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桑葚汁染到的手指甲上的颜色常常几天都洗不干净。
什么时候一低头,一看到手上的紫痕就会想起桑葚的味道。
我家的屋后种过一棵桑葚,但年年只结极其稀疏的果实。
倒是有一棵番石榴,不知道是谁插下了枝条,几年后居然长成、结果。
果肉是深粉色,外边一层绿色的果皮极薄,切开削掉外皮,和西瓜片相似得很。
它比别家屋前屋后的番石榴都甜、糯。
鸟儿特聪明,哪一颗熟了就啄哪一颗。
不单是鸟儿,孩子们也觅美味而来。
我可累了,一有空就趴在窗边,看到鸟儿来就挥了竹竿赶。
看到同龄人来偷,竹竿也不客气地敲下去。我敲过阿笠,我的小学同学,他有一张胖乎乎的圆脸,眼睛细长、塌鼻梁。我一边敲他一边嘲笑他丑,哪里知道过了十多年,他居然也帅气起来。
现在回想起来,故土的一切都变成了我写作的根源。
这就是“远远乡,近近情”。
我一直以为写作是对于自己的潜意识世界的一种探索,它或多或少都有着个人的世界观在文字里影射。
一些写作者推崇上帝视角,旁观角度,这也是一种写作方法。这和自我视角是不同的写作手法,或许有所谓高低优劣,但最终变成文字还是取决于写作者的驾驭能力。
随着年龄渐长,我开始对“人生”二字有了一些微不足道的想法。第三部的书名我想了三个:1.《标签人生》
2.《谁能规定我们的一生》
3.《这就是很高兴的人生》
女孩该怎么做?男人是什么样的?老人就应该这样。小孩不可以那样。你怎么不像一个老师?母亲不就是应该做这种事情吗?为什么一个售货员敢这么做?你知道错了吗?
我们的一生中充斥了太多太多这样的指责。
一个被格式化的自我,一个被限定在框架里的自我,一个不得放肆、不得越线的自我——这些都是面具,戴得久了,就觉得我们就是这样的人,戴得久了,独处的时候也从不摘下来。一旦摘下来,就连日子都不会过了。
我想我讲得够多了,小说比我的后记能够表达的要多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