发展阶段又是如何?这些不同的问题随着发掘工作的进行和一个个墓穴的揭露,从李伯谦和同学们的脑海中泛起。而要解答这些问题,不仅要揣摩实物资料,同时还要查阅文献,既要读实物这本书,又要读书本的书,真可谓两个轮子都转了起来。同大多数同学一样,这次田野考古实习,使李伯谦深刻地认识到,考古学固然是一门古老的学科,但它同样是一门崭新的科学,因为它随时都会有新的材料发现。考古学是属于发现者的科学,只要走出书斋就会有所发现。自此之后,考古对李伯谦的**越来越大,而他对考古的兴趣也越来越浓,在考古学领域干出一番事业,成为他日后为之奋斗的目标和矢志不移的方向。

当1961年李伯谦毕业时,正赶上三年困难时期,学生的分配成了校方一个颇为头痛的问题。鉴于各方面的困难,李伯谦作为储备留在系里,后来正式分配到了考古教研室当了一名教员。在之后的三十多年里,他虽然不像分配到各省的同学有那么多做实际考古工作的条件,但留校之后,他借带学生实习的机会,先后参加过北京昌平雪山、房山董家林、河南安阳殷墟、偃师二里头、安阳大寒、江西吴城、青海柳湾、甘肃连城、湖北黄陂盘龙城、江陵荆南寺、河北涞水渐村、河南夏邑清凉山、山西曲沃曲村等几十处新石器时代至青铜时代重要遗址的发掘,同时还跑遍东北、华北、华中、华东、华南、西北、西南各地,调查过上百个遗址。通过这些发掘和调查,学校不仅培养了一批批学生,而且他本人也积累了一批又一批新材料,提出了一个又一个学术上的新课题。对李伯谦而言,每一处遗址,就好比一座矿藏,每进行一次发掘和调查,都会有新的东西被发现。培养学生是教师的天职,而研究发掘调查的资料,解决考古学提出的新问题同样是他义不容辞的责任。李伯谦在自己恪尽职守努力去做一名合格教师的同时,也丝毫未敢忘记做一名合格的考古工作者的责任。几十年来,围绕着发掘调查和考古教学提出来的新问题,他不断思考,也不断回答,对二里头夏文化的研究就是一个明显的例证。

确切地说,李伯谦真正接触夏文化研究这个课题,是从1963年秋带学生到二里头遗址发掘工地实习才开始的。自1961年毕业留校任教后,这是李伯谦第三次带队实习。考古发掘的程序对他来讲虽然比较熟悉,但参加发掘与探索有关夏文化的遗址还是首次。所以当进驻二里头后,他和同学们一起蹲在探方里,一方面辅导学生,动手教他们如何划分地层,如何找灰坑的边沿,如何记发掘日记、填写发掘记录等课业,一方面又开动脑筋琢磨深层次的学术问题。如发掘出来的这些东西究竟有什么特点?它和河南龙山文化、郑州二里岗商文化究竟有何不同?在琢磨的同时,他还经常向考古所的发掘人员请教,从而有了颇多的收获。二里头遗址的实习生活使李伯谦终生难忘,他日后在二里头文化上的研究成果,应当说是与这次参加实习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自1959年二里头遗址发掘以来,围绕着二里头文化的族属问题,学术界展开了广泛的讨论,并提出了种种推测。著名历史学家田昌五于1981年提出了二里头文化是“太康失国”“后羿代夏”以后的夏文化这一观点。1986年,李伯谦在撰写《二里头类型的文化性质与族属问题》一文时,也提出了与田昌五同样的论断,但和田文不同之处是他的文章更多着眼于从考古学上对二里头文化的材料进行分析。之所以产生这种看法,当然不是突发奇想,而是有一个循序渐进的研究过程。同大多数考古学者一样,李伯谦最初也是二里头遗址为西亳、二里头文化是早商文化、河南龙山文化是夏文化说的赞同者,后来邹衡教授相继提出了郑州商城亳都说、二里头文化是夏文化说。经过不断的思考,李伯谦认为邹衡做出的论断论据有力,论证充分,有很强的说服力,心中原有的观念开始动摇。1983年偃师商城发现后,考古材料表明,偃师商城和郑州商城所建年代基本同时,这就为邹衡的论断增加了新的论据。既然郑州商城、偃师商城是基本同时的早商都邑,那么早于它的二里头文化当然只能是夏文化。从此,李伯谦的学术观念彻底转变,开始接受了二里头文化是夏文化的观点,但与邹衡的观点有些不同的是,他对二里头文化一期遗存是否属于最早的夏文化遗存的问题仍存有疑虑。这是因为:

第一,14C测定的二里头文化一期年代在公元前1900年左右,与据文献记载推定的夏王朝始年最晚一说公元前21世纪要晚约百年;14C测定的二里头文化一、二、三、四期的总年数为三百年左右,与文献记载的夏积年最少一说431年要少一百多年。两个数据都与文献记载相差很多。

第二,二里头文化和河南龙山文化(王湾类型)分布地域基本重合,时间上紧相衔接,但文化面貌却明显有别。根据文献记载,夏王朝的建立不是异族入侵、经过了血与火的大规模战争搏杀所致,而是部落联盟的酋长禹破坏禅让制度传位于自己的儿子启实现的,是在本族内发生的事情,是社会自然发展的结果。夏王朝的建立似乎不应在物质文化上引发如此大的巨变。

通过对这些问题反复琢磨、不断思考,李伯谦觉得还是应该从考古材料与文献史料中去寻找答案,但一时又无法得到满意的解决。正当他苦闷彷徨、百思不得其解之时,先秦文献中“太康失国”“后羿代夏”“少康中兴”等记载,以及《考古》1965年第5期《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发掘简报》中“二里头类型应该是在继承中原的河南龙山文化的基础上,吸取了山东龙山文化的一些因素而发展成的”论断,如同两块石头在他脑海中突然发生碰撞,爆出了耀眼的火花。二里头文化中,存在相当数量来自被认为是东方夷人文化的山东龙山文化因素的事实和文献中那个“代夏”的“后羿”(又称“夷羿”),其居地又恰在山东龙山文化范围之内的记载两相结合,使他顿悟到两者绝非是偶然的巧合,作为夏文化的二里头文化之所以与河南龙山文化(王湾类型)有别,之所以出现东方夷人文化因素,不正是夏初夷、夏两族冲突的结果和反映吗?火花闪过,李伯谦茅塞顿开,在充分的研究之后,做出了二里头文化是“太康失国”“后羿代夏”之后的夏文化的论断,这个结论既可解释二里头文化中为什么会含有山东龙山文化的因素的问题,又可解释二里头文化一、二、三、四期的总积年为什么少于文献记载的夏积年的原因,可谓一通百通,许多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豁然开朗明了起来。这一创见,可谓是李伯谦对二里头文化研究的一个贡献。

当然,除二里头文化的研究之外,李伯谦对考古学的贡献,在他献给北京大学百年华诞的礼物——以《中国青铜文化结构体系研究》为题的论文集中还可以看出,这是他三十多年来不断思考的记录,也是不断回答的答卷。

作为全书破题之作的《中国青铜文化的发展阶段与分区系统》一文,系统地表述了李伯谦对于中国青铜文化结构体系的宏观认识。这篇文章作于1987年,当时尚未有江西新淦大洋洲和四川广汉三星堆的发现,但是他已经摆脱了传统的文化一元论观点的束缚。就整个区系划分而言,他从时间和空间两个视角进行分隔,时期的区分在中国考古学乃至新金石学中屡见不鲜,如果区域传统在将来的研究中被进一步强化,则很有可能无法在时间范畴上以若干个时代区分中国境内的全部青铜文化。换言之,所谓青铜文化的萌生、发展、繁荣和衰败的周期,只能是针对一个具体的对象而言,而不具备跨区域意义。李伯谦将西周以后的考古学文化分为晋、卫、郑、秦、齐、鲁、燕等系统,而不是以一个统一的名称概念化,这个划分无疑是具有超越和突破性的真知灼见。同时,他还敏锐地对新淦大洋洲和广汉三星堆的发现进行了评估,对“前所未见”的“地方特色”给予了相当的强调。在该著的综述部分中,有两篇与青铜剑相关的文章,表达了他一个由来已久的观念,即中国青铜剑是从其他文化中引进的。这个观点的意义在于突破了传统上对中国文化组成的陋识:“传统观念中的中国文化处于东亚文化圈的中心位置,是文化辐射的源地,其典型器物文化都是本土生成的。”李伯谦用类型学材料证明,即使是在中国文化的最内核的部分,仍然可能有文化输入的痕迹。

戌嗣子鼎及铭文拓片。该鼎口径41厘米、高48厘米、重44。4千克。1960年在殷墟后冈祭祀圆坑出土,是目前经科学发掘获得的铭文最后的商代青铜器

通观《中国青铜文化结构体系研究》全书,李伯谦很少使用“上古史”这个词汇,但所选取的诸篇无一不是与这个主题密切相关、血肉相连。从文章的内容看,在半个世纪前就已发出的“重建中国上古史”的呼吁已得到初步实现。但是这个实现绝不是传统文献的证实,而是一个在传统文献日趋失效的情况下,依靠考古学材料重新构建的过程。毋庸置疑的是,李伯谦的这部论文集正是重建中国上古史实践中极具代表性的作品之一。

当李伯谦承担了夏商周断代工程中“晋侯墓地的分期”这一专题任务之后,他即清醒地认识到,晋侯墓地各组墓怎样排序和其年代范围如何,是正确推定各墓墓主的前提条件。早在1994年,考古人员在发掘编号为M93的一座大墓时,曾发现M93打破了西周晚期的灰坑,这表明该墓年代的上限不能早于西周晚期。至于其他各组,均未发现墓葬与文化层、文化层与墓葬或墓葬之间相互叠压打破的现象,因此不可能从地层关系上确定8组17座墓的早晚序列,只有借助其他有关遗迹现象和墓葬随葬品的组合与形制另行分析,才有可能得出符合实际的科学结论。

在主持专题研究期间,李伯谦同其他研究人员一起,在吸收了晋侯墓地的发掘者刘绪、徐天进、罗新及其他考古人员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着重对各组墓葬的器物进行标型学研究,以理清其内在的逻辑关系。从八组墓葬所出土的陶鬲排比中认识到,虽然这些鬲并不同型,但可以看出其先后演化次序,并大致可以排出墓葬的顺序。另外,有的墓葬虽因被盗,出土的铜器已不完全,但同类同型器物排列起来,也可以明显看出其变化的轨迹。至于墓葬的年代范围,可以通过与已知年代的墓葬的对比来确定。如将晋侯墓地最早的一组,M9所出土的器物和宝鸡茹家庄M1号大墓、长安长甶墓等出土的器物比对,发现其特点基本一致。由于学术界多认为后两座大墓是西周穆王时期的,故晋侯墓地的年代上限不得早于穆王。又如晋侯墓地最晚的一座M93号大墓所出土的陶鬲,与天马—曲村遗址晋文化第四段的陶鬲相同,所出铜鼎的式样又与宋代《考古图》等书著录的晋文侯时的晋姜鼎十分类似,两者均为典型的东周早期样式,故晋侯墓地的年代下限显然已入东周。

晋侯墓地平面示意图

既然晋侯墓地的年代范围已限定在西周中期偏早至东周初年,八组墓的先后排序也已明晰无误,根据铜器铭文中晋侯名讳的考释并与《史记·晋世家》及一些先秦典籍有关记载做比较研究,进而可推定出八组晋侯墓的墓主,依次是:

第一组M9、M13晋武侯宁族及夫人。

第二组M6、M7晋成侯服人及夫人。

第三组M33、M32晋厉侯福及夫人。

第四组M91、M92晋靖侯宜臼及夫人。

第五组M1、M2晋釐侯司徒及夫人。

第六组M8、M31晋献侯籍(稣)及夫人。

第七组M64、M62、M63晋穆侯费王及夫人。

第八组M93、M102晋文侯仇及夫人。

对以上八组墓葬,14C测年专家用AMS法做了测定,其年代数据和《史记·晋世家》所记的晋侯年代对比如下表:

晋侯墓地AMS测年数据

据《史记·晋世家》载:“靖侯以来,年纪可推。”依《史记·十二诸侯年表》,靖侯十八年即共和元年(公元前841年),上推17年,则靖侯元年应为公元前858年,其父厉侯卒年当为公元前859年。将《史记》纪年与14C测定年代相对照,可以看出基本不出14C测定的年代范围。这就进一步证明,以上对晋侯墓地墓主及其与西周列王王世对应关系的推定是正确的。晋侯年表的建立无疑对西周列王年表的建立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参考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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