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与弗兰妮相爱与契帕·达夫了断
爱情也漂浮——真是如此。爱情,从别的方面来看,或许也与索罗类似。
一九六四年秋,我们一家人离开维也纳飞往纽约——这次我们没有分坐两个航班。弗兰妮说,我们一家人应该始终在一起。空中小姐为棒球杆的事很是犯难,但最后还是同意父亲把棒球杆带上飞机,要他夹在两膝之间——尽管航空公司有自己的规定,但是看在父亲是盲人,也就网开一面了。
小琼斯不能来接机场接我们——他在克利夫兰的一家医院度过了他在布朗斯队的最后一个赛季。“老兄,”他在电话里对我说,“告诉你父亲,如果他能把膝盖给我,我就把眼睛给他。”
“要是我把我的膝盖给你,你拿什么给我?”我听到弗兰妮在电话里这样问小琼斯。我没听见小琼斯是怎么回答弗兰妮的。弗兰妮对我笑笑,眨了眨眼。
我们本来可以从纽约飞到波士顿去,我相信弗里茨一定会来机场接我们,还会让我们安顿在第一家新罕布什尔旅馆,他们不会收我们的钱的。可是父亲对我们说,他不想再看到新罕布什尔的德瑞镇,也不想再看到第一家新罕布什尔旅馆。当然了,即使我们回到了那里,并在那里度过余生,我父亲也是无法看到了——我们明白他话里的意思。我们谁也没有心思再去看德瑞镇,不想再去回忆我们全家人都好好地在一起的那段时光了——那个时候我们全家人的眼睛都好好的,看得清这个世界。
纽约倒是个没有任何感情牵挂的地方——弗兰克知道,莉莉的出版商会安排我们在纽约住下来,还会招待我们一段时间。
“开开心心住下来,”弗兰克对我们说,“想要客房叫餐服务,尽管叫。”知道有客房叫餐服务,父亲兴奋得像个小孩,点了他从来不曾吃的东西,点了通常难以下肚的饮料——弄得好像他以前从未住过带客房叫餐服务的酒店,好像他以前从未来过纽约,他还嚷嚷着抱怨客房服务员说的英语还不如维也纳人说得好——维也纳人当然说不好英语,因为他们都是外国人。
“这些人比你能想象到的维也纳人更老外!”父亲大声说,“SpreSieDeutsch?”他冲着电话大喊:“耶稣啊,上帝啊!弗兰克,给我们订一份像样的Fruhstuck[1],好吗?这些人听不懂我的话。”
“这是在纽约,爸爸。”弗兰妮说。
“纽约人不讲德语,也不讲英语,爸爸。”弗兰克解释道。
“那他们到底说什么语言?”父亲问,“我点了羊角面包和咖啡,他们却给我送来烤面包和茶!”
“没人知道他们说的是什么语言。”莉莉看着窗外说。
莉莉的出版商把我们安顿在第八十一大街和第五大道交叉口的斯坦霍普酒店。莉莉给他们说想住在大都会博物馆附近,我要求住在中央公园附近——我想在那里跑步。他们就安排我们住在这里。于是我每天就绕着水库跑步,一天跑两次,一次跑四圈——跑最后一圈的时候,痛苦得不行,耷拉着脑袋,四周的高楼似乎要把我压倒。
莉莉从我们住的十四楼套房的窗户往外看。她喜欢看底下潮水般的观众不断进出博物馆。“我真希望一直住在这儿。”她温柔地说。“我好像在看一座城堡变换国王。”莉莉轻声说。“你可以看到公园里树叶的变化。不管你什么时候来看我,”莉莉对我说,“你可以先绕着水库跑一圈,然后上来告诉我那水库确实还在。我不想近距离看那水库。”莉莉古怪地说,“有你向我报告那里的水质如何,公园有多少人在跑步,马道上有多少马粪——我就足够欣慰了。作家是应该了解这些事情的。”
“要我说,莉莉,”弗兰克说,“即使在这里长期租一套房间,我觉得你都是不在话下的。可是,要知道,你完全可以买一套自己的公寓。你不必住在斯坦霍普酒店,莉莉。买一套自己的公寓,可能更明智一些。”
“不。”莉莉说,“如果我住得起,我还是想住在这里。我家里的人自然能理解我为什么喜欢住旅馆。”
弗兰妮颤抖起来。她对我说过,她不想住在旅馆里。但是弗兰妮要与莉莉一起在旅馆里住上一段时间——在出版商停止支付账单之后,莉莉还要继续住在十四楼边上角落的那个套间,弗兰妮要和莉莉一起再待上一段时间。“这样你就有个陪伴了,莉莉。”弗兰妮与莉莉打趣说。但我知道,需要陪伴的,是弗兰妮。
“我需要谁来陪伴我,你是知道的。”弗兰妮对我说。
陪伴我的,是父亲和弗兰克。我和父亲要与弗兰克一起住。弗兰克在中央公园南大街找到了一套富丽堂皇的公寓。搬到那里之后,我仍然可以跑步,跑着穿过整个中央公园,为莉莉调查水库的情况,然后大汗淋漓、气喘吁吁地跑到斯坦霍普酒店,向莉莉报告水库的水质等情况,同时也向弗兰妮报个到——我趁机也瞧上她一眼。
这两个地方不会成为弗兰妮、父亲或我的永久住所,但弗兰克和莉莉就要做纽约人,准备住在中央公园附近的某个地方,不离开纽约了。莉莉这辈子就一直住在斯坦霍普旅馆了,在那里写作,在那里长大——想长到十四楼那么高。她个子虽小,但心比天高。莉莉的经纪人弗兰克则住在中央公园南大街222号的那套公寓里,坐在六部电话前面,遥控指挥,处理一切事务。莉莉和弗兰克都异常勤奋。
有一次我问弗兰妮,她觉得他俩之间有什么不同。
“就相差大约二十个街区,中间还隔着一个中央公园动物园。”弗兰妮说。这就是莉莉与弗兰克之间确切的距离,但弗兰妮暗示这也是莉莉和弗兰克之间的区别:整个动物园和二十多个街区。
“我们之间的区别呢,弗兰妮?”我们刚到纽约,我就这样问她。
“我们之间的一个区别是,我得想个办法忘记你。”弗兰妮答道,“我就是这么个人:我能忘掉事情,我也会忘了你,可是你不行,你忘不了事。”弗兰妮警告我,“我了解你,我的弟弟,我的情人。你也忘不了我——至少,没有我的帮助你忘不了。”
弗兰妮说的,当然没错。弗兰妮永远是对的——而且总是领先我一步。弗兰妮最终与我上了床,但她始终掌控整个进程。她也清楚地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那样做,是为了履行她原先做过的一个承诺:母亲去世后,她要做我们这些孩子的“母亲”;那样做,也是她照顾我们的唯一方式;那样做,也是她拯救我们的唯一方式。“你和我都需要拯救,小子。”弗兰妮说,“但你尤其需要拯救。你认为我们相爱了,或许我也这么认为。是时候让你看到,我并不那么特别。是时候刺破泡沫了,免得它自己破裂。”
她选择了这个时刻,道理就像她选择不跟小琼斯上床一样——用她自己的话说,就是为了“拯救”。做什么事,弗兰妮总是有她的一套计划,一套理由。
“天哪,老兄。”小琼斯在电话里对我说,“叫你姐姐到克利夫兰来看一个可怜的残废。我的膝盖被打烂了,可是其他部位还是好好的。”
“我不再是拉拉队员了。”弗兰妮告诉他,“你自己滚到纽约来,如果想见我。”
“老兄!”小琼斯对我吼道,“告诉她我无法走路。我无法同时戴上两副石膏!拄着拐杖去纽约,也太费事了一点。告诉她,我知道纽约有多么烂,老兄。如果我拄着拐杖去纽约,一定有人来抢劫我!”
“告诉他,等他忘了他那该死的橄榄球,也许他会有时间来找我。”弗兰妮说。
“噢,天哪。”小琼斯说,“弗兰妮想要什么?”
“我想要你。”弗兰妮在电话里小声对我说——她下定决心了。弗兰妮给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正在中央公园南大街222号,在帮着弗兰克接别人打进来的所有电话。父亲整天抱怨那些电话让他听不好收音机——弗兰克不愿找个秘书,更不用说找一间正儿八经的办公室了。
“我不需要办公室。”弗兰克说,“我只要一个邮寄地址和几部电话就够了。”
“至少得装一部电话答录机,弗兰克。”我向他建议——不知哪一天,他终于勉强答应了。那是在我和父亲搬出去之后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