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怎么说‘他没**?’”露丝问男孩,“你知道吧,和你一样。”她补充道,大麻吸得飘飘欲仙的维姆甚至笑了起来,他告诉了她怎么说,然后按照她的要求全部写下来,她不断提醒他要把单词拼对。
他仍旧以为等一下她会和他上床,可露丝已经得到了她想要的,去浴室小便时,她拉开挎包找唇膏,发现里面有个装拍立得相片保护膜的圆筒,显然是她不小心从罗伊房间拿回来的。它是从凶手的公文包里掉出来的,上面有他的指纹,也有她的,但她的指纹有什么要紧?这是留在罗伊房间里的唯一证据,必须把它交给警方。露丝走出浴室,继续哄骗维姆,她假装吸了一根大麻烟,然后对男孩说:“‘凶手掉了这个。’这句话该怎么说,把它写下来。”
最后拯救了露丝,使她得以不和维姆发生关系——并且成功阻止了他在她旁边**的是艾伦打来的电话。维姆听得出,艾伦是个重要人物。
“我特别想你,”露丝诚实地告诉艾伦,“我应该在离开前和你**的,我希望一回去就和你**——我后天就回去了,你知道吧,你会去机场接我的吧?”
尽管吸了大麻,维姆还是听明白了露丝的话,他茫然地看着整个房间,仿佛他的半辈子都错付在这里。他离开的时候,露丝还在和艾伦打电话,维姆本来可以大吵大闹的,但他不是个坏孩子——只是个普通小伙子而已。他唯一做出的愤怒举动就是掏出口袋里的安全套,丢在打着电话的露丝旁边,那个安全套还是带香味的——包装上写着“香蕉味”。露丝会把它带给艾伦,告诉他这是来自红灯区的小礼物。(她决定不把维姆或者罗伊的事情告诉艾伦。)
小说家坐起身,照着维姆写的句子抄了一遍,她极为仔细地誊写着这门外国语言,不希望出现丝毫错误。毫无疑问,警察会推断出现场有过目击者,但露丝不希望他们知道目击者不是荷兰人,用这种办法,可以让警察觉得目击者也是妓女——很可能是罗伊在贝尔格街的邻居。
露丝有一只稿纸规格的普通牛皮纸信封,是马丁给她装旅行日记的。她把给警察的证词和照片保护膜的圆筒装进这个信封,拿圆筒的时候,她只用拇指和食指捏着它的两端,她知道在罗伊房间的地毯上摸索时,她碰过整个圆筒,但她希望这样做不会破坏凶手的指纹。
露丝不知道任何一名警察的名字,但她认为可以直接写上警察局的地址——瓦莫斯街48号。次日一大早,她先跑到楼下的大厅,找门房买来邮票,然后出去买当天的报纸。
至少有两份阿姆斯特丹的报纸把这个案子登在了头版,她买了一份大标题下面有照片的报纸,那张照片是贝尔格街的夜景,不是很清楚:罗伊的门口拉了一条警戒线,线后面有个便衣警察模样的人在和两个妓女模样的人交谈。
露丝认出了那个警察,他就是穿着脏跑鞋和棒球夹克的那个壮汉,在照片里,他刮了胡子,但露丝毫不怀疑他就是那个在老城区跟踪过她一段路的人,贝尔格街和红灯区显然是他的管辖范围。
报上的大标题是:
MOORDI
露丝不需要懂荷兰语就明白它的意思。虽然并未提到妓女的昵称“罗伊”,文章说,被害者名叫德洛丽丝·德罗瑞特,四十八岁,此外只提到一个名字——那个便衣警察的,原来他叫哈利·胡克斯特拉,而且有两个头衔,一个是awijkagent,另一个是hoofdagent。露丝决定,先问问马丁和西尔维娅报纸上是怎么报道此事的之后,再给警察寄信。
她把报纸装进挎包里,带着去吃晚餐,这是她离开阿姆斯特丹之前和马丁他们吃的最后一顿饭,露丝事先演练过如何故作漫不经心地拿出报纸,给他们看上面的报道:“这是个什么新闻?我去过那条街呢!”
可没等她拿出报纸,马丁已经谈起这件事,他还把新闻从报纸上剪了下来,指着剪报问露丝:“你看过这篇报道吗?你知道上面说的什么吗?”露丝假装不知道,于是马丁和西尔维娅把所有细节都告诉了她。
露丝猜得没错,尸体是被晚上使用罗伊房间的那个年轻妓女发现的——就是她见过的那个穿皮背心的女孩,唯一令她惊讶的是,报道中没提到罗伊的女儿。
“什么是awijkagent?”露丝问马丁。
“在街上巡逻的管区警察。”他告诉她。
“那什么是hoofdagent?”
“那是他的警衔,”马丁说,“他是高级警员——大概等于你们的巡警。”
第二天,露丝·科尔乘坐临近中午的飞机,离开阿姆斯特丹,返回纽约。去机场的路上,她让出租车先带她去了邮局,在邮局把信寄给了哈利·胡克斯特拉,他是阿姆斯特丹警局第二分局的巡警,假如露丝知道第二分局的座右铭,一定会吃惊的,这句拉丁文就刻在警官们的钥匙环上:
ERRAREHUMA
犯错乃人之常情。露丝·科尔知道这句话。她的证言和那个拍立得相片保护膜的圆筒会告诉哈利·胡克斯特拉很多信息,远超露丝的预料。露丝在信里面用荷兰文写下了这些话:
1﹒凶手掉了这个。
2﹒他是个秃顶,脸上的皮肤很光滑,脑袋是鸡蛋形状的,身材很普通——不是很魁梧。
3﹒他讲英语,我认为带着德国口音。
4﹒他没**,他给尸体摆好姿势,拍了一张照片。
5﹒他的眼睛眯着,几乎是闭起来的,看上去像一只鼹鼠。他喘气声很粗,也许有哮喘……
6﹒他为SAS工作,是斯堪的纳维亚航空公司吗?他似乎是做安保工作的。
以上证言和那个装拍立得相片保护膜的圆筒是露丝掌握的全部信息,假如她听到一周之后哈利·胡克斯特拉和他同事的对话,可能会有些担心。
哈利不是警探,有七八名警探已经开始追查杀害罗伊的凶手了,哈利·胡克斯特拉只是个巡警,但他在红灯区和贝尔格街一带工作了三十多年,没有谁比他更熟悉老城区的妓女和她们的世界,而且,目击证人把信寄给了他,最初警方怀疑目击者认识哈利——所以她很可能是个妓女。
然而哈利·胡克斯特拉可不这么想,他也有自己的做事方式,警探们的工作是抓凶手,哈利承接了不那么重要的任务。当有人问起他对妓女被害案的调查进展时,哈利巡警会说:“我的任务不是抓凶手,而是找目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