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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张嘴(第1页)

最后一张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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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曾经两次上过报纸的头条,还有一次差点儿就上了。第一次是1966年,在她出发来荷兰的三年前。《印度时报》在报纸上印了一张照片,几个护士围在一个即将离世的著名电影明星的床边,其中一个护士就是我妈。更准确地说,其中一团灰色的烟雾就是我妈。报纸掉色了,照片也失去了原有的清晰度,剩下的只有一大团黑色(那个电影明星)和好多小灰点(六七个漂亮的印度护士)。这期《印度时报》被保存在了银行的保险柜里。

只有在极少数的情况下,我妈才会把报纸从保险柜里取回来,拿给客人看。来我们家做客的人基本上可以分成两类:看不到《印度时报》头条的人和要把报纸头条当作神像来认真研究的人。通常情况下,客人都会指错灰色的小点,而我妈从来不去纠正。她自豪得很,不屑于纠正。

我知道我妈是哪个灰点,她曾经在我耳边轻声说过:“你看那些不断发光的灰色的点,那就是我。我当时正抓着普利特维拉·卡浦尔的手呢。”我妈是那群灰色的点点里离床最近的一个。

而另一个报纸头条被藏得很严实,谁都不许看。我也就只见过一次,是在报纸被送来的那天,1996年12月12日,星期四。我记得那天很冷,风很猛,刮起来跟一把大镰刀似的,有人在克拉林湖的湖面上滑冰。我跟邻居借了双溜冰鞋,把自己妄想成巴特·费尔德坎普[1]。我妈和我大哥在一旁看着。我大哥不会滑冰,也不会看书、写字、算算数和看时钟,不过很擅长打喷嚏,有时候能连打十几个。

1996年12月12日,我大哥又打起喷嚏来。每隔几秒钟,他的鼻子就要爆发一次,每隔一分钟克拉林湖面上就会响起一阵号角声,那是我哥用外套的袖子擤鼻涕的声音。

有一次我们在一家餐厅里,主餐塔克饼配豆子和酸奶油上桌的时候,我哥的喷嚏又爆发了。我们每次出去吃饭,去的都是同一家墨西哥餐厅—位于老港口的波波卡特佩特餐厅。出门前,每个人都要喝半升自来水,因为在餐厅吃饭的时候,我们是不许点饮料的,我妈觉得餐厅里的饮料贵到离谱。那里一小杯可乐的价钱,可以在超市里买两瓶一升半的可乐,打折的时候说不定还可以买三瓶。要是服务员来到桌前,问我们要不要开胃酒,我们必须一致说“不”,就连我爸也不例外。我妈觉得饭菜也贵,不过到了餐厅不吃饭是不现实的。

在我那童年的餐厅—波波卡特佩特餐厅里,我大哥不停地打起喷嚏来。服务员祝我们用餐愉快,这时一摊鼻涕飞向空中,落在了塔克饼上。

“没事儿,吃不出来的。”我妈一边说,一边若无其事地吃了起来。

我大哥也吃了一口,不过又很快把嘴里的东西喷了出来。

我爸失去了耐心,生气了,说:“快别打喷嚏了,快停下。”

“不是我,”我那个不会读书、写字、算算数和看时钟的大哥说,“是他。”一边说,一边用手指着自己的身体。

***

我妈没看见那个摄影师,他就像捕获猎物的猛兽一般绕过了我们。“一个棕色皮肤的女人,”我妈一边说,一边拿着报纸在手里晃,“他想拍一个站在雪地里的棕色皮肤的女人!”

“文森特·门泽尔,”我爸骄傲地说,“是文森特·门泽尔拍的你!”

“谁?”

“文森特·门泽尔,他给女王拍过照。”

“要是让我逮到文森特·门泽尔,”我妈大声嚷嚷道,“看我不用擀面杖打他的头。”

问题的关键是,照片上的我妈看起来有些落魄,衣服零零落落地挂在身上。我妈是一个非常节俭的印度小女人。以色列作家梅厄·沙莱夫曾经在《我的耶路撒冷》里写道:“用洗澡水洗衣服,用洗衣服的水拖地,再用拖地的水浇花。”1996年12月12日我妈穿的衣服,一开始是我大哥穿的,后来给了我二哥,然后又让我在花园里和工地上“折磨”了好久。在《新鹿特丹商业报》的首页上,我妈穿的那破衣裳大概就连乞丐也不会穿。照片上,我大哥鼻涕邋遢,下巴上、外套上和手套上全都是鼻涕。

“我怎么还有脸出门?”我妈爆发了。我们当时住在克拉林根的第贝利亚斯小巷里,要知道这里的每个人都是《新鹿特丹商业报》的忠实读者。这下所有人都见识过我妈了,那个穿着破衣服的棕色皮肤的女人,那个她不想成为却又时不时成为的女人。历史的力量是无法抵挡的。贫穷、战争,还有九个哥哥姐姐在我妈的性格里留下的不只是一道刮痕。

“我是那最后一张嘴。”我妈曾经这样跟我说,然后就继续小声念叨侵占了他们一家住的地方的穆斯林。在那个困难的时代,我妈是家里的第十个孩子。她那时才三周大,全家人就得去逃难。我妈的妈妈压力太大,没有奶水。那最后一张嘴想要吃的,却什么也没有,连一滴奶水也没有。我那刚出生的妈是被一只山羊救活的。她的大姐把她带去了一只山羊那里,每天都要在那里喝好几次奶,就直接把我妈的嘴巴对着山羊的**喝。就这样,我妈有了个小名,叫“扑哧”,她的九个哥哥姐姐一直是这么叫她的,那是喝山羊奶的时候发出的声音:扑哧、扑哧、扑哧。这是一个一直跟随着我的故事,让我知道我的家庭起源。

数年后我也出现在文森特·门泽尔的照片上,是为了话剧节的节目单而拍的。整个夏天我要参加一个文学项目,朗诵自己的作品,要去鹿特丹、海牙、乌特勒支[2],还有阿姆斯特丹。相机的闪光灯亮起的时候,我的嘴角慢慢出现了一丝微笑。

“很好,”门泽尔说,“很好,很自然。”

那时,我想起了拿着擀面杖、置身于战场的老妈。

还有一次我妈差点儿就上了报纸头条。这次的报纸名气比较小,不是《新鹿特丹商业报》,也不是《印度时报》,而是小区的报纸《克拉林根之星》,每个星期会被送到各个居民家。什么老人百岁生日,邻居家的橘猫跑丢,香料商和肉店的广告以及各种折扣的消息都会登在报纸上。这是我妈最喜欢看的报纸,她每个星期都会如饥似渴地趴在报纸上看半天。

在破旧的报纸头条上登着一张骑着女士自行车的白种女人的照片,车龙头上挂满了购物袋。这个女人是安斯·德鲁特尔,是邓同超市的最后一个顾客。邓同超市原本是一个小杂货店,经营了三十年后,摇身变成了大超市的连锁店,仿佛一条巨大的贪吃蛇。每天邓同超市关门前,店里常有各种各样的促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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