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您就做对了。伙计,使枪弄剑您是一把好手,可要说拿笔么,还是让教士先生来吧,这事儿他在行。”
“对!没错,”波尔多斯说,“还是让阿拉密斯来吧,他用拉丁文写过好些论文哩。”
“那好,就算这样,”达德尼昂说,“这封信就由您来写,阿拉密斯;不过,看在教皇圣父的分上,您要当心才是,因为现在该轮到我来挑眼儿了,我这可是有话在先。”
“那再好不过,”阿拉密斯带着诗人的那种天真的自信说道,“不过你们得让我把情况弄清楚:我听说过勋爵的这位嫂子是个无赖,后来我听到她跟红衣主教说话,更觉得这个说法不假。”
“说轻点哪,见鬼!”阿托斯说。
“可是,”阿拉密斯继续说,“详情我并不了解。”
“我也一样。”波尔多斯说。
达德尼昂和阿托斯默不作声地相视片刻。阿托斯默想过后,脸色变得比平时更为苍白,最后做了个同意的表示,达德尼昂明白自己可以讲了。
“嗯,要写的内容有这么一些,”达德尼昂说,“‘勋爵,您的嫂子是个无恶不作的女人,为了想继承您的财产,她曾经想让人谋杀您。而且她本来就不能与令兄结婚,因为她在法国是有丈夫的,后来……’”
达德尼昂停了一下,好像是在斟酌用词,可眼睛望着阿托斯。
“‘被她丈夫逐出家门。’”阿托斯说。
“‘因为她是烙过印记的女犯。’”达德尼昂接着说。
“啊!”波尔多斯嚷道,“这不可能!她居然想谋杀她的小叔子?”
“对。”
“她是有夫之妇?”阿拉密斯说。
“对。”
“她的丈夫看见她肩膀上烙了一朵百合花?”波尔多斯嚷道。
“对。”
这三声“对”都是阿托斯说的,一声比一声低沉。
“这朵百合花,你们谁见过了?”阿拉密斯问道。
“达德尼昂和我,或者按时间顺序来说,我和达德尼昂。”阿托斯回答说。
“这个坏女人的丈夫还活着吗?”阿拉密斯说。
“还活着。”
“您能肯定?”
“我能肯定。”
接下来是一阵静默,这当口各人的感触是因气质而不同的。“这一回,”阿托斯打破静默说道,“达德尼昂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提纲,这些内容首先必须写进去。”
“当然!您说得对,阿托斯,”阿拉密斯说,“起草一封信是件挺烦神的事。就是让掌玺大臣来写这么一封措辞颇费周章的信,他也会一时觉得无从下手的,可要是让掌玺大臣写份会谈纪要的话,他就胜任愉快了。好啦!各位请不要出声,我这就写了。”
阿拉密斯果真拿起笔,思索了一会儿,用一种女性的娟秀字体在纸上写下十来行字,然后用一种轻柔、缓慢的音调,仿佛一边念一边还在字斟句酌似的,一句句念给众人听:
勋爵:
写此信者曾有幸在地狱街的一个小围场里跟阁下比过剑。鉴于事后阁下曾多次表示愿与在下结交为友,故在下特此将一要事相告,以期不负阁下雅望。阁下曾两度险遭一近亲之毒手,而这一女人阁下却向以财产继承人视之,实因阁下不知此女人在英国结婚之前,在法国已有婚配之缘故。现此女人又欲第三次加害于阁下,且此次阁下处境恐更为险峻。此女人昨夜已由拉罗谢尔启程赴英国。阁下务须严密注意其行踪,盖因其此行目的系执行一骇人听闻之重大计划。如若阁下有意了解其作恶之能量,从其左肩即可窥见其过去也。
“嗯,写得太棒了,”阿托斯说,“您的文才比得上国务大臣,亲爱的阿拉密斯。德·温特勋爵只要收到这封信,一定就会严加防范;万一信落到主教大人手里,我们也不会受什么牵连。不过,去送信的仆从说不定会耍花招,实际上待在夏特罗[2],却让我们以为他到了伦敦,所以交给他信的时候只能先付他一半钱,说好另一半等回信来了再给。您那枚钻戒还在吧?”阿托斯问达德尼昂。
“我手里有比这更好的东西,我有现钱。”
说着达德尼昂把钱袋扔在桌上:听到金币的响声,阿拉密斯抬起眼睛,波尔多斯打了个激灵,只有阿托斯不动声色。
“袋里有多少钱?”他说。
“七千利弗尔,全是十二法郎的金币。”
“七千利弗尔!”波尔多斯嚷道,“这么一颗不起眼的小钻石值七千利弗尔?”
“看来是吧,”阿托斯说,“既然钱都在这里;我可不信咱们的达德尼昂会把自己的钱也放在里面。”
“可是,各位,刚才我们都没想到王后,”达德尼昂说,“现在也得为她亲爱的白金汉的健康操点心了。就算我们还她一点情吧。”
“说得有理,”阿托斯说,“可这是阿拉密斯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