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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寻宝的结局(第2页)

“咱们先去我的书房,”叔叔说,“相互祝愿圣诞快乐。”于是我们知道他不是管家,这一定是他自己的房子,因为只有房子的主人才有书房。

他的书房并不太像父亲的。里面几乎没有什么书,但有宝剑、枪、报纸和许多靴子,一些箱子半打开着,更多的印度物品从里面冒出来。

我们把礼物交给他,他非常高兴。然后他把他的圣诞礼物给了我们。你一定很厌烦听到礼物的事,但我得说叔叔的礼物全都是表,我们每人一只,我们的名字刻在里面,除了赫·沃的表外其它的都是银表——他的是一块“沃特伯里”表,“与他的靴子相配”,叔叔说。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之后叔叔看着父亲,父亲说:“先生,你告诉他们吧。”

叔叔咳了一声,站起身来发表讲话。他说:

“女士们,先生们,我们在一起要讨论一个重要的问题,这个问题几周来一直吸引了对面那位可敬的成员和我本人的注意。

我说:“听,听。”爱丽斯小声说:“天竺鼠怎么啦?”当然你知道这个答案。

叔叔继续说:

“我打算住在这座房子里,由于我一个人住太大了,你们的父亲已同意他和你们来与我住在一起。如果你们乐意,我们大家就要一起住在这里了,如是天意的话,这里会成为我们大家的幸福家庭。嗯,怎么样?”他擤一下鼻子,吻了我们每个人。这是圣诞节,所以我不在意,尽管在其它时候他那样亲吻我会显得大了点。他说:“非常感谢你们大家的礼物,不过我这儿有一件自己最看重的礼物。”

我想他这么说是不太礼貌的,直到我发现他如此看重的表链上的一枚3便士辅币,当然我明白一定是我们送给他的那枚。他说:“你们这些孩子们认为我是一个贫穷的印第安人,就把它给我了。只要活着我会永远留着它。我已经请了一些朋友来给我们助兴,因为这是我们的乔迁宴。嗯,怎么样?”

接着他同父亲握了手,他们擤了擤鼻子,父亲说:“你们的叔叔是最善良的——最——”

但叔叔打断他的话,说:“喂,迪克,不要胡说!”

赫·沃说:“原来你一点都不穷?”他好象非常失望。

叔叔回答:“一般的生活需要我是一点不缺的,谢谢你,赫·沃。你父亲的生意会使他为你们提供足够的生活必需品。嗯,怎么样?”

接着我们都去仔细观看那只狐狸,让叔叔把玻璃拿开,这样我们都可以围着看到狐狸。然后叔叔带我们四处去看了房子,这是我有生以来去过的最舒适的房子。在父亲的起居室里挂着一幅母亲的漂亮的像。实际上叔叔一定非常富裕。这样的结局就像狄更斯[39]那些书里的情节一样。但我认为这也像书里发生的事一样,并且远更有趣。叔叔处事的方法表明了他是一个很不错的人。

我们最初给叔叔那1先令3便士时,如果他说:“噢,我不要你们1先令3便士的脏钱!我实际上非常富裕,”想想吧,那将会多么无聊。直到圣诞节时他才让大家知道他是个富裕的人,让我们感到一种惊喜。另外,如果这像狄更斯的小说我们也没有办法,因为故事就是这样发生的。真实的生活往往就像书中描写的一样。

一会儿后我们看完了房子,被带进客厅,里面有给我们先令并希望我们狩猎成功的莱斯丽太太,有托特汉姆勋爵,有隔壁艾贝特的叔叔和艾贝特,有艾贝特的母亲(我不太喜欢她),尤其是有我们的那个强盗和他的两个孩子,强盗穿了一件新衣服。印第安叔叔告诉我们他请了一些对我们很好的人。诺埃尔说:“我那个可贵的编辑在哪里呢?我曾经给他写了一首诗。”

叔叔说他没有勇气请一个陌生的编辑吃午饭,但托特汉姆勋爵是叔叔的一个老朋友,他把莱斯丽太太介绍给叔叔了,所以他自豪而高兴地欢迎她参加我们的乔迁宴。他向她鞠躬,就像你看到耶诞卡上面的一样。

爱丽斯问:“罗森包姆先生呢?他很善良,也许会对你是一个惊喜。”

每个人都笑了,印第安叔叔说:

“你们的父亲已还了他借给你们的1金镑硬币。我想他是不可能又带来一个惊喜的了。”

我说那个屠夫才是真正的善良,但他们只是笑,父亲说你不可能把所有生意上的朋友都请来参加私人宴会吧。

到了吃饭的时候,我们想到印第安叔叔谈到的冻羊肉和大米布丁。不过这是一顿美妙的午餐,我从没有见过这样的甜点心!我们把食物装在盘里端着来到另一间起居室,这比和成年人坐在圆桌边愉快得多。但是,强盗的孩子和他们的父亲在一起。他们非常害羞胆小,很少说话,只是用明亮的眼睛四处打量着。赫·沃认为他们像白老鼠一样。但以后我们对他们就非常熟悉了,最后他们也不那么像老鼠了。有许多有趣的事情要告诉他们,不过我要把这些全都写在另一本书里,因为本书已经写得够多啦。整个下午我们都在荒岛游戏,喝姜啤祝叔叔身体健康。赫·沃把他的酒洒在了爱丽斯的绿丝绸衣服上,她根本没有责骂他。兄弟之间是不应该有偏爱的,而奥斯瓦尔德如果偏爱某个妹妹的话也不会感到惭愧——如果他偏爱谁的话,即使野马也不会让他说出是谁。

现在我们要生活在希思的这座大房子里了,多么让人愉快。

莱斯丽太太经常来看我们,我们的强盗和隔壁艾贝特的叔叔也常来。印第安叔叔喜欢我们的强盗,因为他也去过印度,而且皮肤黑黑的。但我们的叔叔不喜欢隔壁的艾贝特,说他是一个笨蛋。我要去拉格比[40],诺埃尔和赫·沃也要去,也许后来再去贝列尔学院。贝列尔学院是我父亲读书的学院,它有两种不同的校徽,而许多学院是不允许这样的。诺埃尔打算当一个诗人,迪基想从事父亲的生意。

印第安叔叔真是一个很不错的人,想一想,假如我们没有下决心去作寻宝寻的人,我们就绝不会找到他!为此诺埃尔作了一首诗:

瞧!远方的印第安穷人,

来到寻宝人生活的之处,

我们寻找宝藏,却发现

最好的宝藏是善良友好的印第安叔叔。

我认为这尽是费话,但爱丽斯要把诗给叔叔看,他非常喜欢这首诗。他吻了爱丽斯,拍拍诺埃尔的背,说:“如果说到这一点,我也认为我并不是表现得很糟糕,尽管我根本不是一个合格的职业寻宝人。嗯,怎么样?”

(全书完)

[1]预备学校,在英国指为进入公学或其它中学作准备的私立学校。(本书译文和原文注释均由刘荣跃作)

[2]定冠词,即英语中的the,表示特指某人或某事物。

[3]狄克·特平和克劳德·杜瓦尔,英国有名的强盗。

[4]威尔士王子,英国皇太子的封号。

[5]吉卜林(1865-1936),英国小说家,诗人。

[6]狄克·迪德林顿,作者情况待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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