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皮小说网

皮皮小说网>老妈的旅行箱 > 所长(第2页)

所长(第2页)

“那是螨虫的味道。”我爸说。

我妈说:“快提箱子吧。”

复活节的时候,我们全家去我爸工作的军营过夜。军营空无一人,我爸是值班的军官。跟螨虫的抗争进行得不太顺利,于是他们开始用中国的分子制药做实验,冷战掌控着整个世界。

按规定家属是不允许在军营里过夜的,然而我妈坚信,在复活节期间,我爸肯定会有一晚上睡不着。而我不是那种过了三个月就一觉睡到天亮的小孩,而是只会让父母感到绝望的小孩。也许当时的我就是一颗炸弹,终有一天会把整个家炸得七零八碎。用波兰诗人切斯拉夫·米沃什的话来说:“当一个作家出生时,这个家也就完了。”

那天晚上,也就是复活节的第二天,我爸妈打消了再生小孩的念头。三个小孩就够了,三个儿子,虽说三在印度是个不吉利的数字,是不幸和厄运的征兆。我们小时候,要不带两个,要不就是带四个面包去学校,也从来不许玩“一二三木头人”的游戏。然而在军营里,在无尽的黑夜里,我妈坚定地说:“三个就够了,三个很好!”

也许我妈的这句话,这些辞藻就是我的人生篇章的开头。现在就算下石头也没关系,大风已经扰乱了湖面的平静,世界早已做好了全面的准备,眼前的画面让人们联想起灾难片的场景。

我的想象引起了一场无辜的喷嚏风暴。虽然整个军营里连一只螨虫也没有,阿什瓦德还是打了一整夜的喷嚏。只有约翰睡着了,发出轻吟的声音,沉迷在梦之国。我的存在应该要感谢他。这样的小孩,养十个也不困难。然而我来到了这个世界上,并不是上帝的恩赐,而是第三个孩子,象征着不幸和厄运。

我喝了十六个月的奶,我妈的胸哺育我、安抚我。十六个月过去后,我妈受够了,把辣椒酱涂在**上,好帮助我断奶。然而作为半个印度人,我觉得辣椒酱很好吃。最终还是我妈在孟买买的牙膏发挥了作用。我妈买了很多那种又粗又白的牙膏,味道苦极了,跟苦瓜差不多。

我妈把食物送到我嘴边,我就把嘴巴闭上,嘴唇紧紧地合拢在一起。什么胡萝卜呀,茴香呀,红菜头呀,我都不吃。我不吃的,阿什瓦德就把它们全都消灭干净。跟几年后一样,那时的我成了一个不听话的小孩,后来又变成一个招人烦的青少年。也许正因为他什么都吃,才成了我们三个中个子最高的。

小时候,我唯一自愿吃的东西是芒果。有照片为证,很真实的照片,成了我最初的回忆。

同样的石膏墙,同样的亮光,只不过白雾不再来自牛奶,而是香烟的烟雾。一缕弯弯曲曲的烟,宛如是一只看不见的手在空中画出来的一样,形成了一行行飘摇的、神秘的文字。

夏尔马叔叔是我们的远房亲戚中唯一抽金边臣[2]香烟的人。他专门跟一个退役的英国军官买烟,每个月军官都会托人特地把香烟从英国海运过来。有人说那个军官以我叔叔买香烟赚的钱为生。他抽了一根又一根,有时候还同时抽两根。不知道是记性不好,还是怀旧情绪泛滥。每当这时,他的眼睛就凝视着远方,额头上出现直直的皱纹。刚把一根香烟在烟灰缸里捻灭,手就又塞进了裤子口袋里,拿出一包白色的金边臣,弹出一根香烟,点燃,然后深吸一口气,烟雾从他的嘴巴里冒出来,形成了一个圆圈。等他回过神来,额头上的纹路消失了,就会用空闲的那只手拿起烟灰缸里的香烟,送到嘴边,就这样,微笑着,一会儿抽一口第一根,一会儿又抽一口第二根。

我妈很讨厌我叔叔的这个习惯,让我们离他远一点。“抽烟很危险,”我妈跟我们说,“能把人抽死。”然而,越是禁止不许做的事情,我们就越是好奇。于是,我每天都站在叔叔坐着凝视远方的椅子旁边,看着他一根接一根地抽烟。我的两个哥哥站在我旁边,我们一起试图解读那飘在空中的白色的、弯弯曲曲的“文字”,仿佛在解读叔叔的想法。

有一次我成功地从烟灰缸里拿到一根香烟,我们飞快地逃跑,就像发现了印第安人的宝藏似的。叔叔似乎什么也没发现,漫不经心地从口袋里拿出金边臣,重新点了一根。

我把香烟递给阿什瓦德,要是他死的话,问题应该不会那么严重。他把香烟塞进嘴里,可是嘴里并没有冒出烟来。

“你得把嘴巴做成一个O形。”我说。

阿什瓦德张开嘴巴,香烟掉在了地上。

约翰捡起香烟,说:“烟灭了。”

突然,我妈的脚步声出现在附近。我立马溜走了,阿什瓦德也跟着我逃跑了,只有约翰站在原地,手里拿着那根香烟。我躲进了花园里,听见我妈大声叫起来,约翰号啕大哭,被我妈“敲”了。约翰比我个子高,总是替我挨揍。

当我又回到叔叔的椅子旁边时,只见他的食指来回摆动,说:“调皮啊,真是太调皮了。”说完就切了一块芒果,递给我。我立刻把芒果塞进嘴里,好大一块。芒果的汁水从我脸上流了下来,我看着空中那越来越细、越来越轻的烟雾,直到它们完全消失在半空中。究竟是哪些辞藻、句子隐藏在那些透明的烟雾后面呢?又是用哪只手写的呢?

就在此刻,我也能感受到同样的吸引力,想去那烟雾帘子后面看个究竟。时至今日已经出现了成千上万行文字,组成了一个故事,仿佛飘在空中的一条生命。这就是我看见的,我读到的,我深深吸入肺里的东西。

1928年9月5日,阿满宇·夏尔马出生在比吉诺尔县,一个位于北方邦的小地方,离孟买还挺远的。他的爸爸是一个鞋匠,妈妈负责照顾十个孩子。阿满宇也是第三个儿子,不过在他后面还有四个女儿。在他的童年里,只有阳光、尘土和米饭,别的就什么也没有了。家里穷得底朝天,除了梦想别无所有。

每个月都会有个男人从城里拿着电影放映机来到阿满宇住的县城里。这个人穿着白裤子、白衬衫,每个手指上都戴着闪闪发光的戒指,在这个荒凉的地方,这就是富有的象征。他沿着警察局的墙,把凳子摆成一排排弓形。放映机安在警察局对面那座房子的屋顶上。每当这时,聚集的人比去参加医生的儿子和律师的女儿的婚礼的人还多。住在附近的孩子们都屏住呼吸,看着那个高高悬挂在绳子上的机器。当画面出现在墙上,虽说不是很清晰,阳光也很强烈,孩子们还是看明白了:在比吉诺尔县外面存在着另一个世界,那里有一条出路等待着他们。

就这样,漫长的等待开始了。等待太阳下山,等待天空先变成红色,再变成紫色,直到世间万物在一片深蓝色中褪去了颜色,接下来天就黑了。每个月的等待都是那么漫长,然而等待给村子里带来了快乐,等待的人,都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

阿满宇四岁的时候,看了人生中的第一部电影:《电影院女孩》。他坐在一个小山丘上,离警察局的墙大概100米,看不太清,看到的也许是电影院的魔法:动来动去的画面和漂亮的人物。他永远也不会忘记普利维拉·卡普尔的脸,那个被我妈照顾过的电影明星,而现在正出现在比吉诺尔县警察局的墙上,又帅气又年轻。

晚上阿满宇回到家,被他妈一顿揍,一直打到手疼。阿满宇在两个妹妹之间躺了下去,却怎么也睡不着。并不是因为灼热的皮肤,而是因为那张出现在他面前的卡普尔的脸。卡普尔面带笑容,露出了洁白的牙齿,乌黑的头发中间梳出一条笔直的中分。阿满宇擦掉脸上的泪水,用湿湿的手指摸着头发,从左往右,脸上出现了一丝笑容。阿满宇·夏尔马有梦想了。

第二天早晨,阿满宇是家里第一个醒的,站起来大声说:“我要当演员!”

他的妹妹们揉着眼睛,开始嘲笑他。

这时爸爸也醒了,没好气地说:“什么事啊?”

“阿满宇想要当演员。”一个妹妹傻笑着说。

“有毛病吧。”妈妈说。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