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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面纪(第5页)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咱们这种人,就只适合在天塌下来的时候守在一起,是不是?回头天又支棱起来,咱就接茬吵架,接茬离婚。我说,齐南雁,衣服还没穿好呢,你可不可以不要这么扫兴?

那就不说这个了。我问你,那天,你为什么不出城?

我为什么要出城?孤魂野鬼,就算逃出去了,又有什么意思?你记不记得电视上那哥们儿,在两座城市之间的高速公路上来回跑,哪头都不收留他。

我现在觉得,你没走成,还是比走了要好一点儿。也许是好很多。

2。第十三天

那些人又在物资配给群里撒传单。我们正在分压缩饼干呢,突然就有带动画的标语落下来,?脸问你:要猫权,还是人权?你想象不出他们有多能扯。从剑齿虎开始,把猫科动物跟灵长类的世仇整个捋一遍。蝙蝠和鹿什么的,那都离咱们太远,他们瞧不上。只有猫——带着家族使命忍辱负重,潜伏在千家万户——你还别说,那套说辞全须全尾的,还挺像那么回事儿。

你忍一忍,当他们不存在。我是忍不下去,早就退了那个群。

可是退了这个,还能到哪里去?现在有哪个群不在吵架?有多少道理在天上飞?你飞你的我飞我的,哪儿跟哪儿都不挨着。

人类是一盘散沙,需要一个共同的敌人。病毒那玩意儿,他们看不见摸不着的,怎么打?猫不大不小,伸手可及,最合适。

别他们他们的。人类不是他们,是我们。

好吧——我们。我猜,我们人类的如意算盘,就是天上掉下一头奶牛,还有一个挤奶工——必须是女的,长得顺眼,凯特·温斯莱特那种型号的。这样一来,那个叫詹纳的英国人就能多看她两眼,有兴趣多听她说两句家常话。聊着聊着,就把牛痘的秘密给聊出来了。我们人类,跟传染病斗了上千年,也就只有这一场,堪称完胜。

可是,如果没有奶牛没有温斯莱特怎么办?病毒就跟你软磨着硬泡着,你一巴掌下去拍不死它,它换件马甲从后门溜出去,在地球上绕一圈,一个月就转回来。问题在于,你不可能同时把世界上的每一道门都关死。

从历史的角度看——

又是历史的角度。

除了历史,我们手里还有什么?我在打一个游戏,《罗马帝国兴衰史》。千算万算,没有把鼠疫和天花——那会儿叫什么盖伦瘟疫——给算进去,哗啦一下积分就清零了。我去找书看,那年头是实打实地清零,人口一清就是几百万。你猜起因是什么?不过就是罗马人打了胜仗,从别人城里卷走一大堆战利品,病毒跟着金银珠宝一起回了家。

可怜的——我们人类。

可是你们人类很快就学会了使用它。也就隔了几百年吧,有一支军队攻打一座城,围城围了一半,自己倒快要被鼠疫清零了。你猜怎么着,他们想了一招,把自己人的尸体绑在弓弩上,愣是一箭一箭射进城里……

天哪,这算生物武器?

最早的生物武器。效果很显著。结局?当然是反败为胜。这法子后来屡试不爽,征服异族最快的办法,就是带着先进的武器和陌生的病毒一块儿去。团灭,干脆得很。你们——我们——还是说咱们人类吧,总会胜利的。两军对垒,打到最后,耗到你全军覆没,我这里哪怕只剩一个人,也是我赢了。

道理是这个道理,但是——他们——我是说咱们——要是都懂这个道理……

(做了一杯咖啡的时间)

竟然还有豆子——你囤了多少?

没多少。最后几粒曼特宁豆子都在里面了,剩下的都是速溶,还能撑个把月。明天开始定个量吧,一天不能超过一杯,下礼拜两天不能超过一杯。

你就没想过,也许我们都活不过囤的这些东西?

没想过。想也没用。从文学的角度看——

好吧,终于轮到了文学。

怎么说呢,小说家的态度其实很不一样。笛福,就是写鲁滨孙的那个人,他更像个记者——好吧他本来就是个记者。他的空间感不错,如果让他用写《瘟疫年纪事》的方法来写我们现在的生活,我想他对我们本人的兴趣也许还不如对我们的房子更大。他会先画一张城市地图,精确记下每栋房子的位置。只有他,会在我们天井的猫洞上做一个标记。他会强调隔离的必要性,同时又对我们充满遥远的、抽象的同情。

所以这位笛福先生,经历过伦敦的鼠疫大暴发?那不还是得回到历史的角度看嘛,我记得那是十七世纪。

伦敦瘟疫时他只有五岁。小说家都是骗子。他扮演了一个当年在伦敦满大街溜达,亲眼目击全过程的幸存者。他说十万人被一扫而光,而我还活着。我简直可以想象他说这话时的表情。像电影里的超级英雄,浑身长满了塑料的那种。他写得很好。每一个字都像是亲眼所见的那样生动。从此,他伪造的这份回忆录,本身就成了历史的一部分,成了灾难叙事的样本。比如加缪。加缪先生写《鼠疫》里的大场面,基本上就没跳出过笛福先生的框架。

你是说,加缪是抄的?

那可不能这么说。加缪在笛福的灾难片框架里加了个西西弗斯式的救灾小分队,格局就不一样了。人性顿时就有了光辉的一面。不过,我觉得吧,加缪和笛福要是穿越时空狭路相逢,可能会话不投机。加缪会觉得笛福太粗糙太功利;笛福呢,会觉得加缪太装。加缪说:“也许有那么一天,为了教训人类,鼠疫还会唤醒老鼠,并让它们死于一座幸福的城市。”你猜,笛福听了会是什么表情?

猜不出。不过我倒是挺想看他们掐一架的。从科学的角度看,瘟疫也不是一点儿好处都没有。据说黑死病幸存者有一定程度的基因突变,人类也许一直都在被病毒推动着进化……从历史的角度看,瘟疫还成全了宗教——

这样说的话,从文学的角度看,瘟疫成全了爱情。

好吧,连我都看过。《霍乱时期的爱情》?

所以你也承认我们是爱情?

哈,我那是,引用,不对,借代。总而言之,那是马尔克斯在说话,不是我。

从你们文学的角度——我听到的都不是好词儿。小偷,骗子,至少也是装腔作势。

照这个逻辑,那还有教唆犯。我是说《十日谈》。

就是那本教人寻欢作乐的?

岂止寻欢作乐?那是狂欢。在瘟疫蔓延的时候狂欢。你知道吗,我这几天就把这本书的第一章来来回回看了三遍。薄伽丘那种没心没肺的写法,居然把我看出了一脸眼泪。你想啊,佛罗伦萨城里瘟疫横行,前面写了好几页尸横遍野,说连骨肉至亲都因为惊恐而彼此隔绝,形同陌路。突然就看他一个掉头,冒出一群俊男美女,集合起来出城去。城外也是莫名其妙,平白无故就有座伊甸园在等着他们。台布是雪白的,玻璃酒杯像银子般闪着光,到处点缀着金雀枝的花朵。他们什么也不用做,只要把故事一个接一个地讲下去,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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