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祖母在生我父亲的时候,因为难产,死了。那时我祖父刚刚三十二岁,带着他的儿子从艾奥瓦州来到了东部地区。无论作为单身汉,还是第一次做父亲,这个年纪都有点大了。他来这里,是为了给他的儿子寻找受教育的机会的,为此他将自己的全部本事都贡献出来了。他将自己的一身体育才能,卖给了当地最好的一所预备学校,以换取他儿子将来在这所学校读书的机会。其实,德瑞中学算不上一流名校。
德瑞中学曾想过与埃克塞特或安多弗等名校一争高下。二十世纪初,它在无奈之下不得不做出妥协,由此也便决定了自己的未来。这所离波士顿不远的学校,那时录取了被埃克塞特和安多弗淘汰下来的几百个男生,还录取了一百多个哪个学校也不想收的男生。德瑞中学的课程是相当标准和严格的,受雇来这里教书的大多数教师都不一定吃得消,因为这些教师中的大部分也是被其他学校挑剩下的。不过,话要说回来,即使在新英格兰地区的预备学校里属于二流,德瑞中学也比这一地区的公立学校不知好了多少倍,更比德瑞镇的唯一一所公立高中好得多了。
德瑞中学是那种愿意做交易的学校,比如,它就与橄榄球教练鲍勃·贝瑞做了一桩交易,于是鲍勃得到了一份微薄的薪水,以及一个承诺:等他的儿子温[4]·贝瑞长大,就可以入校就读(而且免费)。鲍勃教练和德瑞中学都不曾料想的是,我父亲后来竟成了一个多么出色的学生。哈佛大学第一轮就录取了他,只不过没有得到奖学金。假如他毕业的中学不是德瑞,而是别的名校,他就可能得到拉丁语或希腊语专业的奖学金;父亲觉得自己有语言天赋,起初就想主修俄语。
我的母亲(因为是个女孩)永远也上不了德瑞中学,她上的是私立女子中学,也在这小镇上。这也是一所二流学校,不过比公立高中强些,镇上的父母如果不希望自己的女儿与那些乱七八糟的男孩子接触,这是唯一的选择了。德瑞中学有宿舍,95%的学生是寄宿生,而汤普森女子中学不一样,这是一所私立走读学校。我外公外婆的年纪比鲍勃教练要大,他们希望自己的女儿只与德瑞中学的男孩交往,不要与镇上其他乌七八糟的男孩有来往——我外公是德瑞中学的退休教师(大家都叫他“荣休拉丁语教授”),我外婆是马萨诸塞州布鲁克林的一个医生,她母亲把她嫁给了一个哈佛小子;我外婆希望她的女儿也能有同样的命运。尽管我外婆从来没有抱怨过那个哈佛小子把她带到了乡下,远离了波士顿的社交圈,但是,如今她心中却抱有这样的希望:让自己的女儿结识从德瑞中学出来的一个像样的男孩,以便有机会让我母亲重回波士顿。
我的母亲名叫玛丽·贝茨。她知道,我的父亲温·贝瑞并不是她母亲心目中的那个理想的德瑞中学男孩。上不上哈佛姑且不论,他毕竟是鲍勃教练的儿子——再说了,现在又要延期上学,这与上得起哈佛、真的上了哈佛,是两码事。
一九三九年的那个夏天,我母亲对自己的未来也有了打算,但这个打算一点也不能让她开心。她的父亲,就是那位荣休拉丁语教授,得过中风,不能出门,只能在家里摇摇晃晃地走来走去,嘴里流着口水,叽叽歪歪地说着拉丁语,而他的妻子只会在一旁徒劳地叹息、哀愁。没有别的办法,年轻的玛丽只好担负起照顾父母的责任。玛丽·贝茨只有十九岁,但她的父母比大多数人的祖父母还要老,她必须尽孝心来照顾他们,即使心里不愿意,也只好放弃上大学的打算,待在家里服侍双亲。她想自己可以学学打字,在镇上找份工作。这个夏天,她找了“海边的阿布史诺特酒店”的这份工作,想借此好好体验一下外面精彩的世界,秋天一到,她就要待在家里做枯燥无味的事了。她知道,德瑞中学的男孩子会一届比一届年轻——到最后,没有哪个小伙子会看上她,将她带回波士顿的。
玛丽·贝茨从小与温斯洛·贝瑞在同一个小镇长大,但他们彼此之间没有什么交往,见面除了点个头、做个鬼脸,没有什么别的表示了。“不知道为什么,我们的目光似乎总是越过对方,看向了别处。”父亲对我们这些孩子说——直到他们远离了那个从小长大的熟悉的地方之后,才彼此正眼相看。在那个乱哄哄的德瑞小镇,还有那个同样乱哄哄的德瑞中学校园里,他们可是从来没有这样好好看过对方。
一九三九年六月,我母亲从汤普森女子中学毕业。得知德瑞中学早已办完毕业典礼放假关门了,她感到非常伤心。她的两三个“追求者”(这是她自己的说法)也已回家,她本希望他们会邀请她做毕业舞会的舞伴。镇上高中的男生,她一个也不认识。她妈妈向她推荐了德瑞中学的温·贝瑞,气得她急乎乎地跑出了餐厅。“我还不如找鲍勃教练去!”她对她母亲喊道。她的父亲,荣休拉丁语教授,睡眼蒙眬地从餐桌上抬起头。
“鲍勃教练?”他说,“那个白痴又来借雪橇了?”
鲍勃教练——别人给他起了个绰号,叫艾奥瓦鲍勃——不是白痴,但对荣休拉丁语教授来说,学校从中西部雇来的那个运动员,可不能与他们这些文化课老师相提并论。中风似乎将他的时间感彻底搞乱套了。好几年前,玛丽·贝茨和温·贝瑞还是小孩子,鲍勃教练曾到他家里借过一套旧雪橇。那套雪橇,谁都知道,一动不动躺在贝茨家的前院已经有三年了。
“这傻瓜有拉雪橇的马吗?”荣休拉丁语教授问他的妻子。
“没有,他自己拉!”我外婆说。贝茨一家人望向窗外,只见鲍勃把小温放在雪橇的驾驶座位上,背着手抓起雪橇的横档,拉着雪橇跑了起来。大雪橇滑出了满是积雪的前院,滑到了大街上,那个时候,街道还是榆树成荫的——“拉得跟马一样快!”我母亲常常这样说。
艾奥瓦鲍勃个子矮小,在参加美国十大橄榄球联盟比赛的所有正式内线球员中,算是最矮小的一个了。他曾承认自己绊倒擒住过一个带球进攻的跑卫,忘乎所以地咬了他一口。在德瑞中学,他不仅是橄榄球教练,还是铅球教练,还辅导过那些对举重感兴趣的学生。但在贝茨夫妇看来,艾奥瓦鲍勃没啥学问,不上档次:一个矮胖的大力士,长得很滑稽,头发短短的,乍一看像个秃头,有事没事就在镇上的街道上慢跑——“头顶上缠着的那条汗巾,颜色难看死了。”荣休拉丁语教授总不忘这么说。
鲍勃教练的寿命很长——我们这几个孩子现在都忘了奶奶和外公外婆长什么样了,只记得他。
“什么声音?”鲍勃住在我们家楼上的那段时间,每到半夜,弗兰克总要惊恐地发问。弗兰克听到的声音,自从鲍勃教练搬到我们家里之后,我们也常听到。那是我们的老爷爷在我们的头顶上吱嘎吱嘎做俯卧撑、呼哧呼哧做仰卧起坐呢。
“是艾奥瓦鲍勃的声音。”莉莉有一次低声说,“他想永远保持美妙身材呢。”
最后带玛丽·贝茨去参加毕业舞会的,不是温·贝瑞,而是贝茨家族的一个牧师,年纪比我母亲大很多,但还是单身一个,是他好心好意带我母亲去了。“那真是一个难熬的夜晚。”母亲对我们说,“我真是太难受了。在自己的家乡,我竟然成了个局外人。不过,那个牧师很快就做了我和你父亲结婚仪式上的证婚牧师!”
这么快就结婚?当他俩站在“海边的阿布史诺特酒店”那绿得有点不真实的豪华草坪上,参加员工见面会的时候,是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到有这么一天的。那次的见面会相当正式。男女员工各站一排,有人报出一个女孩的名字,这个女孩就从队列里出来。接着,一个男孩也应声从队列里出来,这两个人就这样见面了,好像要成为接下来的舞会的舞伴。
“这位是玛丽·贝茨,刚从汤普森女子中学毕业!她将做客房服务员,兼做招待。她喜欢航海。是不是,玛丽?”
草坪上聚集了各色人等:男服务员和女服务员、场地工作人员、球童、游艇服务员、厨房工作人员、临时工、女招待、客房服务员、洗衣工、管道工和乐队成员。交际舞非常流行,更靠南的度假胜地——比如拉科尼亚的韦尔和汉普顿海滩——在夏天吸引了不少大牌乐队,但“海边的阿布史诺特酒店”有自己的乐队,以缅因州寒冷地区特有的方式模仿着大乐队的声音。
“这位是温斯洛·贝瑞,他喜欢别人叫他温!是不是,温?今年秋天,他就要上哈佛了!”
我父亲直视着我母亲,但我母亲微笑着转过脸去——她为自己,也为我父亲,感到难为情。她从来没有注意到,他原来是一个多么英俊的小伙;他的身体与鲍勃教练一样壮实;德瑞中学又教给他如何待人接物,如何穿衣,如何塑造出波士顿人(不是艾奥瓦人)喜欢的发型。看他那样子,好像已经在哈佛上学了——不知道当年我母亲看到他这副模样,是怎么想的。“噢,我忘了当时自己是怎么想的。”她告诉我们这些孩子,“我大概在想他很有教养吧。看他的样子,这是一个知道如何喝酒又不会喝到难受的男孩,他的那双眼睛黑极了,亮极了,不管你什么时候抬头看他,你总能发现他一直在盯着你看——但是等你看他的时候,他的眼神又避开了。”
我父亲这一辈子一直保持着他的这个本事;我们总感觉他在我们身旁,感觉他一直在密切而深情地观察着我们——但是,当我们抬头看他时,他的眼睛却似乎在看别的地方,在梦想着什么,在制订什么计划,在思考什么难题,或遥想着哪个远方。即使他显出对我们的计划和生活完全视而不见的样子,他其实也在偷偷“观察”我们。那是超然与温情的一种奇怪结合——在缅因州,在灰色的大海环抱着的那块碧绿草坪上,我母亲第一次感受到了我父亲的那种超然与温情。
员工见面会:下午四点
直到那个时候,她才知道他也在这里。
见面会结束了,员工们收到通知,他们必须为第一次鸡尾酒、第一次晚宴、第一晚的歌舞活动做好准备。我母亲抓住了我父亲的目光,他就向她走过来了。
“我要过两年才能挣到钱去上哈佛。”他立刻对她说。
“跟我想的一样。”我母亲说,“我想,你能考上哈佛,也算不错了。”她马上加了一句。
“你以为我考不上?”他问。
玛丽·贝茨耸了耸肩——她父亲中风后说话含糊不清,她总也不懂她父亲在说什么,只好耸耸肩膀了事,一来二去,就养成了这个习惯。今天她戴了白手套,戴着一顶带面纱的白帽子;为了做好这第一次草坪聚会的服务工作,她是做了精心打扮的。我父亲很喜欢她精致的发式——头发完美地包裹着她的头,背后长发飘飘,前面的头发都撩到耳后,面孔清清爽爽的,用一种简单而又神秘的方式将两边的头发压在帽子下面。我父亲不禁奇怪起来,她的手怎么这样巧。
“今年秋天你打算做什么?”他问她。
她又耸了耸肩。或许我父亲透过白色面纱,从她的眼睛里看到了她的愿望:她太希望有人能将她从她想象的未来中拯救出来。
“我记得,我对他好,他也对我好,这可是第一次。”母亲告诉我们,“我们孤身一人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我们知道彼此的事情,但他们都不认识我们。在那个时候,我想,这也算得上亲密关系了吧。”
“在那个时候,哪有什么亲密不亲密的事!”弗兰妮有一次这样说,“当着情人的面,你连屁都不敢放一个!”
弗兰妮每次说话都掷地有声——我总是相信她的话,甚至她的语言都是超越她自己的时代的——好像她总是知道该朝哪个方向追赶潮流;我永远也赶不上她的节奏。
那天晚上,酒店自己的乐队模仿着大牌乐队的做派,起劲地演奏着。可是,来的客人很少,跳舞的更少;旅游季才刚刚开始,在缅因州,旺季来得慢——这里天太冷,即使是夏天,也少有暖和的天。舞厅的地面铺着油光锃亮的硬木板,这样的硬木板一直铺到敞开的门廊,站在门廊上,你可以俯瞰底下的大海。下雨的时候,他们就得给门廊搭上篷子,因为舞厅四面敞开,雨飘进来会打湿光亮的舞池地板。
这第一天晚上,乐队演奏到很晚才结束,差不多算是给员工们的专场演出了——因为到场的客人本来就很少,而大多数客人又回房间睡觉了,他们可不想在外面受冻。我的父亲和母亲,还有其他员工,就互相邀请,跳了一个多小时的舞。我母亲一直记得,舞厅的大吊灯坏掉了——暗淡的灯光在头上闪烁,不均匀的彩色斑点洒落下来,在若明若暗的光线下,舞池的地板显得很柔和、很虚幻,好像出现了蜡烛光下才有的纹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