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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第2页)

我有点急了,早上,阿原出门的时候,悄悄对我说,让我十点钟赶到他公司去,他们公司今天有趟上天池的货车,他将把我塞上那辆车,做一次免费旅行。眼看就要九点了,康赛却还在磨磨蹭蹭的。但我不能过分催促他,我答应过他要送他上车的。

康赛又跑回屋里去,说是忘了带上一本书,书找到了,他突然又想起来要上厕所。我只好坐下来等他,心里却急煎煎地想着阿原的那辆货车。

康赛终于出来了,我站起来就走,康赛拉住了我。小西,你急着把我送走,是吗?

我说你再不走,就要误车了。

误就误,有什么了不起,你根本就不是怕我误车,你是急着打发我走。

康赛,我们之间难道也会有这种时刻吗?

你就是急着打发我走,你急着到阿原那里去。

我瞪着康赛,想也没想,就脱口而出:算了,你也不要去领奖了,你今天就呆在家里,你看看我会不会去阿原那里!

我真的这样想,与其让康赛不高兴,我宁愿不去天池。

康赛马上笑嘻嘻地过来拉我,说走吧,我只不过跟你开个玩笑而已。

一路上,我想对康赛说,再也不要开这种玩笑了,但我说不出口,我还不能虚伪到如此程度,我只好做出假装生气的样子,一声不吭地走在他旁边。康赛想方设法哄我开心,他说小西,我会用奖金给你买一条裙子回来的,告诉我,你还需要什么,你要指甲油吗?要什么颜色的?我一笑,康赛接着说,我从来没有给女孩子买过这些东西。

康赛上车了,他坐在车窗边,一动不动地看着我,不停地向我挥手,我慢慢觉得他有点异样,他以前从不这样,他一直是个大大咧咧的人。车开出很远,康赛还在里面挥手,我有点想哭,这是怎么啦,他只不过去领奖,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我们却搞得跟生离死别似的。

汽车刚从视线里消失,我便跳起来去坐公交车,如果不塞车,我还来得及在十点钟赶到阿原的公司。我真的那么想去天池吗?我不能解释自己。一路上,我总觉得康赛那双眼睛盯在我身上,令人坐立不安,我甚至想,他会不会中途跳下车来,赶回陶乐呢?

这天注定是不愉快的一天,气喘吁吁地赶到阿原的办公室,却被告知阿原出去办事了,阿原不在,去天池的计划当然也就泡汤了。我沮丧地站在那里,心想,还不如安安心心跟康赛在一起多呆一会儿呢,真想马上打个车赶过去,赶到康赛身边去。

我一个人怏怏地走在回陶乐的路上,心想,也许今天的场景正是我们一生的暗示,我不仅抓不住阿原,还失去了康赛。

幸亏后来我看到了那只正要抱窝的母鸡,它冲我咯咯叫着,一下子就冲走了我的烦恼。我用一枚银戒指把它换了回来。我记住了那栋房子,那个缺了一颗门牙的胖老太太,等我有了钱,我一定要来想法换回我的银戒指,那是老妈给我的戒指,她从来没有送过我任何东西,除了这枚戒指。我还记得那天我十八岁,她给我煮了面条,然后就从自己手上捋下了这枚戒指,老妈要是知道我拿她送我的戒指换了一只老母鸡,一定会气疯的。可是老妈,就算我赎不回来,我也会记住你的戒指的,它会一直戴在我的心里,就像我永远记得你是我最亲爱的老妈一样。

我还向一些温和的老人要来了蔬菜种子,讨来了一些时令蔬菜的种法,他们全不问我这个外地人从哪里来,只是满脸诚实地看着我,慷慨地回答我又简单又愚蠢的问题,甚至自告奋勇地教给我做饼子的方法。

阿原说,没想到你还是一个持家的好手,转眼之间,陶乐就被你弄得有声有色。

有那么一天,起床送走阿原(我每天都要站在门口目送阿原上班)后,我突然不想开荒,也不想去找野菜了,一阵莫名的忧郁击倒了我。我穿上外套向外走去。穿过一片又一片菜园和农田,来到一个小树林里,倚着一根树杆坐下去,我想我今天究竟是怎么了,我的心平气和哪里去了?远远地我看见了陶乐,它无动于衷地趴在那里,对我的心情一无所知,我掉过脸去缓缓巡视着安静的田野,村子像陶乐一样安静,一样漠然,我又仰头去看天,天也是安静的,漠然的,没有云彩,没有鸟鸣。然后我就不知道该去看哪里。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难道我来到陶乐,仅仅是为了考验自己的生存能力吗?难道不应该做点更有意义的事情吧。就在这时,我突然想起好久以前要写一部巨著的理想,心里豁然开朗。原来是它在提醒我呀。

我居然将这件事忘了这么久,这才是陶乐生活的主题啊。

我赶紧跑回家去,手忙脚乱地找稿纸,找一杆好使的笔,选一个最佳的角度摆放桌椅。忙完这一切,我又去洗脸洗手,然后精神焕发地、君王似的坐下来。我再一次在心里责备自已:我居然将这件事忘了这么久!

我的桌椅正对着窗户,窗框不偏不倚装着窗外五棵白色的树杆,远处是颜色错杂的苏醒后的田野,正是我所喜欢的画面。我坐在桌前,情绪高涨,跃跃欲试,却又不知如何下笔。

索性站起身来走一走,我知道它会来的,它已经在路上,正向我长途跋涉而来。我在房间里踱来踱去。当我转身的时候,我的头发因为身体的旋转而轻轻地飞扬起来,它们依次掠过我的脸颊,再沙沙地落到肩上。这种感觉让我想起许多次在火车站,在长途汽车站,在轮船码头,车船将开的一刹那,我总是要回过头去,最后一次打量我要离去的地方,因为我今生多半不会再来,每逢这时,我就会感到我的头发轻轻飞扬起来,依次掠过脸颊,然后便是它们均匀地撒在肩上的沙沙声。

我突然为我的那部作品想到了一个很好的标题:来去如风。我要写一部自传式的小说,这个平庸的世界上,还有一个姑娘这样子生活着,一个姑娘还可以这样生活。我相信,他们看后肯定又羡慕又沮丧,因为他们根本无法想象那种生活会落在自已的头上,他们除了习惯一种土生土长的生活模式,对任何一件突如其来的事件都会一筹莫展,情绪失控,他们羡慕奇特的经历,却害怕脱离常规一步,所以我要写一部充满各种奇特经历的书,让他们在日常生活的繁杂事务中,偶尔出一会神,发一阵呆,最不济也会大惊小怪一番。

一旦动笔,我的进展十分顺利。春天的风穿过窗棂,轻轻地吹拂着我的面颊,阳光温柔地照耀着,一切都是那么温情,一切都是那么安闲,我看见我的笔尖像一张小小的犁,在无边无际的荒野上犁着犁着,它的身后是一小块新翻的泥土,它显得那么渺小,又那么执着,令人感到路远迢迢,完工之日遥遥无期。这种景象让我产生一种使命感、沉重感,仿佛自已在做着一桩什么了不起的大事业。

晚上,阿原提着摩托盔推门进屋的时候,我还在作奋笔疾书状,阿原说看来陶乐式生活已经全面铺开了嘛。

我赶忙收起稿纸和笔。阿原回来,我就会不由自主地放弃干活,我知道这种心理很愚蠢,但我又无法抗拒自己,尤其是当他叉开两条长腿站在我背后,紧紧地环抱我时,我更是脑子一片空白。

阿原提议带我进城兜兜风。他说把今天晚上给我吧,到我那里去住。

今天是个什么特别的日子吗?

今天我做成了一笔生意,很有成就感。

我非常愿意帮他庆祝,虽然我根本就不想问他到底成就了什么。我找到了陶乐,并且在今天抵达了陶乐的精髓,他也应该在他的道路上取得进步。

阿原在夜色中将摩托车踩到80码,我紧紧抱着他的腰,心里忽然想到一件事:康赛可能已经拿到奖金了,他站在领奖台上是什么样子呢?他会致获奖辞吗?他对着麦克风讲话是什么样子的?

这就是我喜欢坐摩托车的原因,在风驰电掣的速度中,一个人静静地想着心事。

没办法,和阿原在一起,我总是会无缘无故地想起康赛,想到他那张挂着一抹虚妄笑意的脸。用康赛自已的话说,他经常看到天使。康赛所说的天使当然是指诗歌,康赛不愿说诗歌两个字,他说这两个字太冷漠了,他宁愿说它是天使。他还说有时候一觉醒来刚一睁眼,就看见天使站在床前,一双温情无邪的大眼睛,定定地盯住他看。康赛不是那种故弄玄虚的人,也从不把有关天使的说法挂在嘴上。他对人温文有礼,显示出与生俱来的良好教养,他还不愿多说话,他宁可起劲地对人微笑,也不多说一句话,他常常这样温文有礼地笑着把人吓跑。康赛只愿对我一个人说起有关天使的话,他从不和阿原说这些,他宁可装出一副老练油滑的样子和他大谈女人。

康赛说小西你不同,你是一个可以面对天使的人,你对天使有一种亲情,这种亲情是天生的,不是后天培养的,比如你看到遥远这个普通的词,你的感受肯定与阿原不同,你也许会感到一种苍茫、忧郁,甚至茫然的意境,但阿原却会毫无感觉地放过这个词。

每当我和康赛谈论这些的时候,我满心都是愉悦的,那感觉恬美安谧,像夜晚林间的雾,像一条大河上飘**的略带甜味的风,让人不知不觉就沉醉其间。

阿原则给我一种爆发的感觉,高兴是不期而至的,生气也是平地一声雷似的。尽管如此,爆发也自有它忘我的境界,当我被阿原逗得哈哈大笑的时候,当我被阿原气得直跺脚的时候,我小小的胸腔被塞得满满的,人也就变成了实实在在、笃笃定定的一个人。也许我天性里有一种及时行乐的念头,我忠实于自已创造的一条格言:快乐的时光不能有一丝糟蹋,因为快乐转瞬即逝。我因此珍惜和阿原在一起的快乐时光。

后来我知道,珍惜这个词不是好随便让它出现的,因为珍惜就意味着短缺、稀有,甚至面临消失和绝迹,我珍惜那种快乐时光,说明我潜意识里知道这快乐只是一个短暂的现象。

不一会儿,我们就来到街灯闪烁的闹市区,饱餐一顿之后,我们醉醺醺地来到那个耸入云霄的豪华套间。

我躺在柔软的沙发上,闭着眼睛踢掉鞋子,大声唱着乱七八糟的歌,又一跃而起,赤着脚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我甚至放肆地将阿原所有的柜门开得砰砰直响。我不要克制,不要勉强,我要彻底的快乐,忘情的快乐,傻瓜似的快乐。阿原在浴室里问:你是不是带来了抄家队?我说我要找出你的秘密,你肯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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