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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哈默菲斯特(第2页)

“呃,她会很乐意和你练习英语的。”

我本来要去他家里坐坐的,但市长之后再也没邀请过我。从市长那里回来,我又去了考克咖啡店,并在日记里写道:“采访市长,天气寒冷。”

一个周日的下午,我偶然在酒吧听到一个年龄和我相仿的男人在讲话。他和老板讲话时说的是挪威语,但对自己的小孩说的却是伦敦口音的英语。就这样,我和他相识了。他叫伊恩·唐金,是英国人,他和一位哈默菲斯特的女孩结婚后,就留在当地的一所高中教英语。有一次,唐金和他妻子佩吉邀请我去他们家吃晚饭。他们给我喂了许多驯鹿肉(味道还不错),还有一种叫作云莓的东西(虽然名字很奇怪,却也很美味)。他们对我没能看到极光深表同情:“你应该在圣诞节前就来的,那样你就能看到极光了,那真叫一个漂亮啊!”

佩吉还给我讲了一个悲伤的故事。1944年,德军撤退时,为了不给俄军的先发部队留下掩体,就把整座城市给烧了。城里的居民们为了躲避战争,只好乘船逃离出去,和陌生人待在一起。撤离的船队驶出港口时,人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曾经的家园葬身在一片火海之中。佩吉的父亲从他的口袋里掏出自家的房门钥匙,把它丢进了大海,并长叹一声:“我们再也不需要这玩意儿了。”战争结束后,人们回到哈默菲斯特,发现那里空无一物,只有教堂孤零零地立在那里。人们开始重建家园,几乎就只凭着他们的双手,建起了一座又一座房子,小城得到了重生。虽然哈默菲斯特算不上什么好地方,甚至在地图上都未必能找到,但这仍然是他们的家园,他们深爱着它。我被这个故事深深打动,再也没有什么能比哈默菲斯特人更让人肃然起敬的了。

通过佩吉、伊恩和其他人,我渐渐了解了这座小城。我了解了这里的渔业,居民们赖以为生,但现在每况愈下;我了解了去年一起令人震惊的谋杀案;我了解了居民们对政府在铲雪工作方面无能的控诉。我开始体会到哈默菲斯特的魅力,我觉得这里像是个家。我在这里的生活非常自然,毫不违和,相比之下,我在英格兰的真实生活就显得非常遥远,甚至如幻似梦。

终于,在我来到哈默菲斯特的第16天,极光出现了。那天早晨,我从海岬那儿散了一个长长的步回来,明净的天空出现了一团半透明的云彩,它的色彩不停地在变化,呈现出粉色、绿色、蓝色和淡紫色。这片云彩散发着微光,仿似漩涡。渐渐地,云彩在天空中延伸开来,给人一种古怪的油质感,就像有时在汽油里看到的彩虹一样。我聚精会神地看着,一动也不动。

我从书上了解到,极光出现在大气层中很高的地方,差不多离地200英里,不过那片云彩看上去像是贴着小城一般。极光一共有两种类型:一种十分薄,散发着微光,这一种是大家通常见到的那种;另外一种就是这种非常罕见的油状云,恰巧被我碰上了。这片极光每次出现的样子都不同,有时候它像鬼魂一样在天空中飘过,有时候又像是垂着的帘子,或是一排发光的长矛,也有那种非常罕见的情况——可能一生也只能见一两次——极光会沿着地平线,慢慢爬上去,然后突然喷涌而出,越过头顶,光线与色彩交相辉映,一幅壮观的油画就这么诞生了。

当你身处一片漆黑的郊区,与最近城市的霓虹灯隔着100英里的距离,极光甚至能让你产生不寒而栗的幻觉。它们看起来像要离开天空,以极快的速度飞向你,仿佛要把你杀了一样。不用说,这将是极其恐怖的一段经历。直到今天,很多拉普人[3]还是认为在极光出现的时候,如果你露出一块白色的手帕或者一张白纸,极光就会马上赶过来把你带走。

我看到的极光,阵仗相对比较小,整个过程只持续了几分钟。即便如此,它仍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东西,如果没有更美丽的东西可以取代它,它在我的心中将一直是最美的。

没想到,那天晚上,真的出现了更美丽的东西,而且持续了几小时。虽然这次的极光只有一种颜色——那种雷达屏上面看到的诡异的荧光绿,但是它千变万化,几近疯狂。绿光组成一个个小小的漩涡,扫过天空,然后停在那里,像飞机飞过时留下的尾迹。它们一会儿闪过天空,像陨落的流星;一会儿又懒洋洋地打着转儿,让我想到父亲看书时,烟斗里冒出来的烟。不多时,极光又在西边闪烁,旋即消失不见,随后又出现在我身后,像是在耍我似的。我跟着极光的变换,不停地旋转、扭动,只有这样,才能不错过它任何一个瞬间的美丽。当我试图扫视整个天空时,才发现它是如此辽阔无际。不过最让人惊奇的是,这一切的变化都是在万籁俱寂时发生的。按理说,这些变化一定会伴随时不时的低吟和一连串的爆破声,不过事实上,当时鸦雀无声。巨大的能量就在这无声无息间释放出来。

那时我感到很冷,虽然我在靴子里面裹了三双袜子,还是觉得脚趾头冻得像冰块。我非常担心自己会被冻伤,尽管如此,我还是一动不动地看了两小时,全无去意。

第二天我去了旅游办公室,把我看到极光的好消息告诉了汉斯(汉斯是我的导游,在某种程度上也成了我的朋友),顺便预订一张下礼拜的回程车票。见过了极光,也就没有在哈默菲斯特久留的必要了。汉斯听到我的想法感觉很惊讶:“难道你不知道吗,下个礼拜没有长途车,车子要去阿尔塔做年检。”

我顿时受到了暴击,如果真的是这样,我还要在哈默菲斯特多待两个星期,但是在这儿我还能做什么呢?

“不过你运气不错。”汉斯补了一句,“你能够在今天离开哈默菲斯特。”

我一下子没反应过来:“什么?”

“车子本来应该昨天到的,但是因为科图柯诺下大雪,所以耽搁了行程,今天早上才到。你没看见吗?就停在外面,等一下就又要开回去了。”

“今天?真的吗?什么时候?”

汉斯漫不经心地看了看表,如果你在这种不为世人所知的地方待上几年,而且还要继续待下去,你也得变成这样,然后他说道:“还有10分钟吧,我想应该没错。”

10分钟!我从来没这么快过,我撒丫子跑到车上,求他们别把我丢下,尽管我不大确定他们能不能听懂我在说什么,不过看上去他们好像懂了。然后我火速奔回酒店,把能塞的东西全部塞进旅行箱,匆忙付钱道谢,再赶回车上。等我上车时,箱子里有些衣服都露出来快拖到地上,就差掉出来了。

有趣的是,当我离开哈默菲斯特的时候,我头脑里闪过一丝要留下来的冲动。这是一个多美好的小城啊,我也喜欢这里的人,他们非常亲切友善。也许换了别的时候,我可能真的会留下来,但我很快意识到,这是个不切实际的想法。是时候回到奥斯陆了,回到真实的世界,更何况,我还有一顶绒帽要买呢。

[1]1码≈0。9米。(下文同)

[2]美国二战后至摇滚升起的20世纪50年代中期的最伟大的流行歌手之一。

[3]北欧民族之一,自称“萨米人”。主要分布在挪威、瑞典、芬兰和俄罗斯四国境内的北极地区,属于蒙古人种和欧洲人种的混合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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