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合上论文,在第一页打分——六十五分(满分一百分)——然后画了个圈。每到暑假临近,学生们都会匆忙准备论文,愤恨的火花于争分夺秒间迸发,在没有窗户的讲堂墙壁上砰然四射。他们的文章写得漫不经心,偷工减料,经常出现拦腰截断的句子,让人觉得他们的思维断断续续、连不成线。真是浪费,他想。他亲自提炼的课堂笔记,亲自制作的麦克阿瑟和杜鲁门的彩色幻灯片,还有瓜达尔卡纳岛的地图,全都是白费劲。对学生来说,除了嘲笑历史课本上出现过的滑稽名字比较有意思外,这门课无非是毕业之路上的绊脚石之一。还能指望什么呢?他把批好的论文和其余的摞在一起,把钢笔朝纸堆上一丢。透过窗户,他可以看到绿色的校园小院,三个穿蓝色牛仔裤的孩子正在玩飞盘。
詹姆斯年轻时已是初级教师,但经常有人把他错认成学生。不过,已经好多年没发生这种事了。明年春天他就四十六岁了。他现在已经拿到了终身教职,漆黑的头发里也混进了几根银丝。然而有些时候,人们仍然会把他当成别人。一次,教务长办公室的一位接待员以为他是前来访问的日本外交官,问他旅途是否愉快。他喜欢人们听到他说自己是美国历史教授时脸上那难以置信的表情。“我是美国人。”他这样说的时候,他们都会惊奇地眨眼睛,他的语调里不乏自我辩护的锋芒之气。
有人敲门。他的助教路易莎抱着一叠论文走了进来。
“李教授,我没想打搅你,但是,你的门是开着的。”她把论文放到他桌上,停顿了一下说道,“这些论文不怎么好。”
“嗯,我改的这些也不好,还以为高分论文都在你那里呢。”
路易莎笑了。他第一次见到她,是在上学期的毕业研讨班上,路易莎吓了他一跳,因为从背后看,她非常像他的女儿。她们的头发几乎一样长,都是深色,光滑柔亮,一直披到肩胛上,坐着的时候胳膊肘向里收,紧贴着身体。不过,当路易莎转过身,她的长相却和莉迪亚完全不同,她脸窄,莉迪亚脸宽,她的眼睛是褐色的,眼神沉稳坚定。“李教授,”路易莎伸出一只手,“我是路易莎·陈。”在米德伍德教书十八年,他想,她是自己的第一个东方学生。想到这里,他已经不自觉地微笑起来。
接着,一周之后,路易莎来到他的办公室。“这是你的全家福?”她凑过去看他桌上的照片,沉默地端详了一阵子。大家都会这样,这也是他愿意公开展示这张照片的原因。他看到她的目光从相片中他的脸移到了他妻子和孩子的脸上,然后又扫视回来。“噢,”过了一会,她说,他能看出,她正试图掩饰自己的疑惑,“你的妻子——不是中国人?”
大家都会这么说。但是,他本以为路易莎会有不一样的反应。
“不是,”他说,又把照片朝着她摆正了一点,相框和桌面形成了完美的四十五度角,“她不是中国人。”
到了秋季学期,他请路易莎为他组织的本科生演讲打分,来年四月份,他请她担任自己夏季课程的助教。
“希望夏天的这批学生会好一点,”路易莎说,“可是,有几个学生坚持认为,开普敦到开罗的铁路位于欧洲,身为大学生,他们明显欠缺地理知识。”
“嗯,我们学校也不是哈佛大学,没什么奇怪的。”詹姆斯说。他把两摞论文并到一起,又平均分开,像玩扑克牌那样倒扣在桌上,“有时候,我觉得自己的辛苦简直是白费。”
听到这话,路易莎有点吃惊。“是学生自己不努力,不是你的错。但他们也不是一塌糊涂,有几个人就得了A。”她的眼神一下子变得严肃起来,“你的人生没有浪费。”
詹姆斯的意思是说,他年复一年地讲授历史导论这门课,学生们却连最基本的历史年表都不屑于了解。他想,路易莎只有二十三岁,她知道什么人生,又明白什么是浪费?不过,听到她这么说,他还是觉得舒服。
“别动,”他说,“你头发上有东西。”她的头发凉凉的,又有点湿,似乎早晨淋浴后没有完全擦干。路易莎一动不动地睁大眼睛,盯着他的脸。不是花瓣,他想,是一只瓢虫,他把它摘了下来。瓢虫撑起细如丝线的小黄腿,踮着脚尖,倒挂在他的指甲上。
“今年的烦心事特别多。”一个声音从门口传来,詹姆斯抬头看到斯坦利·休伊特探进半个身子。他不喜欢斯坦[2]——这个男人面色红润,膀阔腰圆,和他说话时嗓门很大,而且慢条斯理,好像詹姆斯的听力有问题一样。斯坦经常讲一些愚蠢的笑话,比如“乔治·华盛顿、水牛比尔和斯皮罗·阿格纽走进一个酒吧……”之类的。
“有事吗,斯坦?”詹姆斯问。他蓦然发现自己的食指和拇指无意间越过路易莎的肩膀伸了出去,比成一把手枪的形状,对准了斯坦。他连忙把手缩回来。
“我就是想问一个关于院长最新通知的问题,”斯坦举起一张油印材料说,“没想要打扰你。”
“我得走了,”路易莎说,“祝你上午有个好心情,李教授,我们明天见。你也是,休伊特教授。”路易莎从斯坦利身边挤过去,进入走廊,詹姆斯发现她脸红了,他自己的脸也很热。路易莎走掉后,斯坦利一屁股坐在詹姆斯的桌角上。
“漂亮姑娘,”他说,“她今年夏天还是你的助教,对吗?”
“是的。”詹姆斯摊开手掌,瓢虫爬上他的指尖,沿着螺旋和圆环形状的指纹散步。他很想一拳砸在斯坦利笑得咧开的嘴上,用指关节感受一下他扭曲的门牙。不过,他只是用拇指捻碎了手上的瓢虫。甲壳的碎片夹在指缝中间,触感像爆米花的皮,粉身碎骨的瓢虫变成了一小堆硫磺色的粉末。斯坦利的手指不停地在詹姆斯书本的书脊上划动,尽管再过一会儿,詹姆斯会宁愿时间停留在这个茫然无知的时刻,但是现在,最令他心烦的就是斯坦不怀好意的笑。所以,当电话铃声响起的时候,他感到如释重负,甚至连玛丽琳声音里的焦急都没有马上察觉。
“詹姆斯,”她说,“你能回家吗?”
警察告诉他们,很多青少年会毫无预兆地离家出走。他们说,女孩经常会生父母的气,父母却浑然不觉。内斯看着警察检查妹妹的房间,他希望他们能够用上滑石粉、羽毛刷、嗅探犬、放大镜等等寻找蛛丝马迹的工具,但他们只是拿眼睛看:书桌上方用图钉固定在墙上的海报、地板上的鞋、半开的书包。然后,那个年轻一点的警察把手掌放在莉迪亚的粉红色圆形香水瓶盖上,像握着一颗小孩的头一样。
年纪大一些的警察告诉他们,大部分女孩的失踪案都会在24小时内自行撤销,因为失踪的女孩会自己回家。
“这是什么意思?”内斯问,“大部分?这是什么意思?”
警察越过双光眼镜的上方瞥了他一眼。“就是说,大部分案件都是这样的。”他说。
“有百分之八十吗?”内斯说,“九十?九十五?”
“内斯,”詹姆斯说,“行了,让菲斯克警官工作吧。”
年轻些的警官在笔记本上匆匆记录案件细节:莉迪亚·伊丽莎白·李,十六岁。最后出现时间:星期一,5月2日,身穿印花绕颈系带裙。父母姓名:詹姆斯和玛丽琳·李。菲斯克警官开始详细询问詹姆斯情况,他突然想起一件事。
“你妻子也曾经失踪过一次?”他问,“我记得那个案子,是1966年发生的,对吗?”
詹姆斯觉得脖子后方一阵温热,似乎有汗水从耳朵后面滴落。他很庆幸玛丽琳现在正待在楼下守着电话。“那是个误会,”他不自在地说,“我和我妻子出现了沟通问题,因为家务事。”
“知道了。”年纪大一些的警官拿出他自己的笔记本做起了笔录,詹姆斯曲起手指,在莉迪亚的书桌上轻轻敲击。
“还有什么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