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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边吃早饭边看报纸。科罗纳的房管局警察依然情况危急,但医生说他应该能活下来。他们说他身上某些部位有可能瘫痪,或许是永久性的,然而现在下定论还为时过早。
中央车站里,有人抢劫把全副身家拎在购物袋里的流浪妇人,抢走了她三个购物袋中的两个。布鲁克林的格雷夫森德,一对父子在躲避追杀,他们有贩卖**物品的案底,报纸称他们与有组织犯罪有关联,两人跳下一辆轿车,跑进他们见到的第一幢房屋里。追杀者用多把手枪和一把霰弹枪对他们开火。父亲负伤,儿子身亡;那幢屋子的住户刚搬进去,年轻的妻子及母亲正在门厅壁橱里挂衣服,霰弹枪射出的大量弹丸打穿门板,轰掉了她的半个脑袋。
戒酒会在六十三街的基督教青年会办午间活动,每周六次。讲话的人说:“我跟你们说说我是怎么来这儿的吧。一天早晨我醒来,我对自己说:‘哎,多好的一个日子啊,我这辈子感觉都没这么好过。我健康得没法说,婚姻无比美满,职业生涯蒸蒸日上,精神状况不可能比现在更好了。我觉得我该去参加戒酒会。’”
房间里哄堂大笑。他讲完后,他们没有轮流发言。谁举起手,讲话者就会把接力棒交给谁。一个小伙子羞答答地说他刚到九十天。他得到了许多掌声。我考虑要不要举手,思考我能说些什么。但我能想到的话题只有格雷夫森德的那个女人,还有卢·鲁丹科被捡回家的电视机炸死的母亲。然而这两条人命和我有什么关系呢?我还没想到该说什么呢,今天的时间就到了,我们全体起立念主祷文。这样也不错。我反正多半也鼓不起勇气举手发言。
活动结束后,我在中央公园走了一会儿。太阳总算露面了,这是一周以来的第一个好天气。我走了很长一段路,看着年轻的、慢跑的、骑车的和滑溜冰鞋的人们,尽量用这些健康而纯洁的能量冲淡每天早晨在报纸上显出真容的这座城市的黑暗面目。
两个世界也会重叠。有些骑车人的自行车会被抢走;有些漫步的情侣回到家里会发现公寓遭窃;有些大笑的年轻人会去抢劫、开枪或动刀子,有些会被抢劫、中枪或挨刀子。你想从中梳理出什么逻辑,得到的只会是一场头痛。
从哥伦布圆环走出公园的路上,一个穿棒球衫的流浪汉拦住我,他有一只眼睛呈乳白色,他问我要一毛钱买一品脱劣酒。我们左边几码开外,他的两个同伴在分享一瓶午夜快车[1],饶有兴致地望着我们的交流。我本来想叫他滚开,却掏出一块钱给了他,连我自己都为之吃惊。也许我是不愿当着他朋友的面羞辱他吧。他连声说谢谢,热情得超过了我的承受范围,然后我猜他在我脸上看见了些什么,吓得他闭上了嘴。他一步一步退开,我穿过马路,走向我住的旅馆。
没有我的信件,但有一条留言叫我打给金。前台应该把来电时间标在字条上,但这儿毕竟不是华道夫酒店。我问他记不记得来电时间,他说不记得。
我打给她,她说:“天哪,我就在等你打过来。你过来一趟好吗?来取我欠你的钱。”
“有钱斯的消息了?”
“他一小时前来过,所有事情都谈好了。你能过来吗?”
我让她给我一个小时。我上楼,冲澡,刮脸。我换上体面衣服,然后觉得我不喜欢我穿的这一身,又换了一套。正在手忙脚乱打领带的时候,我忽然意识到我在干什么。我这是在为约会梳妆打扮。
我不得不大声嘲笑自己。
我戴上帽子,穿上外套,离开旅馆。她住在默里山三十八街上,第三大道和莱克星顿大道之间。我走到第五大道坐公共汽车,下车后向东走完剩下的路。她住在一幢战前的公寓楼里,红砖门脸,上下共十四层,大堂地面铺瓷砖,有盆栽棕榈树。我向门童报上姓名,他通过内线电话打给楼上,确定有人在等我,然后指点我去坐电梯。他的言谈举止里有着蓄意的不动声色,我猜他知道金是干什么的,以为我是嫖客,尽量不露出自鸣得意的讪笑。
我在十二楼下电梯,走向她的房间。我快走到的时候,门开了。她站在那儿,门框包围着她的身形,金色的发辫、湛蓝的眼睛和高高的颧骨,一瞬间我仿佛看见她被雕刻在维京海盗船的船头上。“天哪,马特。”她说,伸出手臂拥抱我。她和我身高差不多,她使劲搂住我,我感觉到她坚实的胸部和大腿压在我身上,认出了她馥郁芬芳的香水味。“马特,”她说,拉着我进房间,随手关上门,“上帝啊,我太感谢伊莱恩了,因为是她建议我联系你的。知道你是我的什么吗?你是我的英雄。”
“我从头到尾只是找他谈了谈。”
“不管你做了什么,总之成功了。我在乎的只有这个。请坐,放松一下。喝点什么吗?”
“不了,谢谢。”
“咖啡?”
“好,要是不太麻烦的话。”
“快坐下。是速溶的,没关系吧?我这人太懒,不会煮真正的咖啡。”
我说速溶的就很好。我坐在沙发上,等她去泡咖啡。这个房间很舒服,虽然没几件家具,但装饰得颇为迷人。音响在播放轻柔的爵士钢琴独奏。一只黑猫小心翼翼地从拐角伸头看我,随即从我的视线中消失。
咖啡桌上有几本最新的杂志——《人物》《电视指南》《时尚》《博物》。音响上方的墙上挂着一幅带框的海报,宣传的是几年前在惠特尼艺术馆举办的霍珀画展。另一面墙上挂着一对非洲面具。铺地板的橡木用石灰处理过,中央区域铺着一块斯堪的纳维亚地毯,地毯上是蓝色和绿色的旋涡状抽象图案。
她端着咖啡回来时,我正在欣赏这个房间。她说她真希望能留下这套公寓。“但另一方面,”她说,“留不下反而更好,不是吗?我是说,继续住在这儿,某些人会找上门来。你懂的,男人。”
“当然。”
“再说这些东西也都不是我的。我是说,整个房间里我自己选的东西只有那张海报。我去参观画展,想带点纪念品回家。那位画家描绘孤独的方式——人们待在一起,但心不在一起,各自看着不同的方向——它吸引住了我,真的。”
“你搬出去以后住在哪儿?”
“一个好地方。”她说得很有信心。她靠着我在沙发上坐下,一条长腿叠起来垫在底下,咖啡杯搁在另一条腿的膝头。她穿着去阿姆斯特朗酒馆时的那条酒红色牛仔裤,上身是柠檬黄的毛衣。毛衣底下似乎什么都没穿。她光着脚,脚指甲和手指甲一样涂成茶色波尔图酒的颜色。她本来穿着家居拖鞋,但坐下前先把它们踢到了一旁。
我欣赏着她双眼的湛蓝色,方形切割的戒指的碧绿色,视线不由自主地落在地毯上。有人似乎选取了那两种颜色,用打蛋器把它们搅在一起。
她吹了吹咖啡上的热气,喝一小口,俯身把杯子放在咖啡桌上。她的香烟摆在那儿,她拿起来点了一支。她说:“我不知道你对钱斯说了什么,但他似乎对你印象很深。”
“我不知道为什么。”
“今天上午他打电话来,说他要过来一趟,他敲门的时候,我挂着门链,但不知道为什么,我知道我没必要害怕他。有时候你就是会凭直觉知道事情,你明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