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伍德赛德?”
“不,伍德赛德是因为其他事,但她百分之百有个男朋友。他买了一件貂皮夹克送给她。”
钱斯叹了口气:“我说过了,那是染色兔皮。”
“我知道那件染色兔皮的,就挂在她衣柜里。”
“所以?”
“她还有一件短夹克,养殖貂皮。我第一次和她见面时她穿的就是这件,她去银河都会酒店送命时穿的也是这件。它在警察广场一号的保管箱里。”
“它在那儿干什么?”
“它是证据。”
“什么的证据?”
“天晓得。我找到这东西,追查它的来路,和把它卖给金的人谈了谈。记录中的买家是她,单据上写的是她的名字,但有个男人陪着她,从口袋里摸出现金付账。”
“多少钱?”
“两千五。”
他想了想。“有可能是她私藏的水费,”他说,“很容易的,一周几百块,你知道的,她们肯定会私藏一点。我不会发现。”
“钱斯,付钱的是那个男人。”
“也许金把钱给他,让他付账。就好像女人在餐馆里把钱塞给男人,让男人去买单,免得面子上过不去。”
“你为什么就这么不肯接受她还有个男朋友呢?”
“妈的,”他说,“我根本不在乎,事实上该怎样就怎样,我只是没法相信,就这么简单。”
我没逼问下去。
“有可能是嫖客,而不是男朋友。有时候嫖客会希望能假装他是个什么特殊朋友,他不需要花钱,他情愿给她礼物,而不是现金。也许他只是个嫖客,而她敲了他一件毛皮夹克。”
“有可能。”
“你认为他是她男朋友?”
“对,我就这么认为。”
“而他杀了金?”
“我不知道金是谁杀的。”
“而杀死她的凶手想让你扔下这件事别管。”
“我不确定,”我说,“也许杀人和男朋友毫无关系,也许是个变态佬,而警察正好希望能这么结案,也许男朋友只是不想被拖进任何调查。”
“他和事情无关,想置身事外。你是这个意思?”
“差不离吧。”
“我说不准,哥们儿,也许你确实该放手。”
“放弃调查?”
“也许你应该。有人警告你,妈的,你不想因此被干掉吧。”
“不想,”我说,“当然不想。”
“那你打算怎么办?”
“现在我想搭地铁去皇后区。”
“伍德赛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