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王庙前长跪四人之秦桧
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了抗金英雄岳飞,他也因“极力贬斥抗金将士,阻止恢复;同时结纳私党,斥逐异己,屡兴大狱”等“光辉事迹”,而成为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奸臣。
实际上,在北宋的时候,秦桧是一个“好人”,后来金兵打来了,把北宋打得嗷嗷叫,还抓了他们的皇帝,顺便把秦桧也抓了。再后来又把他放了回来,他一回来就变坏了。
01
秦桧出生于江苏南京一个地主家庭,他老爸还当过静江府古县(今广西永福县境)县令,从小受过良好的教育,长大后成了一名乡村教师。但他不安心本职工作,一心想飞黄腾达。当乡村教师是不可能发达的,所以他很郁闷,经常发这样的牢骚:“若得水田三百亩,这番不做猢狲王”。
哪怕只有三百亩水田,老子也不做这个劳什子孩子王!
如果不是金人,秦桧这个教育工作者,也许一辈子就是个教育工作者。金人南侵应该是他从吃教育饭变成吃政治饭的转折点。
那是靖康元年(1126)十一月的事情,金兵把首都汴京包围了,逼宋钦宗把太原、中山(今河北定州市,非广东中山)、河间三镇割让给它,否则就继续进攻。
秦桧得知消息,立即给宋钦宗上书,表示对来犯的金兵“不宜示怯,以自处削”,简单点儿说就是不能软弱,要强硬。
他还具体提了四条意见:一、金人贪得无厌,只能答应割燕山一路;二、金人狡猾奸诈,不能放松守备;三、召集百官详细讨论,选择恰当的语言写入誓书;四、在城外设馆安置金使,不能让其入城和上殿。
据《宋史·秦桧传》记载,秦桧的意见虽然没有得到宋钦宗答复,但他被任命为职方员外郎,一个类似于兵部参谋部的从六品官员。
按理说,早就不想搞教育的秦桧应该欣然接受才是,可是他却辞职不干,原因是这个职位隶属于张邦昌,他不想在他手下做事。
为什么不想做张邦昌的手下呢?原来那时候的张邦昌是河北割地使。秦桧不高兴了:你们给我的这个职务,好像是专为割地求和而设的,这可不是我想要的,否则当初我也不会提那四条意见了。我要是接受了这个职务,那不是打自己的脸吗?今后如何做人?我要辞职!
于是秦桧直接给皇帝写辞职信,不料对方理都不理。直到接到他的第三封辞职信,皇帝才满足了他的心愿。
由此可见,秦桧的主张是明确的,也是很坚决的,那就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向金人低头!
02
宋钦宗虽然批准了秦桧的辞职报告,后来却又命他以礼部侍郎的名义,和兵部尚书程王禹一起为割地使,陪同肃王赴金营,和金人进行谈判。
秦桧不敢推辞,接受了命令。
谈判回来后,经御史中丞李回、翰林承旨吴千干一起推荐,秦桧被任命为殿中侍御史,升为左司谏。
据说,秦桧被升官的原因,是因为他在和金人的谈判中坚持了自己的主张。
金人虽然放了秦桧等人,却不放肃王赵枢,将其扣为人质:割了地再放人。
朝廷再派人和金人谈判。这次派的人是诗人王云和吏部侍郎李若水。他们见了金军二元帅,二元帅很干脆:你们别废话了,这地割也得割,不割也得割,还是干脆点,照我们的要求割地吧。再啰唆也没用,浪费口水,留着口水养牙齿吧,不然——你们还要不要汴京了(坚欲得地,不然,进兵取汴京)?
当年十一月,皇帝召集百官开大会:金人非要割地,这事儿怎么办,大家都说说吧。结果支持割地的70人,反对的36人。
秦桧,就是那少数中的一个。
如果把两“派”简单地划分为“爱国者”和“卖国者”的话,那么直到现在,秦桧这个后来的大奸臣,仍然是一个坚定而可敬的爱国者,哪怕陪同肃王出使金营,在金人的强大压力下也没有放弃自己的主张。
他的“爱国主张”,在当时那种大环境下,无疑是可贵的。
不久之后他被任命为御史中丞,不知是否与此有关。
03
秦桧的巨大变化发生在被俘之后。
靖康元年闰十一月,都城汴京落入金人之手,金人还留了投降后的宋钦宗,还命令宋人立一个异姓人为皇帝。
何为“异姓人”?之前的宋朝皇帝姓赵,现在要立一个不姓赵的为帝。如今“先帝”在他们手里,他们的话不能不听。
可是立谁呢?这么大的事,留守王时雍自然不敢擅自做主,只好召集百官开会商议。不少人建议立张邦昌——金人不是要傀儡吗,姓张的正合适。但是监察御史马伸表示反对,他说这样一来,赵氏江山就不保了,咱们应该“共进议状”,把赵氏江山保下来。
马伸的主张得到了秦桧的支持,并且由他执笔完成了议状的起草,然后由他上书金帅,请求立赵氏为帝。
对这种违背金人意志的举动,金人自然不答应,给了秦桧一个“特系违令”的罪名,把他拘押在军营,后来又把他作为俘虏带走。
秦桧作为俘虏和徽钦二帝一起被带走的时候是1127年的四月,那时一个叫“楚”的傀儡政权已经建立,定都金陵(今南京),而傀儡皇帝,正是金人“欣赏”的张邦昌。需要帮手的张邦昌请金人把秦桧等人放回,但遭到拒绝。
一个月后,康王赵构在今天的河南商丘建立南宋。
消息传到做了金国俘虏的宋徽宗耳朵里,他把秦桧叫来:你文笔好,帮我给宗翰写一封信,就说我愿意派人通知我儿,“使子子孙孙永奉职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