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和蝙蝠侠见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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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蝙蝠侠没有送他银手镯。
坏消息,蝙蝠失望的眼神是他这辈子最恐惧的东西。而蝙蝠的赞扬,是他这辈子最渴望得到的东西…
就在今晚,他失去了这辈子最大的妄想。
求而不得,舍而不能。
他失魂落魄,偷偷从警局溜走,流落街头,大雨滂沱,悲伤绝望,走投无路之际,灯光倏地照亮夜空,有微光折射在他身上。
是蝙蝠灯。
嘿嘿,他又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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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他会和蝙蝠侠组建一个家庭!他们会幸福度过余生!
到时候各位礼到人不到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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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以后,芬里尔开始在哥谭流浪,然后惊喜发现,孤身多年的他,一下子就多了好几个独居在外的爸爸妈妈,大家都很热情,不是邀请他危楼一叙,就是坐上面包车远航。
芬里尔沉吟许久,确信自己祖上三辈都是纯犬科,没有那个爸妈叔婶违背祖训,偷偷和人类厮混。
门不当户不对,主要是物种难搭配。
能变人的,他老芬家也就出了他一个。
很难不骄傲。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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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这么多人找他,那肯定是有原因的啊!
总不可能是看他年纪小,社会经验不足,又天真可爱来欺负人的吧?他多厉害啊,谁这么没眼色来欺负他。
而且家里丢了孩子那得多着急,他一琢磨,虽然他找不着人,但是警察能帮忙啊。
他一锤掌心,把人全都打包送去警局。
说真的,他长着一张大众脸吗?怎么都来找他认亲戚呀?
忙不过来了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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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里尔百思不得其解,直到有个婶婶顶着两个红眼眶,哆哆嗦嗦从兜里掏出美元时,他悟了——
原来他不是大众脸,只是这些人想找个名头补贴他这个小可怜而已。
理解了,尊重了。
职业觉醒了。
一说到职业精神,所有道德和理智都消失了。
他三辞三请,欣然笑纳了哥谭人热情的补贴,再以更贴心更优越的服务,将人打包送去警局。
天,完美的工作。
那怕后来有人盛情邀他入职公司,他也决不同意,这种兼具高收入和高社会意义的优质义务工作,很难找的好吗?目前他知道的也就他和蝙蝠侠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