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雷斯顿花园坊3号笼罩着一种不祥的恐怖气氛。在离街沿稍远处,共有四幢这样的房子。两幢住着人,两幢空着,3号就是空着的一幢。空房临街有三排空****的窗子,显得有些凄凉,几张“出租”招贴像白内障一样出现在布满灰尘的窗户玻璃上。每幢房子前面有一片小花园和街道隔开,园中散布着病态的植物。有一条黄色泥石小路穿越其中。由于整夜下雨,到处都泥泞不堪。花园有三英尺来高的围墙,顶上安着木栏。一位个子高大的警官倚墙伫立,旁边围着一小群好事者,正伸长脖颈,瞪圆眼睛,朝里面探望,想看看里面有什么动静,但却徒劳无获。
我原以为夏洛克·福尔摩斯会马上跑进屋里着手研究案情。而他好像没打算这样做。他那若无其事的举动在这个环境中显得装模作样,极不自然。他在人行道上踱来踱去,漫不经心地注视着地面、天空、对面的房子以及围墙上的木栏。经过一番观察之后,他才慢吞吞地沿着那小路,或者宁可说是沿着路边草地走去。他眼睛盯着地面,两次停下来,有一次竟笑了,并且,满意地喊出了声。潮湿的泥土地上有很多脚印,但是,由于警察曾经走来走去,我看不出他怎么可能从中发现什么。然而,他那敏锐的洞察力我早已领教过了,我确信他肯定能够从中发现很多我看不到的东西。
在屋门口,一位手拿笔记本的高个儿白脸黄发男子接待了我们。他跑上前来紧紧握住我同伴的手说,“您能来真是太好了。所有的东西都维持原样。”
“除了那个!”我的朋友指着屋前小路说,“即使一群水牛走过,也不会弄得这么糟。毫无疑问,格雷格森,你肯定已经有自己的结论了,否则,你不会允许这一切发生的。”
“我在屋子里忙个不停,”他解释说,“我的同事莱斯特雷德先生在这儿,屋外由他照管。”
福尔摩斯瞄了我一眼,眉毛耸得高高的,讥讽似的说,“有了你和莱斯特雷德这样两个人物在场,第三者不会再有多少可发现的了。”
格雷格森搓搓双手,显得有些得意,“该做的我们都做了,然而,这个案子很古怪,我知道你会有兴趣的。”
“你没坐车来吗?”福尔摩斯问他。
“没有,先生。”
“莱斯特雷德也没有?”
“也没有,先生。”
“那么,我们进屋里看看。”他突然转过话题,走进屋里。格雷格森跟在后面,表情有些惊讶。
通过一个短过道便是厨房。过道木板地面布满灰尘,左右各有一门,其中一扇显然已关闭有好几个星期了。另一扇里面是餐厅,也就是这起神秘案件发生的地方。福尔摩斯走了进去。我走在后面,走到死亡现场不免心里有些压抑。
那间屋很大,呈方形,由于没有家具而显得更加宽敞。墙上糊着廉价的墙纸,有些地方已经发霉,还有几处脱落下垂,露出黄色灰泥墙底。门对面有一个华丽的壁炉,炉框是白色人造大理石做的,炉台一端有一小截红蜡烛。屋里只有一扇窗户,脏不忍睹,使室内光线更加黯淡。到处是一片灰蒙蒙的色彩,加上积土尘封,更加重了这种压抑的色彩。
这一切是我后来意识到的。这之前,我的心思全集中在那个可怕的,孤零零地躺在地板上的死尸,只见他两眼瞪着褪了色的天花板。大约四十三、四岁,中等身材,宽肩膀,一头卷曲散乱的黑发和满脸粗短的腮须。他身着黑色厚绒呢短大衣和马甲,浅色长裤,白色硬领和袖口。一顶收拾整洁的大礼帽掉在他身边的地板上。他两臂摊开,双拳紧握,下肢交扣着,好像死前很痛苦。他绷紧的脸上有一种恐怖的表情,看上去像是愤恨。这种表情我还从未在活着的人脸上见过。这种狰狞凶恶的面孔,加上那低削的额头,扁平的鼻梁和外突的下巴,看上去简直和一只类人猿差不了多少。他那痛苦扭曲的极古怪的姿势,更令人毛骨悚然。我见过各种各样的死人,但都不及伦敦市郊大道旁这所阴暗的屋子里所见的令人胆寒。
莱斯特雷德站在门口,像只消瘦的雪貂,他向我们招呼道,“这桩人命案肯定会引起轰动,先生,我算得上是一个老手了,可从未见过这等离奇的案件。”
“没有线索吗?”格雷格森问。
“一点儿也没有。”他应声说。
夏洛克·福尔摩斯走近死者,跪下来仔细查看,“你们肯定他没有伤口?”他指着地板上一个个血疙瘩和血点问道。
“肯定没有!”俩人异口同声地回答。
“那么,很自然,这些血是另一个人的——如果是谋杀,那就是凶手的。这使我想起1834年乌得勒支省的范·詹森死时的情景。格雷格森,记得那桩案子吗?”
“记不起来了,先生。”
“你真该去读一读。世界上本无什么新鲜事,前人早已做过。”
他一边说,一边用灵巧敏捷的手指在死者身上这里摸摸,那里按按,然后,又打开纽扣仔细查看,两眼露出我先前所提及的那种若有所思的神情。这一切很快就完成了,以致很难判断他的检查的细微程度。最后,他闻了闻死者的嘴唇,然后,又看了看死者光亮的皮靴和靴底。
“他完全没被移动过吗?”他问。
“除了检查所需的移动外,再没动过。”
“你们可以把他送去停尸房,”他说,“没有什么要检查的了。”
格雷格森已准备了担架和四个人手。他一招呼,他们便走进屋来,将死者抬上担架,走了出去。当他们将他身子抬起时,一枚戒指抖落下来,在地板上滚动。莱斯特雷德拾起戒指,瞪大眼睛看着,有些迷惑不解。
“曾经有个女人来过,”他高声说,“这是女人的结婚戒指。”
他说着,把戒指放在手心里,递给大家看,我们围上去看那只戒指。毫无疑问,这只朴素的金戒指曾戴在一位新娘的手指上。
“情况更加复杂了,”格雷格森说,“天知道,这个案子原来就够复杂的了。”
“你肯定这只戒指不会使案件简单化吗?”福尔摩斯评论说,“盯着戒指看是不会发现什么的。你们在他口袋里还找到了什么?”
“都在这儿,”格雷格森边说边指着楼梯底端一级上的一小堆东西。“一只金表,号码是97163,伦敦巴罗德公司制造。一条又重又结实的艾伯特金表链。一只金戒指,上面有共济会标志。一根金别针,上面是只哈叭狗头,眼睛是用宝石镶嵌的。一个俄国制造的皮名片夹,里面是伊诺克·丁·德雷伯的名片,和死者衬衣上的E·J·D一致。没有钱包,只有散装的一些零钱,共约7英镑13先令。有一本袖珍版的卜迦丘卜迦丘(GiovanniBoccaccio,1313—1375),意大利著名小说家,著有《十日谈》等书。的小说《十日谈》,扉页上写着约瑟夫·斯坦格森的名字,还有两封信,一封写给E·J·德雷伯,一封写给约瑟夫·斯坦格森。”
“是哪里写来的?”
“美国斯特兰交易所,交收信件人亲启。两封信都是由盖恩轮船公司寄来的,涉及从利物浦启航的船期。很清楚,这位倒霉的家伙正打算返回纽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