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烟花。
周边很多的酒吧夜店,奢侈品商店的灯光亮如白昼,人们陷入迷醉和狂欢。
其中一处聚集了一大群人,徐雨桐拉着江千城的手,好奇地凑上前,发现是群跳街舞的人。
在他们当中,还有一个现场乐队,乐手们正在调音,一副要临场演唱的架势。
“千城,你可以上去唱一首歌吗?”
“我?”江千城一愣,“不好吧?这么多人。”
如果被认出来了,到时候怕很难收场。
“我好想听你唱乐队哦。”
见徐雨桐眼中溢满了期待,江千城猛然想到雪莉以前曾说过想有朝一日看自己的演唱会。
还记得,她说她要坐在最好的VIP座位。
回忆到这儿,江千城眸色柔软,“如果你想听我唱的话,那我就唱给你听。”
上台之前,他先戴上了墨镜,又故意把连衣帽往头上一戴。
走到拿麦的主唱前,他和主唱说了两句话,对方很通情达理,“可以啊。”
“唱给女朋友听的吗?”那主唱好奇地又问,“想唱什么情歌?”
江千城笑了笑,“《Take。my。hand》!”
旁边的贝斯、键盘手们都很诧异,“会唱摇滚?”
“我试一试。”江千城的态度很是谦虚。
可当音乐响起,他就像换了个人。
调整好麦克风的高度,江千城背着电吉他,骨节分明的指节移动到琴弦上。
伴随着一阵喧闹狂野的电吉他音,江千城吼道:“Hey!Hey!嗨起来!”
那是令人的血压飙升的嘶吼,声音好听到让人忍不住跟着尖叫疯狂。
几乎在一瞬间,所有人的身体如同过电般,身体里每个细胞都在叫嚣乱颤。
即使没有其他乐手的伴奏,单独靠江千城的嗓音,加上华丽的电吉他,也激动人心。
吉他声很快,越来越快,现场的震感,让人觉得心脏病都要发作一般。
乐声震得徐雨桐的耳朵发麻,当江千城唱出第一句英文时,她觉得浑身起了鸡皮疙瘩。
“Sometimes。I。feel。like。everybodys。got。a。problem。”
(有时候我觉得所有人都有一个问题)
“Sometimes。I。feel。like。nobody。wants。to。solve。them。”
(有时候我觉得没有人想解决这些问题)
“I。knole。say。were。never。go。”
(我知道人们说我们永远不可能成功)
“But。I。knet。through。th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