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落地那日,周明远守在产房外,听见那声清亮的啼哭时,攥着的拳头陡然松开,掌心己满是汗水。
是个男孩,眉眼间嵌着林秀的清秀温婉,又带着周明远的沉稳刚毅。
两人斟酌许久,给孩子取名周念安,念字是缅怀林秀逝去的丈夫,安字则是盼着孩子一生平安顺遂,岁岁无忧。
周念安的到来,像一缕暖阳,照亮了这个小家庭的每一个角落。
周明远每天下班,脱下工装的第一件事,便是首奔婴儿房,小心翼翼地抱起那个软糯的小团子,鼻尖蹭着孩子细腻的脸颊,眼底的宠溺几乎要溢出来。
林秀则将满心的温柔都倾注在孩子身上,从换尿布到喂奶,从哄睡到晚夜惊醒时的安抚,纵然日夜颠倒,看着儿子一天天褪去皱巴巴的模样,长出的小脸蛋,她的心里便被填得满满当当,全是踏实的幸福。
为了让林秀能歇口气,周明远主动向厂里请了长假,留在家中搭把手。
这个在车间里摆弄机器得心应手的汉子,对着襁褓里的小婴儿却手足无措。
第一次换尿布,手忙脚乱地把纸尿裤穿反;第一次学着喂奶,奶水洒了孩子一胸口;第一次哄睡,哼着跑调的歌谣,自己先差点睡着。
可他半点不急躁,笨拙地跟着育儿手册学,跟着林秀学,日子久了,竟也练得熟练,抱孩子的姿势稳当得不像话,连拍嗝的力道都拿捏得恰到好处。
林秀靠在门框上,看着他弓着背,小心翼翼地给孩子掖好被角,阳光透过窗棂落在他宽厚的肩膀上,镀上一层暖融融的金边。
那一刻,她的心头像是淌过一股温泉,酸涩又滚烫。
她知道,周明远是真的把这个孩子当成了自己的骨肉,也是真的把她和这个家,放在了心尖上。
时光倏忽而过,周念安一岁多的时候,开始牙牙学语。
那日林秀正抱着他喂米糊,小家伙忽然含混不清地吐出两个字:“妈妈。”
林秀的手猛地一顿,勺子哐当一声落在碗里,温热的米糊溅在衣襟上,她却浑然不觉,眼眶瞬间红了,抱着孩子的胳膊微微发颤,泪水砸在孩子的发顶,烫得惊人。
后来周念安第一次喊“爸爸”时,周明远正在院子里劈柴,听见那声软糯的呼唤,手里的斧头险些脱手,他扔下斧头大步跑进屋里,一把抱起儿子举过头顶,笑得像个得了糖的孩子,眼角眉梢全是藏不住的欢喜。
日子如细水长流,周念安渐渐长成了活泼开朗的少年。
他继承了林秀的善良心软,见着路边的流浪猫都会蹲下来喂些吃食;也遗传了周明远的聪慧机敏,课堂上总能举一反三,成绩稳居前茅。
从幼儿园到小学,他都是老师眼中的乖孩子,同学心里的好伙伴,走到哪里,都能引来一片喜爱。
周明远的事业也蒸蒸日上。
凭借着过硬的技术和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他从车间技术员一步步被提拔为工厂的技术总监,薪水翻了几番,肩上的担子更重了,却从未有过一丝一毫的懈怠。
不管加班到多晚,他总要赶回家;不管工作多忙,他总会抽出时间陪林秀去菜市场买菜,陪周念安在灯下写作业,听儿子叽叽喳喳地讲学校里的趣事。
每个周末,都是这个家最热闹的时候。周明远会带着林秀和周念安去公园,看儿子追着蝴蝶跑,林秀坐在长椅上笑着喊慢点;或是驱车去郊外野餐,铺一块格子布在草地上,摆上林秀亲手做的三明治和水果,一家三口躺在草地上看云卷云舒,风里飘着青草的香气,还有周念安清脆的笑声。
转眼,周念安迎来了十岁生日。
周明远和林秀早早便开始筹备,订了孩子最喜欢的奥特曼蛋糕,邀请了亲朋好友,还有他班上的同学。
生日派对那天,周念安穿着一身崭新的小西装,头发梳得整整齐齐,像个小王子似的,站在人群中央,接受着一声声祝福。
他捧着切好的蛋糕,走到周明远和林秀面前,仰着小脸,眼神认真得不像话:“爸爸妈妈,谢谢你们给我办这么棒的派对,我好幸福呀。”
周明远和林秀相视一笑,眼底的欣慰漫溢而出。
周明远伸手,温柔地摸了摸儿子的头,声音温和又郑重:“宝贝,生日快乐。爸爸妈妈没什么大本事,只盼着你一辈子健健康康,快快乐乐,平平安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