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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心有结菩萨敲(第2页)

有近十年的时间,每到冬天,我们这些孩子就到位于贺家桥的居所后面的山坡上,用竹筢扒那从松树上落下来的针叶。日常生活中都叫它松毛。经过许多被竹筢反复扒过的山坡上,真正的松毛已经少之又少,多数时候,是将竹筢伸到茅草丛中,使劲地扒那枯萎后的茅草叶,然后放在一只竹篓里,背回家当柴烧。有一年冬天,山里下过,紧接着又融化了。家里的几个孩子扛着竹筢和竹篓上山不久,就从茅草丛中扒出一只圆滚滚湿漉漉的草球。草球的模样很奇怪,大家围在一起,用棍子拨开裹在上面的乱草,才发现里面躲着一只刺猬。一阵惊呼过后,我们连松毛也不扒了,用那竹篓装回刺猬,在门口的竹林旁挖了一座土洞,将刺猬放进去。随后大家就开始争论应该给刺猬准备哪些食物。直到如今,我也不晓得刺猬是食草动物,还是食肉动物。那时候,我们也是按照各自的想法,有人用弹弓打来麻雀,有人钻进茂密的荆棘丛中采摘一种名叫刺梨儿的野果,放进土洞里任由刺猬自己进食。哪曾料到,刺猬不领我们的美意,相隔一夜,迫不及待等来天亮再来察看,用石块垒得十分严实的洞门完好无损,洞口的新鲜黄土上有一串细小的脚印,而刺猬已经不见了。我们无论如何也想不通,刺猬是如何逃走的。最有可能的是,小刺猬能够像人一样,将垒得严严实实的洞门拆卸开来,脱身之后重新将其复原。这个念头让我们立刻想到了在乡村无时无刻不在流传的鬼怪妖精的故事。这些都不是神迹,而是普普通通的神话。时至今日还能记得,一只斑鸠投入竹林发出的巨大声响吓得我们几个孩子乱成一团的模样。

那时候,没有一个孩子能够充分预见,也许是哪个大人蓄意放走了小刺猬,同时又童心未泯,将洞门复又垒好,引出孩子们的加倍好奇。我们没有如这个隐藏在暗处的大人所愿,在这件事情上久久追究下去。山间的小动物很多,新出现的野趣足够娱乐每一颗童心。大人们想必也将灵光闪现般的童趣深埋在繁重的乡村生活中,连自己都不记得了。剩下来的这一串留在心中的刺猬脚印,经年累月,变得比在城市里所见到的各种人的痕迹还清晰。

这乡土的小小自由哟!

每一次,只要想起来,就会在心中如此感慨。

乡土的自由从来就大不了,乡土也不想有太大的自由,太大的自由对乡土来说毫无用处,如同这只小小刺猬,能在一堆新鲜的土壤上留下一行不再受人干扰的脚印,就是一种莫大的满足。乡土的山水无法自由地搬迁,乡土的气韵不可能与都市同在,如果说,真实的乡土就如那只刺猬,别将它关在土洞里,只要走得实在,走的时候,身前身后没有粗暴的斥责与鞭笞就行了。

那年冬天,特别多。春天来得晚不说,被称作倒春寒的日子也过得没完没了。冷几天又热几天,好不容易盼来春天,大家便上山去采细米蒿,拿回来做蒿子粑吃。我们往山顶上爬,一只硕大的野兔从麻骨石岸上的草丛中蹿出来,跑到可望而不可即的距离处就不跑了。在乡村传说中,兔子也会占山为王,一面山坡上只会有一只兔子,如果有第二只,一定是临时路过。我们早就晓得后山上有这样一只当了山大王的野兔,下的时候,曾经专门上山寻找过它。地理上属于南方的大别山区,再大的也不会将一面山铺得如同一床棉絮。虽然那是我们最盼望的,盼望它能像大兴安岭的林海原,盼望它能像北极圈边缘白茫茫的冻土带。那样,一只小动物躲在积深处,地的表面上就会出现一对热气腾腾的小窟窿。我们都到了迷恋小说的时期,因为身边一直落不下将一切物体遮掩得无影无踪的大,经过反复讨论,我们最终一致认定,比较大小兴安岭、天山、昆仑山和喜马拉雅山,大别山的名字最难听。我们就用这种评价,来对大别山的冬天落得太小的懒惰,进行重大报复。

之前,后山上的野兔,只要一被我们发现,便一溜烟地翻过山脊,聪明地绕上老大一个弯,这才悄无声息的回到自己的属地。春天的这只野兔一反常态的样子,很容易让人想起传说中的女妖,就是这样一程接一程地为追捕它的猎人设下圈套。大孩子们还在揣测野兔的心机,小一点的弟弟妹妹不管这一套,只顾往麻骨石岸上爬。在野兔的藏身处,长着大片鲜嫩的细米蒿。就这样,我们发现了一只极为可爱的小野兔。或是双手捧着、或是撩起衣襟兜着小野兔的当然是女孩子们。她们将它抱回家,将那只曾经装过刺猬的竹篓倒过来罩住小野兔,然后上自己家的菜园,抠出一把刚刚长出第三片叶子的苋菜,撒在小野兔的鼻子前面。没想到仍然是枉费心机,甚至最惨。傍晚时,一家人在外屋吃饭,掇起饭碗之前,小野兔还活着。孩子当中动作快的先放下碗筷,一到里屋便惊叫,小野兔死了。

几根鲜嫩得才长出三片叶子的苋菜,还在小野兔嘴边摆着,小野兔一口没吃就死了。没有人相信,小野兔就这样死去,都以为它是装死,等到没有人时就会重新活过来,女孩子用自己攒下来的花布头为小野兔铺了一张小床,让它独自睡在上面。

过了一夜,孩子们全都醒过来了,小野兔不仅不醒,那副软软的身子变硬了,侧躺在花布头铺成的小**,很薄很薄的野兔僵尸,唯有那只仍然闪亮的眼睛,仿佛是在照耀有阳光的窗口。在乡村,泛神主义者通常被视为胆小。在我提起野兔一只耳朵的刹那间,手指接触到的小耳朵是柔柔的,一点力量也没有,感觉上却有一股坚硬的东西直接插入心底,并从那里出发,快速抵达全身各个敏感之处。在我们长大成人后,一次难得的团聚日子,不晓得如何说到这件事,我忍不住问大家是否记得小野兔当时的模样。出乎意料,大部分人都同我一样,刻骨铭心地记着当时的情景。那些不记得的,马上被我们认定为,当时一定是背对着窗口。当年居所中睡房的窗户正朝着远处山坳,刚出山的太阳总是将它塞得满满的。被拎起来的野兔僵尸实在是太薄了,很浓很浓的阳光轻松地穿透过来,将小野兔体内的肠肚心肺和骨骼,隐隐约约地投影在我们眼前。

按道理,那时候乡村里宰杀牲畜的情境我们早已见惯了,杀鸡杀猪杀羊杀牛非但不怕,还站在附近挪不动脚,非要将整个过程看完了,最终嗅到开膛时浓酽的血肉芬芳才肯离开。小小的野兔僵尸让我怕了,一连多天,如果无人做伴,自己绝对不敢独自呆在睡房里。再上山捡柴时,不管在什么地方,只要遇上野兔,身上就会无法遏制地冒出一堆鸡皮疙瘩。

多年之后,儿子长到我当孩子时那么大,有一次,带他去爬大别山主峰天堂寨,因为汽车出了故障,只上到山腰,天就黑了。在汽车的前大灯照射下,一只果子狸趴在山间公路上不敢动弹。儿子连忙下车将果子狸抓住,又从汽车的后备箱中拿出一只纸箱,将其关起来。在山上的几天,一群孩子天天趴在纸箱旁,逗那只难得一见的小兽。临下山时,爱不释手的孩子们却一致决定,将果子狸放归自然。我无意在同为孩子的两代人之间,以文明的名义作比较。

童年的乡土,只要有所决定必然都是天赐。

因为小野兔之死,那一阵,最怕的反而是租住地所在生产队记工员的女儿。她比我们中最大的孩子略大。早几年她就高小肄业不再读书了。大家都说她很快会接替父亲,因为她的文化程度已经超过父亲。记工员的女儿大概患有鼻窦炎,长年累月鼻孔底下若是没有乡间所说的鼻脓,就会现出两股鲜红渍印。在小野兔之前,附近所有的孩子也都怕她,原因是这位记工员的女儿,从会吃东西开始,只要一沾所谓有眼睛的食物就肚子疼。吃斋饭、念黄经的和尚尼姑们还能吃鸡蛋,记工员的女儿连鸡蛋都不吃。大人们所说的佛缘当然难以被孩子们理解,害怕的原因是大人们更为通俗地说,她是受天上菩萨差派下凡的。平时孩子们就有些躲避她,这时候便更明显了。关于记工员女儿最后的印象是在小镇的供销社门前,同我姐姐一起互相教对方打毛线。也只有打毛线时,我们才不怕她。之后不久她就嫁人了,似乎不到十六岁。婆家离开只有十几里远,我们却觉得足够安全,不用怕她了。

乡土的童年,那些大树上,一年四季都会吊着一只只硕大的“葫芦包”。如果要用文字来规范,应该叫马蜂窝。男孩子几乎人手一只的弹弓,最大的用途,同时也是最惊心动魄的用途,就是埋伏在各种各样的地形后面,对着高挂在树梢上的“葫芦包”射去。只要被射中,就会有大群的马蜂沿着弹丸的无形轨迹俯冲而来。此时此刻,孩子们便会齐声喊着:日本鬼子来了!一边将各自的身子一动不动地藏起来。这样的日子每年都有许多,最盼望的就是将那“葫芦包”一举击落。真的击落了,又马上变成我们的最怕。无数失去巢的马蜂,会在头顶上盘旋许久。最长的一次,我们曾趴在一条地沟里整个下午都不敢抬头,眼看天都要黑了,因为怕回家晚了挨骂,大家便学电影中的土八路,一步步地倒着往远处爬。在乡土的童年中,这样的马蜂并不可怕,马蜂个头很大,看得见不说,真的飞近时还能听到嗡嗡声。最令我们不寒而栗的是那种在地下深处做窝的土蜜蜂。土蜜蜂很小,哪怕是一大群飞到头上了,仍看不见。在乡土,能让孩子们害怕到不敢下手的,从来就不是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反而是那些没根没底无影无形虚妄的事物。

关于土蜜蜂的传说深深吸引着每一个孩子。土蜜蜂没有马蜂多,其中适合孩子们攻击的更少。那些将巢筑在石缝里的土蜜蜂,孩子们看见了也会熟视无睹,唯有那种在土里安身立命的土蜜蜂才能得到我们的青睐。传说中,土蜜蜂的巢里有大块的蜂蜡,甜得不得了,又说附近的某某人曾经挖开一处土蜜蜂的巢,取出蜂蜡,最大的一块有十几斤重。这样的传说,没有哪个孩子不相信。所以,一旦发现合适的土蜜蜂巢,常常会同时吸引几群孩子上前发动攻击。所用的方法大同小异,都是在锄头柄上系一根绳,由力气大的孩子上前去,挥起锄头对准蜂巢进出口,猛地挖下去,然后扭头跑回预先选好的藏身之处。其余的孩子则抓住绳索,用力猛地一拉,蜂巢上面的一堆火顿时飞扬起来。有一窝土蜜蜂正好在生产队记工员家后面的红芋地边。附近的孩子几乎都来攻击过它们。受到攻击的土蜜蜂,很快就会从被锄头挖得稀烂的土堆中掘出新的出口,疯狂地蹿出来。有一次,正在家门口打毛线的记工员女儿,被愤怒的土蜜蜂当成了报复对象。女儿挨蜇肿成了四大天王模样,记工员一怒之下,拿起生产队的喷雾器,拧掉上面的喷嘴,将长长的喷管直接插入土蜜蜂进出的土门,灌进许多可湿性六六六粉。本以为那些土蜜蜂必死无疑,哪想到时隔一夜,土蜜蜂们又顽强地从土里钻出来,翱翔在仿佛比我们更熟悉的乡土之上。

记工员女儿的怪癖正是趁着这个时候往我们心里打下深深的烙印。当我们一边窥探记工员的动静,一边做那重新攻击土蜜蜂的准备,隔得如此之近,一直十分了解的记工员女儿突然被人说成是有佛缘,大人们只说一句话:若是闹得土蜜蜂再次蜇伤记工员的女儿,当心菩萨会在夜里敲你。在乡土,人人都晓得菩萨会敲人。孩子们在一起讨论菩萨如何敲人,方案全部来自大人。其实大人们也不清楚所谓的敲。有人说,就像大人打孩子时最方便的动作那样,将手指弯曲起来,用那坚硬的关节狠狠叩那还没长圆的脑袋。有人说,不过是用手在头上摸一摸。有人说得厉害一些,形容敲就是往人的脑筋里放入一件如紧箍咒般的东西。最为恐怖的一种解释是,菩萨趁人睡着了做梦时,凭空一挥手,将一颗人头变换成狗头或者猪头。关于此种神秘莫测的敲到底如何,至今我也不清楚,甚至连是否应该使用敲打的敲,来约定乡土中人所共知的菩萨的敲,我也不敢说是十分正确。

那些普遍流传在田野上的诸多乡言俚语,从来就是字典与词典的天敌,能用此“敲”来形容彼“敲”,已经是一般读书人的侥幸了。

此前一年,我在一所名叫金家墩小学的学校里读三年级,学校只有一到四年级,要读五年级和六年级就得到很远的地方去读另外一所完全小学。教我们语文的王老师,女儿初中刚毕业,在家里没事,听说搞社教的工作组领着一群民兵,要去附近的乌云山,砸那山顶大庙中赫赫有名的菩萨,便跟了去。后来,在我读高中时,也曾爬上了乌云山顶。那一年,松毛虫特别凶猛,漫山遍野青翠的松树全被伤害,远远望去如同山火烧过。从省城里飞来的安二型飞机撒过农药后,当时还叫革命委员会的当地政府又下令让所有学生上山捕捉残存的松毛虫,免得它死灰复燃。刚开始大家还很认真地去捉松毛虫,特别是爱逞英雄的男孩子,大多不按老师说的用筷子夹,而是直接用手指去捉。更有将手掌摊开,让松毛虫在上面慢慢爬行。这种事总是以无趣为结局,随着被吓得往山下跑的女生,在女老师的带领下渐行渐远。留下来的清一色的男生,不知被哪根筋绊动,突然发一声呐喊后,一个个争先恐后地往顶峰爬。一九九五年秋天,有机会第一次登临武当山,站在久负盛名的金顶之上,情不自禁地想起童年的乌云山。在大人的言谈里,乌云山上的庙宇曾经是何等恢宏,不说与峨眉武当平起平坐,起码也是相去不远。在武当山金顶,我更加相信这话。没有成为名胜的乌云山一样很雄壮,能将许多的砖木石瓦运上山巅,再在岌岌可危的险峰上,建造哪怕成了废墟也还动人心魄的乡村庙宇,这样的功夫会将心灵磨出老茧。乡土的神迹,在它认为是必要时,就会表现得十分残酷。王老师的女儿从山上回来,当晚就突发癫痫,在问遍乡间各类名医之后,作为乡村知识分子的王老师也依了乡间盛行的冲喜之术,将女儿嫁给了当地一位只读过初小的农民。婚后不久,王老师的女儿就因癫痫发作,正在洗的衣服没洗完,便倒进水塘里溺死了。凡是晓得的人,全部异口同声地说,王老师的女儿让菩萨敲了。

受到可湿性六六六粉重创的土蜜蜂,复原得比先前还诱人。

只是无人再敢去惹它们,不为别的,是真的害怕记工员的女儿与神灵有某种联系,万一被她在菩萨那里进了一言,换来被敲的后果实在是太严重。

在乡土,几乎处处都能见到这类平凡的神迹。乌云山顶上的那座大庙十几年就又有了新的。仅仅只是恢复还不算,这十几年里还一次次地推倒重修。从第一次的两间简陋瓦房,一步步被当地人重建成颇具规模,既有雕梁画栋,亦有塑金佛像的恢宏庙宇。一般的来看,都会将这最高山峰上的人工建筑当成神迹。从童年、少年到青年,一直是玩伴的一位同学,在九十年代那一阵,因其呼风唤雨为所欲为,曾被称为国内证券界大鳄。那一年,在武汉见面时,他突然说,自己下一个心愿是重修乌云山大庙。原来他在上初中的时候,曾经跟随大人们到乌云山上拆过庙上的几片瓦。小时候的伙伴如今已是饱经风霜,看上去起码要比我年长二十岁。他说这些时,眼睛里闪烁着的是那种童年时明白做错事了的那样羞愧。

是真神迹从来就是化有形为无形。在乡村,如果有幸遇上一位身如枯槁、颜面苍虬的老人,或是背着一根桷子,或是掇着几片琉璃,走在通向山巅的小路,那才是真的神迹。也只有了解到无论那庙宇工程有多浩大,做工艺的当然是青壮男人,那一砖一瓦,多数是由生死两苍茫的老人送来,才能理解神迹在乡村中的真正意义。一如曾经捉到过的小野兔和刺猬,还有那个从小就不向有眼睛的食物下筷子的记工员女儿。在乡村,最神圣的事物也不会与日常生活无关。人生成长,有那么几年,最让我害怕的是上完厕所后所受的煎熬。如今,我最不能接受的观点是说,乡村愚昧无知,对现代文明有着天然的拒绝心理。那时候自己正在读小学,在乡土中普遍流传着一种经典说法,文字是孔夫子孔圣人发明的,谁用有文字的纸张揩屁股,就会瞎眼睛。这样的训诫如果不是对文明的敬畏,对文化的保护,又能是什么哩!那时候的乡土,很容易就能找到一户男女老少都不识字的人家;然而,要想找出一户神龛上没有几本枯黄得疑似古籍的人家极为艰难。乡土人家视古籍为镇宅宝物,一代代不晓得传了多少人的书籍万一遭到损毁,主要原因总是那专门吃纸的书虫,并且绝对不是出于主人的故意。

所谓神迹往往似是而非,真正的神迹其实看上去总是如此信手拈来。一辈子以乡土为生,依乡村做伴的爷爷,在八十八岁那年,终于走到生命尽头。目睹爷爷收拾完人生最后一丝风采,让我日后时有感悟:自认高贵的人,只有当面对生命烟消云散时才明白,一切生命,哪怕曾经被他人尊之为伟大不朽,在本质上与那只小野兔并无不同。乡土中最刻骨也最文雅的咒语是说,不再吃人粮了!属于爷爷的最后十几个日出日落,天设地造了一篇篇可以阅读、可以梦想、可以抚摸、可以拥入怀抱的神迹。是谁在使爷爷一点点地断绝人粮,从米汤到糖水,再到最后一个星期的清水?恍如夜风中一粒烛光的爷爷,平静地洗净了整个肉身,仙风道骨地躺在那里。终于等到了那一刻,早晚都要来家里为爷爷巡医的大夫,冲着我们轻轻点了一下头。

大夫没说一个字,那意思却无人不明白。父亲开始带领家人给爷爷穿上最后的新衣服。一身新衣服的爷爷在自己的**静静地躺到黄昏,突然地开始抬起自己左手瘦得不能再瘦的食指,像是有所指示。父亲贴在爷爷的耳边问了许多问题,爷爷都没有反应。最后,是母亲在一旁小声提醒,是不是要戴帽子?父亲用这话去问时,爷爷的眼皮终于眨了一下。黑黑的布帽是人生最后一道关隘,一经戴上,就会一去不回。父亲犹豫地将那顶早就预备着的帽子戴在爷爷的头上,两只手刚挪开,爷爷的眼角里便淌出一滴很大很大的泪珠。一辈子害着火眼的爷爷,平常时候的老泪从来都是浑浊的,只有最后的这一颗,非常清澈,与那时候随处可见的碧水清泉毫无二致。一直以来,无论如何我也改不了初衷。事关爷爷的最后记忆,那颗泪水总被收藏在心里,每到需要时,就会自动亮出来,成为困难与困惑时的洞明。爷爷真实地死亡了,那颗泪珠却真实地继续活着。它不是太阳,照耀不了万物的生长。也决非是月亮,穿不透千千万万的暗夜。在我看来,它只是母亲和妻子一类女子手中的针鼻,透过它,能看到细细的线,能引导细细的线,去缝补人生衣衫上种种残缺。或者连细细的线都不需要,就用那针鼻大小的视野,寻找扎在肌肤经脉之上恶毒与非恶毒的杂刺。泪珠的针鼻,还能安妥心灵,特别是当她伤痕累累时。最后的爷爷单薄到不能再单薄了,看上去完全能够随风飘**,那近乎透明的肌理,不能不让人认识到最珍贵的生命,其实薄得宛如山与山之间的一道浅水清溪。虽然薄到了极限,其中奥秘却是永远地无人能够认识彻底。爷爷生命之薄,正如此理,老来糊涂多年,却在最后一刻清楚明白地用自己的一只食指,作出此生此命的界定。

不相信神迹的好人,却用生命的最后一跃完成了一种完美的神迹。站在人生大限红线上的老爷子,在病床讲过一个故事,刚开始听,故事就是故事。后来就不同了,闭着眼睛冥思,俨然是旷世神话,紧锁眉头苦想,又成了日常哲理。老爷子不是在说新闻,所以用不着时间、地点、人物三要素。这个栩栩如生的故事,理所当然不会发生在为老爷子进行临终关怀的同济医院。此类赫赫有名的大医院决不是故事中乡土人物所消受得起的。姑且这样转述吧,在那既不是同济医院,也不是与其不相上下的协和医院的某所医院病房里,住着两位患相同绝症的病人,有经验的管床护士每天都会想些办法来减轻病人的心理负担,说些荤素咸宜的趣话。管床护士曾经说,他俩一个是城里老鼠,一个是乡下老鼠。这是一个新童话,除了这两句话,故事本身并不怎么有趣。护士分管的这两个病人,一个来自闹市城区,一个家在远郊乡村。每天里,城市病人从没断过作亲朋好友上司同事的慰问,这期间家里发了一次火灾,损失不大也不小,可家人一直瞒着他,众口一词地说,一切都好,用不着他操心。从前总在一起玩的朋友,明明结伴去了他们一直计划着要去的海参崴,由于怕他心里难过,凡来探望的人,绝对不会漏一丝口风。他所承担的工作专业性很强,一时间找不到合适的替换角色,单位的人却要他放心,需要安排的全安排好了,他只负责安心养病就行,该用什么药尽管用,任何关于此病的最新治疗方案,只要见到了,就会将那份杂志拿过来与主治大夫讨论,并将近乎虚妄的所谓结果当成好消息,有意在前来探望的人群中传播,以博得城市病人短暂的欢欣。乡村病人则相反,每天用药,总要问清楚是不是还有更便宜的,还一再要求给些去痛片,只要不疼,病就好了一大半。乡村病人只有一个十二三岁的小男孩陪伴,他妻子丢不下家里的事,十天半月才能来一次,每次来总要说这说那,要丈夫拿主意:别处都在闹鸡瘟,要不要给鸡打预防针;该配种的母猪去找谁家的公猪合适;快浸谷种时,更得听丈夫的主意,市面假种子太多,妻子负不起万一失手的责任。其他如邻居家嫁姑娘该送多少贺礼,大女儿要同本垸的女孩子们一起外出打工,听说广东不如浙江安全,收入也低些———妻子一一弄清了,仍旧需要丈夫来作决定。时间不长,城市病人就在一场隆重的仪式中彻底死去。乡村病人却奇迹般地站起来,秋后还特地背上一袋自己种的花生来医院表示救命之恩。老爷子因此在天地的临界点上泪光依稀地重复三遍:阶级兄弟站起来了!

神迹理当归于情感,归于乡村,除此之外,还有谁能具备这样的力量!

现在的电视台越来越偏好作秀,本来完全具备动人元素的一件事,让他们拿着机器摆弄一通,通过电子信号传到各家各户的屏幕后,就变得不忍卒读。那一年,却少有的例外。到云南的人,不用走太多路,就能在市内的翠湖,与一群群盘旋在头顶上的红嘴鸥玩到尽兴。我去云南时,昆明的朋友开着车,一下子就将我拖到更远一些的滇池,那里的鸥鸟更多,飞翔起来更让人心旷神怡。朋友的车上放了十几个大面包,到达滇池,才明白那不是我们的野餐,而是用来喂鸥鸟的。漫天飘般的白色鸥鸟将五百里滇池遮盖了一半。一只面包刚拿出来,就有鸥鸟来叼。开始时还能感觉到长翅膀的鸥鸟很有力量,剩余的面包越来越细,鸥鸟也越来越温情脉脉,等到来叼手上最后那点面包屑时,感觉里早已没有了那只坚硬的喙,而更像女子温软手指轻轻划过掌心。回到武汉后,与一位常去昆明的朋友说起这类感觉时,他对我说了一件真的新闻:在昆明,有一个老人,不似我这样的过客,去到滇池,才记得用面包喂鸥鸟,走了也就走了。老人却不同,他用自己有限的积蓄,买来面包日复一日地喂那鸥鸟,长年累月从不间断。滇池边有很多摄影写生的年轻人,自然注意到了这位可以作为模特儿的老人。老人只顾喂鸥鸟,毫不在乎那些绕着他,寻找艺术气质的年轻人。在那段时间里,这些成了滇池边又一种风景。直到有一天,年轻人们发现从来风雨无阻的老人缺席了。一天又一天,老人还是没有出现。一打听才晓得,老人已经逝去了。年轻人非常感动,他们把自己拍摄的老人照片放大到和真人一样,竖在滇池边上。首先感动的不是人,而是鸥鸟。轻如鸿毛的鸥鸟也懂得善良与情感。它们在突然出现的照片上方徘徊,还有两排鸥鸟像仪仗队一样整齐地排在熟悉的老人前面。

鸥鸟也是一种乡土,所以它能以神迹回报老人。一切的情感之源在乡土,这是不容置疑的。一切的神迹之根在乡土,同样是不容置疑的。

所以我们才无须辗转反侧地去想,为何教皇约翰。保罗二世魂归天际后,新教皇的诞生不是用电台,也不是用电视,而是让密切留意选举动静的现代化媒体,通过古老的西斯廷教堂屋顶上装置的古老烟囱里冒出来烟雾的颜色,获知新教皇是否已经选出。梵蒂冈的教士们,每天只会燃烧出两次烟雾。第一次在傍晚六点半,第二次则是午夜一点。烟囱上面若是黑烟飘飘,意味着人选尚未敲定。都说这是梵蒂冈的传统,一九七八年,当时的主教团选出约翰。保罗二世接替上任三十三天便逝世的约翰。保罗一世,烟囱飘出的烟雾既非黑色也非白色,而是灰色的,那是一次美丽的错误,本来也是要烧白烟,却成了灰色。

回到乡土,这样的情景是绝不会与神迹沾上边的。那些家家户户都有的柴灶,只要愿意,偌大的灶膛里,可以同时塞进半捆柴禾。做饭或者煮猪食的女子就能腾出手来,在灶台上准备其他事项。无论放多少柴火,烟囱里最早冒出来的烟一定是黑色的。如果柴火只来得及晒到半干,黑烟就会慢悠悠地冒许久,如此就有可能将半个垸,半个田畈和半个山坳弄得云遮雾罩。烟囱里冒黑烟是任何时候也跨越不了的过程,黑是混沌,黑是缘起,黑是在表明这事正在做哩!等到有了白烟,各种各样的期望就有了盼头。宗教之所以历经种种打压,依然深入人心不可撼动,道理就在这黑白烟雾中。我们无法不接受基本的生活,也无法屏蔽基本的情感,从乡土中诞生的人,与同样来自乡土中的炊烟,是命定中生生息息的共存。二00五年春天,梵蒂冈的烟囱在冒过两次黑烟后,第三次冒烟时,颜色改变了,袅袅白烟引来无数翘首以待的欢呼。白烟的经典是黑烟,更加经典的是黑烟深处弥漫着的乡土,那是一个人的天长地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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