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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第2页)

小子,你到底是男的还是女的?你走路干吗轻手轻脚的,啊?

康赛害怕打架,小心躲闪着走到一边去。他们并不放过他,跟在他身边推推搡搡的。康赛的脸红了起来。

听说你还会写诗?你写一首给我们看看,啊?写啊,不写不准过去。

康赛就站了下来,一动不动地盯着他们。康赛最讨厌那些粗鲁的人在他面前提起他的诗歌,他曾对我说,我厌恶那些蠢笨的家伙在我面前发出“诗”这个音,那种感觉就像被他们当众扒掉裤子。所以康赛愤怒地盯着他们,同时握紧了拳头,随时准备一拳砸过去。他们当中的一个家伙发现了康赛的拳头,不怀好意地围着他转了一圈,猛地抓起康赛的胳膊,说你们看,他居然还捏起了他的小粉拳,你打呀,打我呀,来,打我,看你的拳头硬不硬。康赛朝他踢了一脚,这下,他们感到**就要来了,要知道,他们已经十分无聊地在街上晃了大半天了,他们呼地一涌而上,康赛被他们打倒在地上,一只肮脏的大脚提了起来,正准备照康赛的脸踩下去,却在中途改变了方向。康赛看过去,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就见那个家伙已经倒在地上了。康赛闻到了一股香烟的味道。

后来,康赛才知道那是骆驼牌香烟。阿原只抽骆驼牌香烟,他说这很男人。康赛就这样和阿原认识了。阿原后来说那天要不是我,你早被他们打出稀屎来了。我问康赛,你们互不认识,阿原为什么要去救你呢?康赛说原来阿原早就知道我了,阿原以前也是个诗人,所以我们一见如故。我想象不出两个男人为什么会一见如故,就说阿原他不会有同性恋倾向吧?康赛生气了,他很不屑地看着我:你怎么也有这种看法!然后他说他才不是同性恋呢,他身边的女人多如牛毛,有一次一个女人在街对面非常亲热地跟他打招呼,阿原却想不起来她是谁。过了好久,他猛地想起来了,他曾经跟她有过一腿,不过,仅仅只一夜,难怪他会忘了。我做出恍然大悟的样子,点着头说我知道他是什么人了。康赛不高兴我说阿原的坏话,他露出又同情又为难的脸色说,你不能仅凭这一点来判定阿原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有时候也是身不由已,身为男人,他总得照顾女人的自尊心吧,谁让他长得帅呢?谁让那些女人一见到他就陷入单相思里不能自拔呢?我大笑,天下会有这种男人?会有这种女人?太可笑了。

康赛说小西你放心,他是不会打你的坏主意的,他有他的原则,他只对那种自以为是的蠢女人随随便便,他说那种女人天生就是为了让男人消遣的。

康赛还说阿原非常聪明,自小就显出过人的机灵劲。有一段时间,阿原常去食堂为全家人打饭,食堂用的是一种纸质的饭菜票,阿原在饭盆底子上刷一层胶水,一到窗口就把饭盆咚地放在那堆饭菜票上,指指点点地买饭买菜。等打好饭端出来一看,饭盆底子上粘满了花花绿绿的票子。阿原说可惜后来食堂停业了,要是食堂一直办下去,说不定我已经发财了。

机灵的人总是会跟别人活得不一样,没几年,阿原就走了,他苦恼地说,像我阿原这么优秀的人,难道只配呆在这个地方吗?太委屈了,太浪费了。他说完就走了,一走就没有音讯。

很长时间以来,下落不明的阿原是康赛对这个世界最富**的想象之一。康赛曾经为阿原写过不少小诗,我还记得有这样的句子:沿着国境线向西向西凹下去的小小黑点那里有我亲爱的兄弟。还有:买瓶好酒等着把你离开的日子刻在墙上。康赛总是用阿原来嘲笑身边那些令他讨厌的人:他们只会拥住痴肥的爱情土生土长。

我在康赛家里见过阿原的照片,那是阿原在新疆的一张照片,背后是干燥的弋壁滩,尘土喧天的简陋车站,以及包着花头巾的农村妇女。阿原帅帅地斜靠在一根电线杆上,细花围巾,粗布衬衣,捏得扁扁的宽沿帽,高统靴,遮阳镜,活像牛仔。当时我以为是康赛在哪里弄来的宣传画,没想到康赛说这就是阿原!我没敢细看,我不愿细看一个过分帅气的男人,我认为细看一个人就是对他的赞美,我不喜欢去赞美大家都看好的东西。

有时我想,我和康赛一致地喜欢西部,除了我们有着永远与大多数人相背的嗜好外,更大的原因可能就是阿原在那里。康赛是那样想念阿原,他甚至一个人站在长江边,对着西天的晚霞大呼阿原的名字。我不理解一个男人何以对另一个男人思念到如此程度,但我被康赛感动了。晚霞照在康赛茫然而又热切的脸上,他软软的头发搭在额前,全身上下有一圈金黄的轮廓,背后就是哺育了他而他又不喜欢的灰暗城市,我突然觉得康赛不像本地人,他像某个流落到此终日思念故土的外乡人,真的,他就像一个外乡人,某个不知名的地方,他的家庭有着良好的家世,以及因为痛失儿子而整日忧郁的母亲。因为康赛的缘故,我多多少少对阿原有着一份好奇。

犹豫了一下,我还是没有去买卧铺,这里面依然是那个令人头疼的费用问题。钱永远是一个问题,但我从不觉得没钱是很丢人的事情,我从不需要有太多钱,如果我能有足够的钱对付下一次旅行的车马费,我便觉得自己像个富翁。我也不需要太多的钱妆扮自己,我觉得打扮甚至是不必花钱的,关键要善于动脑筋。我曾经上穿康赛淘汰下来的体恤衫,下穿老妈淘汰下来的土得掉渣的褶裙,扎一对麻花长辫,再拆掉软布帽的帽沿,在大街上找到了惊艳的效果。我还尝试过把旧长裤改成足够性感的吊带背心,把西装短裤改成超超短的超短裙,总之,我可以不花一分钱把自己弄得像时装画报上走下来的。没办法,像我这种人,如果爱挣钱的话,世界上的钱财估计会有一半流到我口袋里,所以,上天罚我不喜欢钱财,这才让那些爱劳动爱积蓄的人略略感到一点公平。

我的座位靠窗,这也令人欣喜,我可以毫不费力地一路饱览西部风光。这正是我所想象的西部,一望无边的大戈壁,干裂,坚硬,枯瘦,连绵起伏的黄土高原上,无一只飞鸟,无一根草木,日行千里,闻不到一丝水的气息,看着那些红艳艳的苹果,以及苹果一样微笑的脸蛋,我在想,难道大地上的丝丝水分都被这些顽强的生命吸走了?

我的对面是一个四十多岁的职业妇女模样的人,旁边是一个年轻的军人,这样的旅伴也叫人放心,我觉得我至少不必为那两千块操心。

我有过一次回家途中在火车上被盗走钱夹的经历,我可不愿意扮演一个可怜巴巴的受害者,我马上将座位卖给了一位苦着脸站在过道里的旅客,再找到餐厅的服务员,媚笑着为他们干起了打扫餐厅和车厢走道的工作,刚好换来了回家的路费。我非常佩服我自已,并因此觉得可怜虫多半脑子不好使。

对面的女人很快和我聊起天来,我发现这是个很有趣的人,事实上我很少觉得这种年龄的女人很有趣。她有着平而扁圆的脸,小而细巧的五官,说话很快,像一把豆子突然洒落在地上。她身上还有一种与年龄不相称的浪漫味道,这正是我认为有趣的地方。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你是南方人吧?我一看就知道你是南方人。

我们要在一起度过三天,如果不想旅途孤独乏味的话(我绝不能容忍如此消耗我的旅途),我们就应该做出萍水相逢、一见钟情的样子,所以我故意大惊小怪地说这就奇怪了,你从哪里看出来的?她就很得意地说你的皮肤,还有头发,南方人大都皮肤白嫩,头发乌黑。她接着说我年轻的时候跟你一样,皮肤也很好,人也很漂亮的,因为我以前也是南方人。她说完就开心地大笑起来,我也跟着大笑,我发现她真是一个有趣的女人。

我开始说些逗她高兴的话:你年轻时候?好像你现在挺老了似的。她有点发愁地说可不老了嘛,再过两年我就该退休了。这回我倒真的大吃一惊,我绝对没想到她居然是快六十的人了。接着她又自我安慰:也不算很老,今年三。八我们单位搞了场乒乓球赛,我得了个第二名,第一名是个二十三岁的小姑娘,把我高兴死了。

我不可能没有原因地在一瞬间对一个陌生人产生如此好感的,这个女人的确让我感到兴奋,我的西部之行也让我感到兴奋,这又是一个好兆头。

还没等我问她,她就自我介绍了:我姓唐,在新疆医学院附属医院工作,我是五十年代支边过来的。那时候的新疆可不象现在哟。我们过来的时候,卡车载着我们呼隆呼隆不知走了几天几夜,那时候没有铁路嘛,一天晚上,卡车终于停下来了,司机跳下车来喊:到啦到啦。我们全都傻眼了,这那是我们想象中的新疆啊,更谈不上有医院,黑咕隆冬地一片荒地,有些人当时就哭起来了。后来有人拉起了手风琴,手风琴一响,就有人开始唱歌,大伙一闹,哭声就听不见了,那天晚上,我们就唱了一夜跳了一夜。从那以后啊,我们就成天挖地挑土,开始建我们自已的医院,这点苦倒不算什么,虽然我从没干过这种活,最苦的是没有大米吃,我白天干活想吃大米饭,夜里做梦梦见大米饭,实在支持不住了,我打电话给我同学,我说你快救救我呀,我都揭不开锅了。同学一听,立马就扛了一袋面粉赶过来了,我一看就哭了,我说面粉我多的是,我要吃大米饭啊。我一哭,我那同学就傻眼了,后来那同学就成了我现在的丈夫,因为从那以后他就把他每月两公斤大米都给了我,自已全吃面粉。这件事我现在想想都挺感动的,我和他都是珠江三角洲长大的,成天吃面食真是忍无可忍,吃到后来我们都皮肤过敏了。有时候我打趣他:几公斤大米就把我给弄上手了,完全是乘人之危嘛。他也气哼哼地训我:人家陶渊明为五斗米都不肯折腰,你却为了两公斤大米嫁人。

到了用餐时间,唐医生提出上餐车聊。我本不想去的,在人堆里我觉得暖和,一旦站起身来,那些冷气仿佛全都集中到我一个人身上。但一想到有人请吃饭,而且是热乎乎的饭菜,不免心动起来。

唐医生有点自来熟似的跟一个餐车服务员打招呼,吩咐上两个热腾腾的好菜。原来做一回听众就可以蹭一顿饭吃啊。正在得意,却听见唐医生说:两个人吃饭比较划算,一个人吃一个菜太单调,吃两个菜又浪费,两个人合起来正好解决这个问题。我笑起来,心想她虽爽快,却是个不马虎的人,换上我,说不定一高兴就掏腰包请这个小姑娘一顿了,怎么说也是个热心的听众吧。当然,许多人的想法都跟我的想法不一样,这些不一样我见得多了。我只是觉得可惜,我本来备有午餐,现在却跑到餐车来享受了。当然,我也没有办法中途退席了。

因为担心她再次动员我上餐车,我别有用心地说你为什么不去补一个卧铺呢?你这样坐下去会吃不消的。她脱掉鞋,双脚盘在屁股底下,说这样也挺好啊,再坚持一下,回去就可以赚回在途补助呢,我丈夫说我这人什么都好,就是有一点不好,特别爱钱。说完就哈哈大笑。我说你爱钱是因为你有钱,我就不爱钱,因为我没钱。唐医生很有把握地说,你老了也会爱钱的,我年轻时跟你想的一模一样,人一老就爱钱,没办法。

乌鲁木齐就要到了,唐医生这才想起来问我此行的目的,我说我去找两个朋友。她说:找到你的那个朋友后,一定去我家玩,我家有两个千金,好帅好帅的,你们会玩得来的。我以为她不过是客气一下,没想到她真的给了我她的地址和电话。

火车进站的一刹那,唐医生激动地大喊:他们接我来了。嗨,我的千金,我的宝贝,我在这儿!

顺着她的指引,我看到了两个年龄和我相仿的姑娘,她们穿着短皮裙长皮靴,半截大腿露在外面,她们的脸上长满了大大小小的疙瘩豆,紫红色的,粉红色的,我觉得她们一点都不能说帅。我还看到了当年贡献给唐医生两公斤大米的男人,他站在两个姑娘背后,不停地向人群里张望。

每当看到这种情景,我就会生出一点内疚感,觉得不该对老妈撒谎,不该让她跟着我受尽惊吓。我故意磨蹭了又磨蹭,直到唐医生一家四口相拥着走远了,才拎着简单的行李跳下车。乌市的寒风已经又冷又硬了,我一手插进裤袋,一手拎着行李,昂首挺胸,装出一点都不怕冷的样子,我还把嘴唇咬了又咬,这样它们看起来才不至于乌青。

我想唐医生无意间给了我一个关于新疆的概念。我从街上每一个汉族人的脸上看出了客居天涯的味道,曾经疯狂地想念大米的味道,我固执地认为,他们都是五十年代从内地兴高采烈跑过来的,因为他们的年龄和气质看上去和唐医生差不多,原来我碰到了一个群体的典型人物。发现这一点我有点沾沾自喜,我的双脚刚一踏上新疆,就有一些新疆的故事,比如支边青年日夜忙于基建的故事,没有大米吃的故事,因为大米而产生的爱情故事,支边青年将要退休的故事,已经装进了我的心中。这些故事消除了我对它的陌生和隔膜,我怀着一种已经知道一些底细的心情,满不在乎地走在乌市的大街上。也许是因为地域辽阔的原因,乌市象个肢体胖大的巨人,懒散地、铺张地趴在地上,大路宽阔笔直,俄式建筑疏密有致,不远处就是终年不化的雪峰,梦境一般,恍兮惚兮地端坐在高处,与摩天大楼交相辉映,为这个城市抹上一笔神秘的色彩。我朝前走几步,又转过身来倒退着走几步,心里涌动着一股别样的感情。眼睛的忙乱使我忘掉了寒冷,我就这样漫无目的地走过一条街又一条街,我想此时我的眼睛一定灼灼发亮,我有好长时间没有这样兴奋了。我暂时不想去找康赛他们,他们一定会在某条街上某间房子里等我,让他们去等好了,让他们做好晚饭去焦急好了,我要先去走一走这些辽阔的街道,直到累得半死再去找他们。我是多么喜欢这个城市啊,它绝不同于我所到过的任何一个城市。我去过许多城市,它们无一例外是支离破碎的,马路和房屋被一只无形的巨手从宽阔的地上抓起来,捏拢,捏紧,挤压得滋滋有声,破碎不堪。它们还是险象环生的,一不小心就撞上急刹车,一不小心就踩上谁的脚后跟,它们从没有给过我朝前走几步,又转过身来倒退着走几步的经验。我强压着内心的狂喜,大步走在乌市的街上,简直忘了来新疆的目的。我突然觉得以前的旅行都是贫乏无味的,那些经验都是大众的,肤浅的,有了比没有更无味的。我第一次在旅行中尝到了狂喜的滋味。

我终于在一间简陋的小屋里找到了康赛。没有温暖的灯光,没有做好的饭菜,也没有焦急的等待,康赛穿着那条四季不变的牛仔裤,长发齐肩,席地坐在一张小桌旁,桌上放着一杯牛奶。看见我,康赛茫然的眼睛倏地亮起来,大喊:小西,你怎么不声不响地就来了,你应该让我去接你!我从今天早上开始,一直坐在这里等你的电话。我说康赛,你的头发长这么长了?康赛说我没钱理发。康赛说没钱的时候,一点都不难为情,仍然面色温和,双眼发亮,完全看不出来为钱发愁的样子。可是你有钱买牛奶啊。我说。那是阿原带回来的,他在经营一个乳制品公司,我们总有足够的牛奶喝,像喝自来水一样。康赛微笑着说。关键是,我不想用阿原的钱。康赛继续说。他似乎觉得,阿原的牛奶和阿原的钱不是一回事。

我得说明一下我是多么喜欢康赛的样子。他不像一般的男孩子,他是文静而固执的,多数时候,他一言不发,目光温和,柔亮的头发有如少女,牙齿白净整齐,嘴唇红润,眼睛总是泛出潮润的光泽。有时我感觉康赛就是一个女孩子,有时又感觉康赛像一个最最亲爱的小哥哥,当我读着他那些短小精美的诗作时,又觉得他像一个精灵。康赛的诗总是写不长,也许与他的身体有关,他是那么单薄,行动起来犹如飞蛾扑火,他的那些短诗也有点飞蛾扑火的味道,仿佛一闪而逝的灵感一下子就耗尽了康赛的全部热情,虚脱得再也写不出一个完整的句子。我还喜欢康赛身上的这份恍惚劲儿。记得当年他站在花花绿绿的副食品商店里,一副无辜无助的样子,稍不注意就被人大吼。他从不还击,只是睁大惊恐的眼睛,喃喃地说对不起对不起,仿佛一个落难民间无法回去的小王子,每当看到这情景,我总是在心里疼了又疼,我觉得安安静静的康赛不适合站在如此烦乱而庸俗的环境中。可康赛一站就是三年。那段时间里,康赛说我一回家就练倒立,否则我的脑袋和上身成了空心的皮囊,而双腿则变成了又粗又重的假肢。康赛的倒立也不地道,他的两条胳膊到底支撑不起他的身体,他只能开着音乐,将薄薄的身体放平,再将一双僵硬的腿举起来斜靠在墙上,康赛说这时候我能听见我的血液从脚尖流向头顶的声音。

康赛拿出他一路上写的诗给我看,仍然是一些短而又短的诗,短得叫人目瞪口呆,短得叫人拍案叫绝。他有一次路过葵花地,他非常喜欢那些热烈到狂放的向日葵:这些画家的葵花疯狂的葵花千军万马得意洋洋。

我说康赛,我什么时候能看到这些葵花呢?康赛说季节早已过去了,你要等到明年了。

可我不知道明年是个什么概念,我从来没有计划过将来,我只知道眼前的事,找份工作,费尽心思攒起一点钱,然后在路上将它们一点一点地花光,如此周而复始,乐此不疲。所以我说,去你的得意洋洋的葵花吧,明年谁知道我会在哪里呢?

康赛温和地笑着,说我也不知道明年我会在哪里,总之,我是不会在那个柜台上了,我就要变成和你一样的人了,这回我们真的志同道合了,我们会成为流浪汉吗?我说,流浪汉有什么不好呢?你看那些鸟,它们飞来飞去,没有家没有钱,也没有爱人和孩子,可他们肚子里饱饱的,身上暖暖的,一天到晚快快乐乐,地上的人是怎样地钦慕它们啊。

康赛感慨地啊了一声,站起身来做出一个飞翔的恣势。康赛笨拙地在屋内飞翔时,他的长发纷批下来,几乎遮住了整个面孔,看起来象一只盘旋着落在地上的大鸟。

康赛给我倒了一杯牛奶,又找出他的夹克衫给我,我开始从里到外地温暖起来。我打量着这间房子,这是一个长方形的大房间,厨房被隔在走廊外面。房间里除了一台放在地上的电视,一张茶几似的小方桌,几只海绵垫子外,别无他物。我说康赛,你们睡在哪里呢?康赛指指嵌进墙里的壁柜说睡地上呗,被褥都在柜子里,晚上才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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