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高思国
2009年10月20日,上午,9点。
距离我越狱逃出肖申克州立监狱,遭受全美通缉已过去了整整一个月。
阿尔斯兰州地方法院。
又回到这熟悉的地方,曾经站在法庭的被告席上,面对陪审团成员鄙夷的目光,接受检察官刻薄奸诈的提问,听着那些唇枪舌剑的辩论,最终却听到自己有罪的判决。
今天,我不是被告,而是一个上诉者。
老法官再度见到了我,这回他的表情极其复杂,最后露出一丝微笑,紧紧握着我的手说:“高先生,我很抱歉,七个月前没有给你公正的判决,但请相信,我和陪审团都并无恶意,因为当时并未发现这些重要证据。对于你在监狱中失去自由的痛苦,我感到非常遗憾并深表同情。现在,你真正自由了!”
然后,老法官低头签署文件,代表阿尔斯兰州上诉法院,撤销对我的一切指控,正式宣告我被无罪释放。
十三个月的噩梦,终于画上一个惊叹号式的句号。
我拿起文件深深吻了一下,回头拥抱着莫妮卡——不敢当着别人的面吻她,谁都知道我们是堂兄妹关系,绝不能当众过分亲昵。
然而,她的眼泪打湿了我的衣领,这十三个月也是她的噩梦。
三周之前,我们奇迹般地发现了Mary以及她摄下的那段关键录像。当天,莫妮卡就带着Mary去警察局报案,而我则悄悄躲回莫妮卡租的房子,因为如果我此时出现在警局,毫无疑问会被立刻押送回监狱。记录杀人视频的内存卡被我做了几十件备份文件,其中一份由莫妮卡交给警方,还有一份寄给审理我案件的老法官。
Mary的出现震惊了整个警局,她付出惨重代价保存下来的录像也让当初负责常青案件的探长目瞪口呆——他不相信居然另有凶手,在我赶到之前就杀了常青。警方请来专家鉴定视频,确认并非伪造,画面中被捅死的正是常青,穿着被警方发现时的衣服。视频所拍到的凶杀房间,是常青遇害的现场,就连墙上时钟也可辨认,正是警察抓到我之前12分钟。
通过调查2008年9月到10月的全部案件,显示当年9月30日晚上,在马丁路德市郊外荒野,发现一具轻微腐烂的无名女尸。尸检显示死者年纪二十出头,被人扼住咽喉窒息死亡,并确定发现尸体的郊外并非凶案的第一现场——凶手是在别处作案,再把死者抛弃在郊外。凶案发生已经一年,却没有任何线索,死者身份至今也未被查明。幸好警方还保存着死者的DNA样本,经过联系南卡罗莱纳州的警方,并与Mary的DNA进行比对,确认死者就是Mary的姐姐Jenny!
至此,Mary的所有证词都已得到证明。
警方迅速重新调查凶案现场——两个现场,仅仅隔着一条马路,窗户却面对面。警察在晚上做了实验,确认拍摄视频的位置和角度,正是站在Mary的窗口。
如果对面房间卧室开着灯,就可以把全部杀人场面拍得一清二楚。
这次探长终于变聪明了,通过最新掌握的关键证据,推导出案发当晚真相——凶手就是那个光头的中国人,显然是职业杀手,比我提前15分钟来到现场,因为戴着白手套,现场没有留下他的指纹。他干净利落地捅死常青,却意外发现在对面窗户里,有个年轻女子拿着摄像机!
凶手迅速清理现场痕迹,跑到对面大楼——紧接着我就来到这里,如果再早几分钟,说不定会在楼下碰到他——可见是精心策划的,每一分钟都算得清清楚楚。再回到对面的公寓楼,凶手撬开513房门,不由分说地杀害了Mary的姐姐Jenny。因为杀死常青之后,他只看到对面窗户里Mary一个人,而Jenny与Mary姐妹俩长得很像,远距离看简直没什么分别。凶手根本不会想到,还有个妹妹藏在这里。他检查了摄像机,看到里面的杀人场面,但没发现其他人的影像。凶手认定只有她一个人,房间里Mary的物品也可以证明,这是个单身独居的女孩——Jenny代替妹妹葬送了性命。
但他还面临另一个问题,怎么处理尸体。不能把尸体留下来,否则警方会联想到对面的谋杀案。但这时马路对面来了许多警察,如果把尸体运出去,一定会被人发现。他索性拉紧窗帘,在房间里藏身了一个夜晚,却没察觉真正拍摄录像的Mary以及一个备份的内存卡,就躲在他身边的壁橱里——这个夜晚对Mary与杀手两个人来说,都是惊险无比。
直到第二天清晨,对面的警察都已撤离,他才悄悄带着Jenny的尸体,还有记录杀人过程的摄像机,离开了这栋公寓楼。即便被人看到也不怕,他可以装扮成死者的男友,架着酒醉的女友出门,没人会多管闲事怀疑的。最后他将死者拖上汽车,抹掉一切身份标志,开到附近的荒野弃尸——就算被警察发现,也不过是一具无名女尸。
当所有的证据链都已建立,莫妮卡雇了一位新律师,确定成功率万无一失之后,才向阿尔斯兰州上诉法院提交重审申请。
提交上诉申请的同时,我也来到法院投案自首。
一时之间,我成为轰动全美的人物——警方认为我早就死在了荒野,如果侥幸逃生,肯定已潜出阿尔斯兰州,但他们无论如何都想不通,我成功越狱超过一周,竟然还敢留在马丁路德市。
首先,我能够逃出戒备森严的肖申克州立监狱,本身已是一个传奇;其次,可以在没有地图和GPS的情况下,独自穿越数百平方英里的荒漠,简直是超越人类极限的奇迹;最后,在定案超过半年之后,找到一年前的凶案录像,证明自己清白无辜,再大大方方地投案自首,这样的智慧和勇气也令人难以想象。
然而,典狱长德穆革听说我还活着,迅速带着大队人马赶到法院,要求亲自将我押解回肖申克州立监狱——他已对我恨之入骨,发誓要对我进行狠狠的惩罚。他至今仍没搞懂我是如何越狱的,上对州长下对囚犯丢尽颜面,很可能会葬送掉得来不易的乌纱帽。
但是,老法官在看过新的证据之后,拒绝了德穆革的押解请求,反而同意了我的律师的申请,当天便准许我交保假释,对我的通缉令也一并撤销!
我说过我不会再回到肖申克州立监狱,果然只在法院停留了六个小时便获得法律保护的自由。不用戴假胡子和大墨镜了,可以大摇大摆地回到阳光下,面对全美各地飞来的记者——关于我究竟如何越狱成功,也是媒体最最关心的问题,我却三缄其口不愿透露。有记者悄悄塞给我十万美元,想要买到越狱细节的独家消息,也被我义正词严地拒绝了。
因为在走出法院之前,我与法官达成协议,为保证不再出现类似事件,绝对不向外界透露越狱细节。狱警很快将前往甘泉山谷,寻找童建国的尸体。那位印第安人狱警阿帕奇,在我越狱之后就失踪了,至今下落不明。
我和莫妮卡躲开记者,终于回到她租的房子。假释期间我不能离开马丁路德市,只能在此深居简出,每天听律师过来汇报,处理我的法律事务。莫妮卡从天空集团总部调来八个保镖,悄悄安插在街区四周,确保我们的安全和隐私。
经过十几天的司法程序,老法官终于签署文件,撤销了对我的所有指控。
此刻,我在莫妮卡和律师的陪同下,走出阿尔斯兰州地方法院,回到灿烂的秋阳之下,对着碧蓝的天空深呼吸,伸开双手,如在十字架上的赎罪。
律师问我是否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阿尔斯兰州司法当局的赔偿。我笑着放弃了索赔权利。并非我忘记了自己的苦难,也不是真的宽恕了决定我有罪的人们,而是我觉得真正的罪恶仍藏在黑暗中,不是那个光头的职业杀手,而是躲在幕后策划的人——假设真的是个“人”。
他(她)究竟是谁?
为什么要陷害我?通过杀死常青将我送入监狱,一石二鸟,其心可诛!但他(她)的计划如此完美,精确到了每一分钟,考虑到了每一个细节,编织成一个密密麻麻的网,就等着我自投罗网!
可惜,他(她)没有计算到Mary的窗口,更没有计算到可怜的Jenny,终于留下了一个小小的缺口,让我抓着备份的内存卡脱身而去。
这是命运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