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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头叫缅因州的熊(第1页)

第一章一头叫“缅因州”的熊

父亲买熊的那个夏天,我们都还没有出生,甚至还没有被怀到母亲的肚子里:老大弗兰克没有;最闹腾的老二弗兰妮没有;老三我,没有;更别提老四莉莉和老五艾格了。我的父母生长在同一个小镇,从小就认识,但父亲买熊那会儿,他们还没有“结合”——弗兰克总爱用这个词。

“还没有‘结合’,弗兰克?”弗兰妮老爱取笑弗兰克。弗兰克虽然排行老大,但我觉得弗兰妮总把他当毛头小孩对待。“弗兰克,你是说,”弗兰妮说,“他们还没有上床打炮?”

“爸妈那个时候尚未圆房。”莉莉有一次这么说。尽管莉莉比我们小,只比艾格大一点,但她说话办事一板一眼的,倒像我们的大姐姐——弗兰妮一看莉莉这架式,心里就高兴。

“圆房?”弗兰妮说。我不记得那时弗兰妮到底多大,但艾格那时肯定还很小,不适合听弗兰妮说这样的话。“老爸买下那头熊之后,爸妈才明白了性那档子事儿。是那头熊让他俩开了窍——那小畜生,天生一个坏胚子、风流种,对着树**,自己玩自己,还想强奸狗狗。”

“它不过偶尔抓咬狗狗,”弗兰克带着厌恶的语气说,“可没有强奸狗狗。”

“它想强奸来着。”弗兰妮说,“别说你不知道。”

“那是爸爸的说法。”莉莉插嘴道。她的语气也带着一丝厌恶,但与弗兰克的厌恶对象略有不同:弗兰克厌恶的是弗兰妮;而莉莉厌恶的是父亲。

于是只好由我——五个孩子,我排行老三,恰好在中间,我可不像他们那样脑子一根筋——来澄清事实,或者说,尽我可能来澄清事实。在我们这个家里,大家最喜欢讲的故事就是父母的罗曼史:父亲是怎么买的熊,父亲和母亲是怎么相爱的,然后,又是怎么一口气生下了弗兰克、弗兰妮和我的(“砰,砰,砰!”弗兰妮总爱这么说);稍微喘口气,他们又有了莉莉和艾格(“就像吹泡泡。”弗兰妮说)。这些都是我们小时候常听父母讲的故事,也是我们长大过程中相互之间又讲了不知多少遍的故事——都发生在我们还不记事的时候,所以我们只能听父母讲,而他们的讲法总是在不断变化。通过那些我们记事前发生的事情,我更清楚地了解了我的父母——那些事比我记事之后发生的事更有意义,因为我记事之后的这些事,当然受到了他们起起落落的生活经历的影响,反而不一定那么真实了,我对这些事情的看法也总是起起落落。但是,对于父亲买熊的那个著名的夏天,对于父亲母亲传奇般的相爱经历,我的看法倒是与他们惊人的一致。

当父亲结结巴巴地给我们讲起那个故事,当他的说法与以前不一致,或者去掉了我们最爱听的段落时,我们就会像凶猛的鸟儿一样一齐向他乱叫。

“不是你这会儿在骗人,就是你上次说了谎。”弗兰妮会对父亲说——我们几个兄弟姐妹当中,就数她说起话来最不留情面。父亲只是摇头,一脸的无辜。

“你们难道还不明白?”他会这样问我们,“你们的想象力太强,胜过了我的记忆力。”

“去,叫妈妈来。”弗兰妮会向我发号施令,一把将我推下沙发。或者,弗兰克把坐在他腿上的莉莉抱下来,低声对她说:“去,把妈妈叫来。”我们疑心父亲在瞎编乱造,所以要叫母亲来做证,辨个是非。

“你故意把最刺激的部分省掉了。”弗兰妮指责父亲,“你是不是觉得莉莉和艾格还太小,听不得这些上床胡搞的事?”

“哪有什么上床胡搞的事。”母亲总是这样说,“那个时候不像今天这么自由,这么开放。要是哪个女孩到外头与人过了夜,或一起过了个周末,连她的同伴都会骂她浪女,或更难听的词;从那以后,真的没人会理她了。‘她只好找同类去混了。’我们常这样说。还有这样的说法:‘你是什么人,就找什么人。’”弗兰妮——不管是八岁、十岁、十五岁,还是二十五岁——听到这里,总是翻翻白眼,用胳膊肘撞我,或者挠我胳肢窝。我不甘示弱,也挠她的胳肢窝,她却大叫:“变态!**自己的姐姐!”弗兰克——不管是九岁、十一岁、二十一岁,还是四十一岁——总是讨厌弗兰妮肆无忌惮地讲性,更讨厌她动手动脚地示范。弗兰克会立刻对父亲说:“不说那个了。说说那辆摩托车吧。”

“不行,继续讲性。”莉莉对母亲说——这话干巴巴的,毫无幽默感。这时,弗兰妮就会把舌头伸进我的耳朵里,或者舔着我的脖子弄出放屁似的噗噗声。

“好吧,”母亲说,“男男女女在一起的时候,我们可不能随便谈性。搂搂抱抱是有的,动作也有重有轻,一般也是在汽车里。总归可以把车子停到隐蔽的地方。当然,还有很多泥路,那里人少,车也少——那时的车子也不像现在的这么小。”

“这么说,想躺就躺,想趴就趴啰。”弗兰妮说。

母亲对弗兰妮皱起眉头,依然坚定地说出自己对那个时代的看法。她说的都是大实话,但说得太无趣——她的说话方式与父亲没法比。我们总找母亲来核实父亲讲的故事是否属实,但找一次后悔一次。

“最好还是叫老爸继续讲下去。”弗兰妮说,“老妈太一本正经了。”弗兰克皱起了眉头。“噢,你自个儿玩儿去吧,弗兰克,那样你更自在。”弗兰妮对弗兰克说。

弗兰克的眉头皱得更紧了。过了一会儿,他说:“如果你一开始就要爸爸讲摩托车的事,或者其他具体的事,你就会从爸爸那里听到更好的故事,而不像现在这样笼统地讲什么衣服、习俗、性习惯,没意思。”

“弗兰克,你倒说给我们听听,什么是性?”弗兰妮说。幸好,父亲的一句话及时救了场。他用梦幻般的声音说:“我可以告诉你们:这样的事今天不可能发生。你也许认为你们现在更自由,但是规矩也更多。熊的故事不可能发生在今天。现在不可能让熊自由走动。”那一刻,我们沉默不语,都忘了斗嘴了。父亲讲故事的时候,连弗兰克和弗兰妮都能静静地坐在一起,坐得很近,相互碰着身体,不再斗嘴打闹;甚至连我也能坐到弗兰妮跟前了,可以让她的头发掠过我的脸,让她的大腿抵着我的大腿。好像父亲一说话,我的心思就抛开弗兰妮了。莉莉静静坐在弗兰克的腿上,跟死人似的一动不动(只有莉莉才能做到)。艾格还太小,耳朵里还听不进去这样的话,更不用说理解了,但也能安静地坐着,不哭不闹。即使弗兰妮将他抱在怀里,他也能做到一动不动;每当我把他放在我的腿上,他就会呼呼睡去。

“那是一头黑熊,”父亲说,“重四百磅[1],脾气暴躁。”

“美国熊[2]。”弗兰克喃喃地说,“脾气不好。”

“是的,”父亲说,“不过大多数时候还是很温驯的。”

“这头熊太老了,老得不成样子了。”弗兰妮虔诚地说。

这通常是父亲的开场白——我记得父亲第一次给我们讲这个故事的时候,就是以这句话开始的。“这头熊太老了,老得不成样子了。”当时,我坐在母亲的腿上,我记得我的感受永远定格在这个时间和地点上了。弗兰妮挨着我坐在父亲的腿上,弗兰克盘着腿,独自坐在破败的东方地毯上,身体挺得直直的。在他身边的是我们家养的第一只狗,名叫“索罗”(它老放臭屁,有一天被安乐死了)。“这头熊太老了,老得不成样子了。”父亲就这样开始讲。我看着这只又呆又可爱的拉布拉多犬,只觉得它在地板上慢慢长大了,变成与熊差不多大的样子,然后一副老态,浑身臭烘烘的,狗毛蓬乱不堪,歪斜在弗兰克身边。我眼睛一眨,它又变成了一只狗(但“索罗”绝不是“一只狗”而已)。

那是第一次,我不记得有莉莉和艾格在——他俩一定太小了,即使在,也跟不在一样。“这头熊太老了,老得不成样子了。”父亲说,“它的两条腿撑不了多久了。”

“可它也只有这两条腿啊!”我们大声喊道——这是我们习惯性的反应——弗兰克、弗兰妮和我都把这话熟记于心了。等莉莉和艾格听惯了这故事,他们也会与我们一起这样喊。

“这头熊都懒得再给人表演节目了。”父亲说,“只是做做样子而已。它最喜欢的一样东西,就是那辆摩托车。所以,我买了这头熊,同时也买下了摩托车。这样一来,它就肯离开它的驯兽师,跟着我来了。对它来说,摩托车比驯兽师要重要得多。”

后来,弗兰克轻轻戳了一下莉莉的身体,莉莉就会发问——她已经被他训练有素了:“这头熊叫什么名字?”

于是弗兰克、弗兰妮、父亲和我就齐声喊道:“‘缅因州’!”这只笨熊就叫这个名字。一九三九年夏天,父亲买了这头熊,连同那辆带着自家加装的挎斗的一九三七年产的印度摩托车——共花了他两百美元,外加一箱子他最好的夏装。

那年夏天,我的父亲和母亲都是十九岁,他俩都生于一九二〇年,同在新罕布什尔州的德瑞镇长大。在成长的那些年里,他们或多或少相互疏远了。可是他们终于在他乡相遇,让他们自己都吃惊不已——美妙的故事都是这么开始的。他们两个人竟然都跑到一个名叫“海边的阿布史诺特”的度假酒店去打暑期零工了!对他们来说,这可是远离家乡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因为缅因州与新罕布什尔州相距太遥远了[3](在那个时候,他俩都这么想)。

我母亲做房间服务员,也干端盘子的活儿,不穿制服,只穿自己平常的衣服,从帐篷底下端出鸡尾酒,送到参加草坪聚会的客人手里(参加草坪聚会的客人是高尔夫球手、网球手和槌球手,还有从海上比赛归来的水手)。我父亲在厨房打下手,帮客人拿行李,整理高尔夫球场轻击区的草坪,还要确保网球场上的白线鲜明、笔直。另外,他还负责搀扶那些从船上下来步履不稳的人(这些人本来就不该上船)安全登上码头,不让海水弄湿他们的身体。

他们打这份零工,当然都是经过各自家长同意的,但是,在他乡不期而遇,还是让他们觉得难堪不已。这是他们离开家乡独自外出的第一个夏天,毫无疑问,他们把这个豪华的度假胜地想象成一个可以展示自己魅力的地方——在这个没有一个人认识他们的地方,他们可以让自己变得更加光鲜亮丽一些。我父亲刚从一所私立男校毕业,他收到了哈佛大学的秋季入学通知书。他知道自己要等到一九四一年的秋天才能去上学,因为他必须先打工挣钱,为自己挣到足够的学费。在一九三九年的这个夏天,在“海边的阿布史诺特酒店”,我父亲本来只想让客人们和酒店的同事们知道他马上要去哈佛上学。但是,因为我的母亲也来了,她了解他的实际情况,所以,我父亲只好对他们实情相告。只要挣到足够的学费,他就可以立刻上哈佛;当然,考上哈佛,本身就是一个不小的成就,新罕布什尔州德瑞镇的乡亲们听说他被哈佛大学录取,都吃惊不已呢。

我父亲名叫温斯洛·贝瑞,是德瑞中学的橄榄球教练的儿子,但他并不属于教师子弟。他是“运动员”的独子,他的父亲——大家都叫他鲍勃教练——不是哈佛出身,大家也不相信他能生出个将来能上哈佛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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