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个子高高的,身材很匀称?左边上颌犬牙旁边缺一颗牙齿?”
“对。”
“那朵百合花小小的,橙黄颜色,好像有人在上面涂过一层颜料以后褪过颜色似的。”
“对。”
“可您说她是英国人!”
“她叫米莱迪,但也有可能是法国人。德·温特勋爵不过是她的小叔子。”
“我要见见她,达德尼昂。”
“当心,阿托斯,您千万得当心;您曾经想杀死她,她这种女人是要以牙还牙,决不肯放过您的。”
“她不敢声张的,要不然她就自己暴露了自己。”
“她这人是什么事都干得出来的!您没有见过她大发雷霆的样子吗?”
“没有。”阿托斯说。
“像只雌老虎,像只豹!喔!亲爱的阿托斯!我真的很怕这样会引得她对我俩下毒手报仇!”
达德尼昂于是把事情原原本本说了一遍:米莱迪怎样暴跳如雷,怎样威胁说要他的命。
“您说得有理,说真的,我犯不着为一丁点儿的事情把这条命搭上,”阿托斯说,“幸好后天我们就要离开巴黎了;我们十有八九是去拉罗谢尔,只要一动身……”
“只要她认出了您,阿托斯,您就是跑到天涯海角她也会找到您;所以还是让她的怨仇都发泄到我一个人身上来吧。”
“哎!伙计!她就是把我杀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阿托斯说,“难道您以为我那么贪生怕死吗?”
“这桩事情背后说不定还有个可怕的阴谋呢。阿托斯!这个女人是红衣主教的奸细,这我敢肯定!”
“既然这样,那您可得好好当心。倘若红衣主教没有对您的伦敦之行大加褒奖,那他一定是对您恨之入骨了;虽然他没法公开指派您有什么不是,但心头之恨毕竟是非解不可的,尤其因为这是红衣主教的心头之恨,就更是如此。所以您千万得当心!您要出门,千万不能独自一人出去;您要吃东西,千万得防着点儿:总之,样样事情都要提防,就连自己的影子也得提防。”
“幸好只要到后天傍晚就没事了,”达德尼昂说,“因为一到军营,我想咱们就只有男人好怕了。”
“眼下,”阿托斯说,“我暂且放弃足不出户的计划,您到哪儿我都跟着您:您得回掘墓人街了吧,我陪您一块儿走。”
“不过,虽说离得挺近,”达德尼昂说,“我也不能这样子回去呀。”
“可也是。”阿托斯说。他拉了下铃。
格里莫进来了。
阿托斯对他做手势,让他上达德尼昂家跑一趟,把衣服带过来。格里莫也做个手势,表示他完全明白主人的意思,然后就走了。
“行了!不过这一下我们的治装可就难见起色啦,伙计,”阿托斯说,“因为,要是我没弄错的话,您的全套衣服都留在米莱迪家里,而她肯定是不肯还给您的。幸亏您的宝石戒指还在手上。”
“这枚宝石戒指是您的,亲爱的阿托斯!您不是对我说过这枚戒指是您母亲给您的吗?”
“对,家父告诉过我,这枚戒指当初他是花了两千埃居买来的[1];他跟家母结婚时把这枚戒指给了家母;这是一枚很名贵的戒指。家母又给了我,而我却昏了头,非但没把它好好珍藏,反而去给了那个卑贱的娘们。”
“那么,伙计,请您把它拿回去吧,我知道,您一定很珍爱它。”
“这枚戒指在那个下贱娘们手上戴过以后,您说我还会再拿回它吗!我决不会拿的:这枚戒指已经给玷污了,达德尼昂。”
“那就卖了它。”
“卖掉家母留下的宝石!我对您实话实说,我觉得这是一种亵渎。”
“那么拿去典押,您起码能押到一千埃居。有了这笔钱,您就什么也不愁了,然后,等您将来有了钱,就去把它赎出来,它在典当铺里转了一圈,您再拿回来时,上面的污点也就洗清了。”
阿托斯笑了起来。
“您真是个可爱的伙伴,亲爱的达德尼昂,”他说,“看到您始终这么乐观,一个愁肠百结的人也会打起精神来,嗯,对,咱们把这戒指拿去典押,不过有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五百埃居归您,五百埃居归我。”
“您在说什么呀,阿托斯?我在禁军营,根本用不了这数目的四分之一,我只要把马鞍卖掉,钱就能凑足了。我还有什么要买的?就不过给布朗谢买匹马呗。再说,您忘了我也有枚戒指。”
“依我看,您对这枚戒指,要比我对那枚戒指更加珍爱;至少我觉得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