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黄宗羲:有治法而后有治人
黄宗羲的《明夷待访录》,被视作“17世纪中国的民权宣言”,恐怕一点也不为过。后来戊戌变法中的主将之一梁启超在他的(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中就说过:
《明夷待访录》对于三千年专制政治思想为极大胆反杭。在三十年前——我们当学生时代,实为刺激青年最有力之兴奋剂。我自己的政治运动,可以说受这部书的影响最早而最深。
这部光辉的著作,则在于它向封建专制主义、向君权论进行了前所未有的、猛烈的批判,成为民主启蒙的第一声春雷!
他纵观一部中华民族的历史,一一列举君主政治的危害性,公开呐喊:
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明夷·原君》)
他把当时美化封建君主的言论——诸如朱熹的君主“居天下之至中”、“有天下之纯德”等等,打了个落花流水。
他认为,上古之世,之所以设立君主,是为了天下兴“公利”,除“公害”,“不以一己之利而为利,而使天下受其利;不以一己之害为害,而使天下释其害”。所以,那时是“以天下为主,君为客,凡君之所毕世而经营者,为天下也”。
但随着历史发展,这种主客关系给颠倒了过来:
为人君者……以为天下利害之权皆出于我,我以天下之利尽归于己,以天下之害尽归于人,亦无不可,使天下之人不敢自私,不敢自利;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
是以其未得之也,茶毒天下之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博我一人之产业,曾不惨然,曰:“我固为子孙创业也。”其既得之也,敲剥天下之骨髓,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奉我一人之**乐,视为当然,曰:“此我产业之花息也。”((原君))由此,他指出:
向使无君,人各得自私也,人各得自利也。
岂天地之大,于兆人万姓之中,独私其一人一姓乎?
天下之人,怨恶其君,视之如寇仇,名之为独夫。(《原君》)
他进一步对三纲五常作出否定,动摇整个宗法制度,什么“君为臣纲”,他说:
我之出而仕也,为天下,非为君也;为万民,非为一姓也。(《原臣》)
夫治天下扰曳大木然,前者唱“邪”,后者唱“许”。君与臣,共曳木之人也。
(臣)出而仕于君也,不以天下为事,则君之仆妄也;以天下为事,则君之师友也。(《原臣》)
因此,为臣者,应追求“天下之治”,“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他强烈地抨击了宋明理学中的“杀其身以事其君”的观念,指出臣非“为君而设”,而是为百姓之优乐。
黄宗羲对“伦理通乎天理”的理学观念加以有力的揭露,一针见血地指出其在于维护封建等级特权,所以,所谓“礼法”、“名教”,说到底只是“一家之法”,对于人民来说,它是完全非法的,在《原法》中,他写道:
后之人主,即得天下,堆恐其柞命之不长也,子孙之不能保有也,思患于未然以为之法。然则其所谓法者,一家之法而非天下之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