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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第2页)

“这是华生医生,这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斯坦福德给我们互相介绍。

“您好!”他热情地说,一边使劲握着我的手,用力之大使我实在不敢恭维。“看得出,您去过阿富汗。”

“咦,您怎么知道的?”我惊讶地问。

“这没什么,”他咯咯地笑了,“现在的问题是血红蛋白。毫无疑问,您肯定知道我这个发现的价值吧?”

“当然,从化学角度来讲,这很有意思。不过,在实用价值上嘛……”

“什么?先生,这是近年来法医学上最为实用的发现了。您难道看不出这将给我们提供绝对可靠的血迹鉴定吗?请到这边来!”他抓着我的衣袖,急着让我到他刚才工作的试验台边。“我们来取一点新鲜血液,”说着,他用一根长针刺破手指,用吸管吸了一点血。“现在,我把这点血放进一立升水里。所得到的混合物外观和纯水一样,因为血液的比例还不到百万分之一。然而,我们会看到那种特有的反应,对这一点我毫不怀疑。”说着,他把几颗白色晶体投进容器,然后加了几滴透明的**。水马上变成了红棕色,一些棕色微粒沉淀在瓶底。

“哈!哈!”他像一个孩子得到新玩具一样高兴地拍手叫了起来,“怎么样?”

“是很微妙。”我说。

“棒极了!真棒!原先的愈创树脂试验既难做又不可靠。用显微镜观测血球也一样,对凝固了几小时的血就无效了。而这种试验,无论血液凝固时间长短都能鉴定。如果早有这种试验的话,现在仍在世界上绳之法外的成千上万个罪犯早就在犯罪当初得到惩罚了。”

“倒也是!”我低声说。

“刑事案件的关键往往就在于这—点。一个人也许在犯罪几个月后才被认作疑犯。他的衬衣或外衣上的褐色斑迹到底是血迹呢,还是泥污?是锈斑呢,还是果汁?或是别的什么东西?这是许多专家感到棘手的问题。原因何在呢?这就是没有可靠的鉴别血迹的方法。现在好了,我们有了夏洛克·福尔摩斯试验,这个难题就迎刃而解了。”

他神采奕奕,一只手放在胸前,像面对欢呼的人群一样,深深地鞠了一躬。

我对他的激动十分诧异。“我应当祝贺您。”我说。

“去年发生在法兰克福的冯·比肖夫杀人案,如果那时就有这个方法的话,凶手肯定早就被绞死了。还有布拉德福德的梅森,万恶不赦的马勒,蒙比利埃的勒非弗和新奥尔良的萨姆森。我能数出二十多个可用这种试验作出判决的案子来。”

斯坦福德忍俊不住大笑了起来:“你像是一本凶杀案的活日历了。你真可以用这些素材办份报纸,叫它‘警方旧闻’。”

“这样的报读起来也许蛮有意思的,”福尔摩斯一边说,一边将一小块胶布贴在扎伤的手指上,转过头来对我一笑:“我得小心一点儿,”说着,他伸出手来让我看,“因为我经常要和毒药打交道。”他手上几乎贴满了同样大小的胶布,而且,皮肤已被酸侵蚀得变色了。

“我们来有点事儿,”斯坦福德说着便在一只三腿高凳上坐下来,用脚将另一只凳子推给我,“我这位朋友想找个住处,因为你正愁找不到人和你合租,所以,我想帮你们撮合一下。”

夏洛克·福尔摩斯似乎对这提议感到很高兴,“我看中了贝克街上的一套房间,对我们是再合适不过了。但愿您不讨厌浓烈的烟草味吧?”

“我也吸烟,一直吸‘船’牌。”我说。

“那就太好了。我总是到处放着一些化学药品,偶尔还做做实验。这会打扰您吗?”

“没关系。”

“我想想我还有什么别的毛病。我有时很沮丧,几天不言语。这时,您不要以为我生气了。您不必理睬我,我很快就会好的。您有什么要说的吗?两个人要住在一起,最好事先相互了解对方最糟的一面。”

面对这种诘问,我不禁笑了起来。“我有一只小哈叭狗,”我说,“我最怕吵闹,因为我的神经受过很大刺激。我起床不定时,而且懒极了。我身体好的时候还有一些其他的坏习惯,不过,目前这些是主要的。”

“您说的吵闹也包括小提琴吗?”他急切地问。

“那要看是谁拉了,”我回答说,“好听的会引人入胜,拉得糟糕的话……”

“噢,那就好,”他乐了,“我想我们这件事算是定了,就看那套房子您是不是满意了。”

“我们什么时候去看看?”

“明天中午到这儿来找我,我们一起去把所有的事情定下来。”他答道。

“好,明天正午见!”我和他握手道别。

我们走时,他又去摆弄那些化学药品。我和斯坦福德一起朝我住的旅馆走去。

“慢着,”我突然停住脚步转向斯坦福德:“活见鬼,他怎么知道我从阿富汗回来?”

我的同伴神秘莫测地笑了笑:“这正是他的怪异之处。很多人都想知道他是怎么看出事情缘由的。”

“口欧,真是一个谜,是吗?”我搓着手说,“真有意思。我得感谢你把我们俩撮合在一起。要知道,‘研究人类的最合适的方法就是研究具体的人’。”

“那么,你要研究他了。”和我道别时斯坦福德说,“你会发现他是个难解的谜。我敢打赌,他了解你会比你了解他多得多。再见!”

“再见!”道别后,我随即漫步走回旅馆。这位新交深深地吸引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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