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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索罗又回来了(第3页)

弗兰妮耸耸肩,母亲也耸耸肩。

“我们一家人还是在一起。”母亲说,“你们生活的大部分时间还是与你们的家人在一起——就像现在一样。”

这一点似乎让每个人都很高兴。我们忙着看父亲从图书馆借来的书,还有旅行社的各种小册子。我们重读了一遍弗洛伊德那封简短但令人振奋的信:

你就要来了,真好!带上所有的孩子和宠物!有的是房间。中心地段。女孩子购物很便利(有几个女孩?),还有供男孩和宠物玩耍的公园。带上钱。必须重新装修——需要你的帮助。你会喜欢这头熊的。一头聪明的熊让一切变得不同。现在我们可以招揽美国客人了。我们提升了顾客档次,这个旅馆就会成为一个我们引以为豪的旅馆。我想你的英语仍然还很不错。哈哈!最好学一点德语,明白吗?记住,奇迹不是一个晚上就发生的。但是,几个晚上过去,熊也可以成为女王。哈哈!我老了——问题就在这里。现在一切都好了。我们要给那些浑蛋、那些婊子养的、那些杂种纳粹看看什么样的旅馆才是好旅馆!希望孩子们不要感冒,不要忘记给宠物打上必要的预防针。

我们家只有索罗这个宠物,它现在需要的是整修,而不是预防针。我们不知道弗洛伊德是否以为厄尔还活着。

“他当然知道厄尔不在了。”父亲说,“他也只是泛泛而论,也就是给我们提个醒。”

“一定要给索罗打预防针,弗兰克。”弗兰妮说。对索罗的事,弗兰克已经缓过劲来了,大家知道他在重新修复索罗,有时我们开几句玩笑,他也能接受了。为了艾格,他好像在一心一意重塑索罗的形象——这次要改用欢快的姿势。当然,他是不让我们目睹改造过程的。我们每次看到弗兰克从生物实验室回来,他都是很高兴的样子,因此我们期望这一次索罗真的会变得“漂漂亮亮”的。

父亲读了一本关于奥地利反犹太主义的书,想知道弗洛伊德把旅馆命名为“弗洛伊德旅馆”是不是合适。读了那本书之后,他还想知道,维也纳人是否喜欢另一个弗洛伊德。另外,他不禁想问,“那些浑蛋、那些婊子养的、那些杂种纳粹”到底指的是谁。

“我一直在想,弗洛伊德今年该多大岁数了。”母亲说。假如一九三九年弗洛伊德四十多岁,那么他们断定,他现在只不过六十多岁。但是母亲说,听他的口气,他的年纪应该更大一些。她指的当然是他信里的口气。

嘿!突然想到:你觉得将某些活动限制在某些楼层好吗?把某一类客人安排到四楼,另外一些客人安排在地下室?给客人分类,实在也难,你觉得呢?目前分为日间客人和夜间客人这两类——我不会说这两类客人住店目的“有冲突”。哈哈!重新装修之后这一切都会改变。他们不会再在街上乱挖洞了。战后恢复还得有几年,他们说。快来看这头熊吧:不仅聪明,而且年轻!我们在一起会配合得很好!“在维也纳,弗洛伊德是一个受人欢迎的名字吗?”你这话什么意思?你到底上过哈佛没有?哈哈。

“他这口气听上去不显老啊,”弗兰妮说,“但是够疯狂的。”

“只是他的英语表达不好。”父亲说,“英语是他的外语。”

于是,我们学习起德语来了。我和弗兰妮、弗兰克在德瑞中学上德语课,把课程内容录音带回家给莉莉听。母亲与艾格一起学。她先让艾格熟悉旅游地图上的那些街道和名胜的名字。

“罗伯克维兹广场。”母亲说。

“什么?”艾格说。

父亲说要自学,但他的进步很慢。“你们这些孩子一定要学会德语。”他不停地说,“我反正也不用上学,不用见那些新同学。”

“可是我们上的是一所英语学校啊。”莉莉说。

“即使这样,”父亲说,“你们用到德语的机会还是要比我多。”

“但是你要在维也纳开旅馆。”母亲对父亲说。

“我要开始想办法招揽美国客人。”父亲说,“我们要把客源优先定在美国客人上——记住了吗?”

“那最好把我们的美国英语也好好温习温习。”弗兰妮说。

弗兰克学起德语来,比我们几个人快多了。德语好像很适合他学:每一个音节都必须清晰发出来,每一个句子末尾的动词就像散弹一样,还有作为装饰的变音。所有的名词有阴性、阳性的区分,这一点也很合弗兰克的胃口。冬天快过去的时候,他开始装腔作势地用德语与我们聊天了,故意弄得我们听不懂,我们回答他的问题的时候,他总不忘纠正,最后安慰我们说,不用慌,等到了“那边”,照顾我们的事,全包在他身上了。

“噢,行了。”弗兰妮说,“这话才让我恶心。让弗兰克带我们去学校,和巴士司机说话,在餐馆点菜,接打所有的电话——天哪,我终于要出国了,我可不想什么事都靠着他!”

对搬家去维也纳这件事,弗兰克好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毫无疑问,他得到了第二次修复索罗的机会,由此信心大增。另外,他好像也真的很有兴趣研究维也纳。吃过晚饭,弗兰克大声念书给我们听,念的是维也纳历史中“最美好的时期”(弗兰克自己的说法)的故事。朗达·雷和尤里克夫妇也在一旁听着,听得很是入迷——他们知道自己去不了维也纳,也知道自己的前途未卜——新老板弗里茨来了,不知道会怎样。

给我们上了两个月的历史课后,弗兰克开始对我们进行口试,口试的范围是奥地利王储在梅耶林自杀时维也纳出现的几个人物(这个自杀事件,弗兰克很早就给我们念过,念得非常详细,念得朗达·雷都感动到哭)。弗兰妮说鲁道夫王储成了弗兰克心目中的英雄——“原因就在于王储的服装。”弗兰克的房间里挂了好几幅鲁道夫的肖像画。在一幅肖像画里,年轻的王储头发稀薄,脸上却长着长长的浓密的胡子,身穿狩猎衣,外面披着一件毛皮大衣,吸着一支与手指头一样粗大的香烟。在另一幅肖像画里,王储穿着制服,戴着金羊毛骑士团徽章,额头如婴儿般稚嫩,胡子如铁锹般锋利。

“哎,弗兰妮。”弗兰克开始出题了,“这是给你的问题。他是一位天才的作曲家,或许是世界上最伟大的风琴手,但他还是个乡巴佬——皇城里十足的土包子——他有个愚蠢的习惯,总是爱上年轻的姑娘。”

“为什么说这是愚蠢的习惯?”我问。

“闭嘴。”弗兰克说,“就是愚蠢。这是给弗兰妮出的题。”

“安东·布鲁克纳。”弗兰妮答道,“他很愚蠢,没错。”

“非常愚蠢。”莉莉说。

“轮到你了,莉莉。”弗兰克说,“谁是‘佛兰德农民’?”

“噢,得了吧。”莉莉说,“太简单了。让艾格回答吧。”

“对艾格来说太难了。”弗兰妮说。

“什么太难了?”艾格问。

“斯蒂芬妮公主,”莉莉带着疲惫的口气说,“比利时国王的女儿,鲁道夫的妻子。”

“好了,该爸爸了。”弗兰克说。

“噢,天哪!”弗兰妮说——父亲不擅长历史,就像他不擅长德语。

“谁的音乐广受大众喜爱,连农民都模仿他的胡子?”弗兰克问。

“天哪,你出的题目真奇怪,弗兰克。”弗兰妮说。

“勃拉姆斯?”父亲乱猜了一个人,我们都哼哼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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