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一九五六年圣诞快乐
我记得,在一九五六年余下的那些日子里,从万圣节到圣诞节,弗兰妮一天要洗三次澡——一直洗到圣诞节那一天才罢手,从那天起,她才重新喜欢上了自己的天然、成熟、美好的体味。在我的鼻子闻来,弗兰妮身上的气味总是那么美好,尽管有时她散发的体味过于浓烈。可是,一九五六年万圣节到圣诞节的这段时间里,弗兰妮觉得自己的体味太难闻了。所以她一天要洗好几次澡,想彻底去掉她身上的气味。
我们家又要了新罕布什尔旅馆的一间浴室作为我们的家用浴室。父亲的第一个家庭旅馆就这样开张了,我们每一个人都开始练手做生意了。母亲一直关照着尤里克太太那古怪的自尊心——她做的菜外形朴素,味道很好。尤里克太太总要指挥马克斯先生干这干那,马克斯先生就躲她远远的,老是窝在四楼自己的房间里。父亲只管朗达·雷一个人——“也不是真管”,弗兰妮总是这样说。
朗达的精力十分充沛,真是出奇地充沛。一个早上她就能一口气把旅馆所有的床铺换下来,整理好。在餐厅,她一个人可以同时伺候四桌的客人,绝不会上错一个客人的菜,也绝不会让任何客人等。到了晚上,在酒吧,她忙碌的样子让父亲目瞪口呆(除周一以外,酒吧每天要营业到晚上11点),下班前她还把所有桌子归整得井井有条,绝不耽误第二天7点客人来此用早餐。但是,等她的工作一结束,回到她的“日间休息室”,她好像不是进入了冬眠状态,就是处于昏睡之中。只要她按时做完了所有的工作,哪怕此时正是精力最旺盛的时候,她都会是一副昏昏欲睡的模样。
“为什么叫它‘日间休息室’?”艾奥瓦鲍勃问,“我的意思是,朗达什么时候回过她在汉普顿海滩的家了?我的意思是,她晚上住在这里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但为什么我们偏偏不说她住在这里的——她为什么不这么说?”
“她活儿干得不错。”父亲说。
“她住的是日间休息室。”母亲说。
“什么是日间休息室?”艾格问。好像大家都想弄清楚这个问题。
弗兰妮和我在对讲系统里监听起朗达·雷的房间,一监听就是好几个小时。监听了好几个星期之后,我们才弄明白日间休息室是怎么回事。上午10点左右,我们打开朗达房间的对讲系统,弗兰妮听到了一阵呼吸声,报告说:“她睡着了。”有时候她报告说:“她在吸烟。”
到了深夜,我和弗兰妮有时也要监听朗达·雷的动静。我说:“她这会儿或许在看书。”
“你开玩笑吧?”弗兰妮说。
实在无聊的时候,我们会一个客房一个客房监听过去,或者干脆把所有房间的对讲系统同时打开。
我们听到马克斯·尤里克的房间有静电声,透过静电声我们偶尔能听到马克斯在听收音机。我们听到尤里克太太地下室厨房里的炖锅在咝咝作响。我们知道三楼住着艾奥瓦鲍勃,于是时不时地听听他的杠铃声——我们还时不时加上几句评论,打断他的训练。比如,我们常常这样对鲍勃教练说:“快点,爷爷,再快一点!赶紧抓起那些家伙儿——的动作有点慢了。”
“这两个傻孩子!”鲍勃会这样咕哝一句。有时候,他抓起两片举重铁片,放在对讲系统前使劲一拍,让我和弗兰妮吓一大跳,我们只好赶紧捂住嗡嗡作响的耳朵。“哈!”鲍勃教练大喊一声,“这下逮到你们两个小浑蛋了,对不对?”
“3F房间住了个疯子。”弗兰妮对着对讲系统大声广播起来,“大家都要锁好房门。3F房间住了个疯子。”
“哈!”艾奥瓦鲍勃大笑一声——他依旧躺在地上推举着杠铃,或者做着俯卧撑、仰卧起坐、单臂屈伸,“这个旅馆里住的尽是疯子!”
艾奥瓦鲍勃鼓励我练举重。弗兰妮出了事之后,我深有感触,觉得应该把自己的身体锻炼得更强壮些。到感恩节的时候,我能坚持每天跑上六英里,而德瑞中学的越野跑路程只要求跑两点一五英里。鲍勃每天让我吃大量的香蕉、牛奶和橙子。“还要吃意大利面、米饭、鱼、大量的绿色蔬菜、热麦片和冰激凌。”老教练对我说。我每天举重两次,除了跑六英里,每天早上还要在艾略特公园练习短跑。
一开始,我的体重增加了。
“别吃香蕉了。”父亲说。
“别吃冰激凌了。”母亲说。
“不,不,”艾奥瓦鲍勃说,“长肌肉需要时间。”
“肌肉?”父亲说,“他身上尽是脂肪。”
“你看上去像个胖娃娃,亲爱的。”母亲对我说。
“你看上去像只泰迪熊。”弗兰妮对我说。
“继续吃。”艾奥瓦鲍勃说,“只要坚持举重和跑步,你的身体很快就会有变化的。”
我快十五岁了。在万圣节和圣诞节之间,我的体重增加了二十磅,现在我的体重是一百七十磅,但身高没长,还是五英尺六英寸。
“要吃到身体爆炸为止?”弗兰妮说。
“老兄,”小琼斯对我说,“如果我们把你的身体涂成黑白两色,再在你的眼睛周围画上眼圈,你就太像一头熊猫了。”
“很快的,”艾奥瓦鲍勃说,“你就会减掉二十磅,全身上下都变得硬邦邦。”
弗兰妮打了一个寒战,神情很夸张,还在桌子底下踢了我一脚。“全身上下硬邦邦!”她叫道。
“恶心。”弗兰克说,“太恶心了。举重,香蕉,楼梯上下跑得气喘吁吁。”早上如果下雨,我不在艾略特公园练短跑,就改在新罕布什尔旅馆的楼梯上飞奔。
马克斯·尤里克说他要往楼梯井里扔一枚手榴弹。在一个下雨的早晨,朗达·雷在二楼的楼梯平台上拦住了我。她穿着一件睡衣,一副睡眼惺忪的样子。她说:“我要跟你说,听到你跑步的声音,我就感觉好像听到隔壁房间的情侣在**。”她的日间休息室离楼梯井最近。她喜欢叫我约翰·欧。“你的脚步声我倒不介意,约翰·欧,”她对我说,“就是你的呼吸声我受不了。我不知道你是气喘吁吁得要死了,还是到**了——这么跟你说吧,真吓死我了。”
“别听他们胡扯。”艾奥瓦鲍勃说,“你是我们这个家里第一个真正关心自己身体的孩子。”
“你总得痴迷一事,坚守一生。”鲍勃告诉我,“好好练,强壮起来,到时候让他们吓一跳。”
过去是这样,现在也是这样:我的这个好身体要归功于艾奥瓦鲍勃。从那时开始,我对健身的痴迷从未中断——还有对香蕉的痴迷。
那多出来的二十磅要过一段时间才能减掉——一旦减掉,就永远减掉了。现在,我的体重是一百五十磅,一直没有变化。
到十七岁,我终于又长高了两英寸,从此再也不长了。我现在身高五英尺八英寸,体重一百五十磅。全身硬邦邦。
再过几天我就四十岁了,即使在这个年纪,我还是不忘健身。我依然记得一九五六年的那个圣诞节。现在有了漂亮的负重机,再也不用往杠铃里加举重片,不会忘记拧紧螺丝,让举重片滑到一起,挤坏你的手指,或者举重片掉下来砸到你的脚趾了。但是,无论多么现代的体育馆,多么现代的设备,只要你轻轻举几下,时光又回到了艾奥瓦鲍勃的房间——那个美妙的三楼的老房间,破旧的东方地毯上放着举重片,索罗也总是睡在这地毯上。在这个地毯上练完举重,我和鲍勃就盖上用那种死去的狗的皮毛做成的毯子。在这个体育馆里,我练了一会儿举重,那种持久的、奢侈的疼痛感开始传遍全身,这时,我的脑海里又浮现一个个衣衫不整的人,我想起了德瑞中学体育馆的马鬃垫,马鬃垫上的帆布满是污渍——我们总在那里等小琼斯完成训练。小琼斯把所有的举重片都放上杠铃,我们拿着空杠铃站在那里,等着他。在为克利夫兰布朗斯队效力的时候,小琼斯的体重是二百八十五磅,他仰卧着能举起五百五十磅的重量。在德瑞中学的时候,他没有那么强壮,但在我眼里已经足够强壮了,他为我树立了仰卧推举的榜样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