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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第2页)

于是我就翻来覆去地想着那个职位。我的愿望开始飞腾起来。无疑的,薪金一定很多。过一个月就要开始,以后我就万事如意了。因此顷刻之间,我就觉得兴高采烈。这时候我又在街上溜达了,一眼看到一家服装店,我起了一阵强烈的欲望,很想扔掉这身褴褛的衣服,让自己重新穿得像个样子。我置得起新衣服吗?不行,我除了那一百万镑而外,什么也没有。所以我只好强迫着自己走开。可是过了一会儿我又溜回来了。那种**无情地折磨着我。在那一场激烈的斗争之中,我一定是已经在那家服装店门口来回走了五六次。最后我还是屈服了,我不得不如此。我问他们有没有做得不合身、被顾客拒绝接受的衣服。我所问的那个人一声不响,只向另外一个人点点头。我向他所指的那个人走过去,他也是一声不响,只点点头把我交代给另外一个人。我向那个人走过去,他说:

“马上就来。”

我等候着,一直等他把手头的事办完,然后他才领着我到后面的一个房间里去,取下一堆人家不肯要的衣服,选了一套最蹩脚的给我。我把它穿上。衣服并不合身,而且一点也不好看,但它是新的,我很想把它买下来。所以我丝毫没有挑剔,只是颇为胆怯地说道:

“请你们通融通融,让我过几天再来付钱吧。我身边没有带着零钱哩。”

那个家伙摆出一副非常刻薄的嘴脸,说道:

“啊,是吗?哼,当然我也料到了你没有带零钱。我看像你这样的阔人是只会带大票子的。”

这可叫我冒火了,于是我就说:

“朋友,你对一个陌生人可别单凭他的穿着来判断他的身份吧。这套衣服的钱我完全出得起,我不过是不愿意叫你们为难,怕你们换不开一张大钞票罢了。”

他一听这些话,态度稍微改了点,但是他仍旧有点摆着架子回答我:

“我并不见得有多少恶意,可是你要开口教训人的话,那我倒要告诉你,像你这样凭空武断,认为我们换不开你身边可能带着的什么大钞票,那未免是瞎操心。恰恰相反,我们换得开!”

我把那张钞票交给他,说道:

“啊,那好极了。我向你道歉。”

他微笑着接了过去,那种笑容是遍布满脸的,里面还有褶纹,还有皱纹,还有螺旋纹,就像你往池塘里抛了一块砖那样。然后当他向那张钞票瞟了一眼的时候,这个笑容就马上牢牢地凝结起来了,变得毫无光彩,恰似你所看到的维苏威火山边那些小块平地上凝固起来的波状的、满是蛆虫似的一片一片的熔岩一般。我从来没有看见过谁的笑容陷入过这样的窘况,而且继续不变。那个角色拿着钞票站在那儿,老是那副神气,老板赶紧跑过来,看看是怎么回事,他兴致勃勃地说道:

“喂,怎么回事?出了什么岔子吗?还缺什么?”

我说:“什么岔子也没有。我在等他找钱。”

“好吧,好吧。托德,快把钱找给他,快把钱找给他。”

托德回嘴说:“把钱找给他!说说倒容易哩,先生,可是请你自己看看这张钞票吧。”

老板望了一眼,吹了一声轻快的口哨,然后一下子钻进那一堆被顾客拒绝接受的衣服里,把它来回翻动,同时一直很兴奋地说着话,好像在自言自语似的:

“把那么一套不像样子的衣服卖给一位脾气特别的百万富翁!托德简直是个傻瓜——天生的傻瓜。老是干出这类事情。把每一个大阔佬都从这儿撵跑了,因为他分不清一位百万富翁和一个流浪汉,而且老是没有这个眼光。啊,我要找的那一套在这儿哩。请您把您身上那些东西脱下来吧,先生,把它丢到火里去吧。请您赏脸把这件衬衫穿上,还有这套衣服。正合适,好极了——又素净,又讲究,又雅致,简直就像个公爵穿的那么考究。这是一位外国的亲王定做的——您也许认识他哩,先生,就是哈利法克斯公国的亲王殿下。因为他母亲病得快死了,他就只好把这套衣服放在我们这儿,另外做了一套丧服——可是后来他母亲并没有死。不过那都没问题,我们不能叫一切事情老照我们……我是说,老照它们……哈!裤子没有毛病,非常合您的身,先生,真是妙不可言。再穿上背心,啊哈,又很合适!再穿上上衣——我的天!您瞧吧!真是十全十美——全身都好!我一辈子还没有缝过这么得意的衣服哩。”

我也表示了满意。

“您说得很对,先生,您说得很对,这可以暂时对付着穿一穿,我敢说。”

“可是您等着瞧我们照您自己的尺寸做出来的衣服是什么样子吧。喂,托德,把本子和笔拿来,快写,腿长三十二……”如此这般等等。我还没有来得及插上一句嘴,他已经把我的尺寸量好了,并且吩咐赶制晚礼服、便装、衬衫,以及其他一切。后来我有了插嘴的机会,我就说:

“可是,老兄,我可不能定做这些衣服呀,除非你能无限期地等我付钱,要不然你能换开这张钞票也行。”

“无限期!这几个字还不够劲,先生,还不够劲。您得说永远永远——那才对哩,先生。托德,快把这批订货赶出来,送到这位先生的公馆里去,千万别耽误。让那些小主顾们等一等吧。把这位先生的住址写下来,过几天……”

“我快搬家了。我随后再来把新住址给你们留下吧。”

“您说得很对,先生,您说得很对。您请稍等一会儿——我送您出去,先生。好吧——再见,先生,再见。”

哈,你明白从此以后会发生一些什么事情吗?我自然是顺水推舟,不由自主地到各处去买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老是叫人家找钱。不出一个星期,我把一切需要的讲究东西和各种奢侈品都置备齐全,并且搬到汉诺威广场一家不收普通客人的豪华旅馆里去住了。我在那里吃饭,可是早餐我还是照顾哈里士小饭铺,那就是我当初靠那张一百万镑钞票吃了第一顿饭的地方。我一下给哈里士招来了财运。消息已经传遍了,大家都知道有一个背心口袋里带着一百万镑钞票的外国怪人光顾过这个地方。这就够了。原来不过是个可怜的、撑一天算一天的、勉强混口饭吃的小买卖,这一下子可出了名,顾客多得应接不暇。哈里士非常感激我,老是拼命把钱借给我花,推也推不脱。因此我虽然是个穷光蛋,可是老有钱花,就像阔佬和大人物那么过日子。我猜想迟早总会有一天西洋镜要被拆穿,可是我既已下水,就不得不泅过水去,否则就会淹死。你看,当时我的处境本来不过是一出纯粹的滑稽剧,可是就因为有了那种紧急的大祸临头的威胁,却使事情具有严重的一面和悲剧的一面。一到晚上,天黑之后,悲剧的部分就占上风,老是警告我,威胁我。所以我就只有呻吟,在**翻来覆去,很难睡着觉。可是一到欢乐的白天,悲剧的成分就渐渐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于是我就扬扬得意,简直可以说是快活到昏头昏脑、如痴如狂的地步。

那也是很自然的,因为我已经成为全世界最大都会的有名人物之一了,这使我颇为骄傲,并不只是稍有这种心理,而是得意忘形。你随便拿起一种报纸,无论是英国的、苏格兰的,或是爱尔兰的,总要发现里面有一两处提到那个“随身携带一百万镑钞票的角色”和他最近的行动和谈话。起初在这些提到我的地方,我总被安排在“人事杂谈”栏的最下面,后来我被排列在爵士之上,再往后又在从男爵之上,再往后又在男爵之上,由此类推。随着名声的增长,地位也步步上升,直到我达到了无可再高的高度,就继续停留在那里,居于一切王室以外的公爵之上,除了全英大主教而外,我比所有的宗教界人物都要高出一头。可是你要注意,这还算不上名誉,直到这时候为止,我还不过是闹得满城风雨而已。然后就来了登峰造极的幸运——可以说是像武士受勋那个味道——于是转瞬之间,就把那容易消灭的铁渣似的丑名声一变而为经久不灭的黄金似的好名声了:《谐趣》杂志[29]登了描写我的漫画!是的,现在我成名了,我的地位已经被肯定了。难免仍然有人拿我开玩笑,可是玩笑之中却含着几分敬意,不那么放肆、那么粗野了。可能还有人向我微微笑一笑,却没有人向我哈哈大笑了。做出那些举动的时候已经过去了。《谐趣》把我画得满身破衣服的碎片都在飘扬,和一个伦敦塔[30]的卫兵做一笔小生意,正在讲价钱。啊,你可以想象得到那是个什么滋味:一个年轻小伙子,从来没有被人注意过,现在忽然之间,随便说句什么话,马上就会有人把它记住,到处传播出去;随便到哪儿走动一下,总不免经常听见人家一个个辗转相告:“那儿走着的就是他,就是他!”吃早餐的时候,也老是有一大堆人围着看;一到歌剧院的包厢,就要使得无数观众的望远镜的火力都集中到我身上。啊,我简直就一天到晚在荣耀中过日子——十足是那个味道。

你知道吗,我甚至还保留着我那套破衣服,随时穿着它出去,为的是享受享受过去那种买小东西的愉快。我一受了侮辱,就拿出那张一百万镑的钞票来,把奚落我的人吓死。但是我这套把戏玩不下去了。杂志已经把我那套服装弄得尽人皆知,以致我一穿上它跑出去,马上就被大家认出来了,而且有一群人尾随着我。如果我打算买什么东西,老板还不等我掏出我那张大票子来吓唬他,首先就会自愿把整个铺子里的东西赊给我。

大约在我的声名传播出去的第十天,我就去向美国公使致敬,借以履行我对祖国的义务。他以适合于我那种情况的热忱接待了我,责备我不应那么迟才去履行这种手续,并且说那天晚上他要举行宴会,恰好有一位客人因病不能来,我唯一能够取得他的谅解的办法,就是坐上那个客人的席位,参加宴会。我同意参加,于是我们就开始谈天。从谈话中我才知道他和我父亲从小就是同学,后来又同在耶鲁大学读书,一直到我父亲去世,他们始终是很要好的。所以他叫我一有空闲,就到他家里去,这我当然是很愿意的。

事实上,我不但愿意,我还很高兴。一旦大祸临头,他也许还有什么办法可以挽救我,免得我遭到完全的毁灭。我也不知道他能怎么办,可是他说不定能够想出办法来。现在已经过了这么久,我不敢冒失地把自己的秘密向他毫不隐讳地吐露。我在伦敦有这种奇遇,如果在开始的时候就遇见他,我是会赶快向他说明的。不行,现在我当然不敢说了,我已经陷入漩涡太深,这是说,陷入到不便冒失地向这么一位新交的朋友说老实话的深度了,虽然照我自己的看法,我还没有到完全灭顶的地步。因为,你知道吗,我虽然借了许多钱,却还是小心翼翼地使它不超过我的财产——我是说不超过我的薪金。当然我没法知道我的薪金究竟会有多少,可是有一点我是有充分的根据可以估计得到的,那就是,如果这次赌打赢了,我就可以任意选择那位大阔佬的委任权之内的任何职务,只要我能胜任——而我又一定是能胜任的。关于这一点,我毫不怀疑。至于人家打的赌呢,我也不担心,我一向是很走运的。说到薪金,我估计每年六百至一千镑。就算它头一年是六百镑吧,以后一年一年地往上加,一直到后来我的才干得到了证实,总可以达到那一千镑的数字。目前我负的债还只相当于我第一年的薪金。人人都想把钱借给我,可是我用种种借口谢绝了大多数人。所以我的债务只有三百镑借款,其余三百镑是赊欠的生活费和赊购的东西。我相信只要我继续保持谨慎和节省,我第二年的薪金就可以让我度过这一个月其余的日子,而我的确是打算特别注意,决不浪费。只待我这一个月完结,我的雇主旅行归来,我就一切都不愁了,因为我马上就可以把两年的薪金约期摊还给我的债主们,并且立即开始工作。

那天晚上的宴会非常愉快,共有十四个人参加。寿莱迪奇公爵和公爵夫人、他们的小姐安妮-格莱斯-伊莲诺-赛勒斯特——等等等等……德。波亨夫人、纽格特伯爵和伯爵夫人、奇普赛子爵、布莱特斯凯爵士和爵士夫人,还有些没有头衔的男女来宾,公使和他的夫人和小姐,还有他女儿的一位往来很密的朋友,是个二十二岁的英国姑娘,名叫波霞朗。汉姆。我在两分钟之内就爱上了她,她也爱上了我——我不用戴眼镜就看出来了。另外还有一个客人,是个美国人——可是我把故事后面的事情说到前面来了。在客厅里的客人一面吊着胃口等候用餐,一面冷淡地观察着迟到的客人们,这时候仆人又通报一位来客:

“劳埃德。赫斯丁先生。”

照例的礼节完了的时候,赫斯丁马上发现了我。他热情地伸出手,一直向我面前走来。当他正想和我握手时,突然停住,现出一副窘态说道:

“对不起,先生,我还以为认识您哩。”

“啊,你当然认识我啰,老朋友。”

“不。你莫非是——是——”

“腰缠万贯的怪物吗?就是我,一点不错。你尽管叫我的外号,无须顾忌,我已经听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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