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词的最后一句是:但故事的最后你好像还是说了拜拜。
这首歌就像在和青春告别。
为什么要对小陶用“失恋”来比喻偶像结婚冷嘲热讽呢,为什么要觉得她小题大做呢?
如果失恋是一场恋情的结束,我想,小陶说的失恋,是指贯穿青春的那场迷恋有了结果吧。
她爱了周杰伦整个青春,但毫无悬念地没能嫁给周杰伦。
04
长这么大以来,我迷恋过三个偶像。
高一时喜欢上第一个偶像。
那时视频网站还不像现在这么发达,为了看有她的电视节目,要在下晚自习后骑着自行车飞奔回家,一秒都不敢多耽搁,打开电视后,就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傻笑。有时错过了,就得等周末的重播。
我想变成她那样帅气洒脱的女生。于是剪她的发型,学她的穿衣风格。买她的每一张专辑,唱她的每一首歌,搜集每一本有她的杂志。
那是读中学的我所能做的全部了。
现在对她的感觉就像一个老朋友,她永远不会认识我,但有什么关系,她不再是刚出道时那个青涩的女孩,我也长大了。
大学时喜欢上一个国外的偶像。
因为比较小众,我几乎不相信自己能见到他。没想到他第一次到中国宣传,就是来我大学所在的城市开歌友会。
那时我已经能挣到些稿费,手头有点闲钱。知道他要来的消息,我买了最贵的票,第一排的位置。
因为是歌友会,场馆很小,第一排离舞台几乎只有一米。
闪烁的光影里,我看到这个从屏幕里走出来的偶像。真实的他在面前唱着歌,那么真实,又那么梦幻。
也是这一次,我彻彻底底明白了那种感受,明白了为什么喜欢一个偶像,一定要去看他的演唱会。在那样的氛围里,你会觉得所有付出都值得,所有青春此刻最美,所有不会有回应的爱此刻有了回应。
这一刻是绽放的昙花,是稍纵即逝的美梦。
即使现在不像之前那样迷恋他了,但我会记得那天的聚光灯下,他闭着眼睛唱歌,光线掉落在他睫毛上的模样。
工作后,一个少年成了我的偶像。
以前喜欢偶像是向往他们的样子,想成为他们的模样。
现在喜欢偶像却是羡慕他活成了自己最想活成却没能活成的样子。
经济和时间都比上学时宽裕了,像是要追随逝去的青春一般,我开始力所能及地看他的每一次演出。小型歌友会也好,拼盘演唱会也好。
看着他热血的样子,就觉得自己大概也能年轻得久一点。
有一次,我有机会和他说话。我送给他一本我写的书,他接过去后说谢谢,他会看的。
虽然知道只是一句客套话,但我激动了很久。
再后来,我在影视媒体圈工作了一阵子,朋友的朋友是他身边的工作人员。朋友知道我喜欢他,常常开玩笑问我,要不要介绍你们认识啊?
要是放在以前,我一定会兴奋得要去操场跑上十圈才能平静,我一定会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粉丝,我一定会说好啊好啊,然后一直设想着该怎样和他见面。
但我想了想,说,还是算了。
我说不清那种感觉。只是觉得,我好像变得成熟了。我还是会去看他的演唱会,还是会在演唱会上尖叫得像个傻子。
可我更明白了一点,追星的爱,大概是一种远远遥望的爱。
因为是水中的倒影、镜中的花,所以可以极尽美好。可是一旦触及那个倒影那朵花,镜面是会碎的啊。
05
我想,世界上有很多爱最后都会落到一句值不值得上,有很多爱都需要回应,有很多爱都需要靠近。
可追星的爱偏偏是这样一种:在外人看来性价比太低,最最不值得,你却觉得最最值得。你期待回应和靠近,却也不需要真正的回应和靠近。
偶像结婚,你感到失恋的那一天,青春也许还在。而你开始权衡得失,逐渐觉得这种爱不值得的那一天,青春便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